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10-31 21:14 發表

係香港黃法官會咁, 又唔見澳門法官會咁。
澳門係用大陸法,跟中國同葡國一樣



被引用(1)
實際上澳門跟香港一樣是有她的獨立性, 只係香港人被英國人搞到唔正常。
1987年3月26日,中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在北京草簽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後又於同年之4月13日,兩國正式簽訂《中葡聯合聲明》。兩國政府在聲明中指出,澳門地區自古以來便是中國的領土,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並根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方針,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十年內不變。在歷史上,澳門正正式式進入了過渡期,而法律上則進入了所謂的過渡法制時期。但是,澳門之司法制度迎來過渡期的全新變更,則要等到1989年葡萄牙修改憲法後,明文規定讓澳門地區可以擁有自身的司法組織,享有司法自治、法官獨立原則。隨著葡萄牙憲法的修正,《澳門組織章程》也進行了相應之修改。1991年葡萄牙國會又通過了《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葡萄牙總統向澳門最高法院授予了完全和專屬審判權;其中規定澳門地區擁有本身的自治權,以及適應澳門特徵的司法組織體系,確立澳門自身的司法體系。此後,澳門正式擁有完全的地區事務的司法自治、司法獨立,直至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