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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言論自由 於 2018-9-14 04:45 PM 發表

咪係,判柒警兩籠咁少已經係笑話啦
7警係渣既~ 咁都打唔死條廢柴~血都無滴~



信法官,………………………………………………


警員係可以合法使用武力維持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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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madiojim 於 2018-9-14 04:46 PM 發表



邊個你們,我就我,唔關其他人事,打人就係唔岩,邊度標準都一樣。



香港司法制度玩完

警察捉賊都可以判坐監, 法官又唔可以鬧, 香港仲係唔係香港

當初移民既決定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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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玩完


引用:
原帖由 你吹我唔硬 於 2018-9-14 04:44 PM 發表

老實講,當時咁混亂,出警棍扑人真係冇可厚非
如在"民主大國"早已開槍
途人有暴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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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18-9-14 04:04 PM 發表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於旺角執勤時涉嫌揮警棍襲擊男途人,去年受審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3個月。他其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進行上訴聆訊後,今午(14日)裁定朱的上訴失敗,需即時返回監獄服刑。

有團體在開庭前已在庭外舉起標語聲援朱經緯,當朱下午3時許到庭等候裁決時,示威者高叫「支持朱經緯,執法無罪」,另有「鳩嗚團」拉起大型橫額示威,大 ...
章顯法律公義, 警察打人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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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nlo310 於 2018-9-14 04:44 PM 發表
打狗無罪
打人有罪



香港司法真的好有問題,難道中央沒辦法做到事?


衝擊政府就可以上訴得直,維持秩序的就上訴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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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槍殺左人,無事
香港警察扑左人幾下,坐監

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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