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8-30 19:18 發表

司法界門高狗大, 隻手遮天....反之警隊支槍走火要寫大篇報, 告都未必擺脫到黃媒的追殺, 才會錯失兩次機會, 弱得很。
當日三萬人集會就係大好機會,只要有人當中火上加油,一口咬定法官就係顏色革命幫兇,就直接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即時上門拘捕法官,同時實行緊急狀態令,封閉傳媒

待狀態穩定後,特赦警隊,事情即可解決

可惜無人有此膽量,錯失消滅司法界機會



被引用(1)
當時法官未被發現係顏色革命的幫兇。
而且警隊收到指令要寬鬆處理集會問題, 反而被黃絲圍剿旺角警署, 形勢很不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