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桌球明星挑戰賽「甩轆」損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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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9-4 09:12 AM 發表 內地人都是想投資賺錢, 唔通貪香港迫咩? 被陰乾的城市還有升值潛力嗎?
原帖由 哈哈你好嗎 於 2018-9-4 09:40 AM 發表 好,有d時間,解釋一下,當然,我唔一定啱。 首先,暫時呢講,人仔仍然唔可以浮動,於是乎走資仍然會出現,而喺兩害取其輕下,d錢落呢香港總好過去外國。 第二,某程度呢講,香港嘅樓市同股市,已經發展到係獨立嘅天地,純粹係一個賭場。 第三,唔好忘記,大陸樓係一定唔會俾佢喪升,於是乎,d資金就會流入香港。 第四,所謂陰乾,並唔一定變成死城,而且當中亦會有緩衝期,當然,假如有日 ...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9-4 09:01 發表 那麼黃人會混入警隊, 做其黑警了。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9-4 12:25 PM 發表 黃人可以混入警隊,同樣老解武警都可以 所以點解韓正唔經林鄭直接同紀律部隊傾,就係先小人後君子
原帖由 starr 於 2018-9-3 08:06 AM 發表 23條最重要一點係限制外國資金影響香港政治,肯定得罪西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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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泉船 於 2018-9-5 03:55 AM 發表 請問別國有沒有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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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8-31 09:12 AM 發表 公職人士在海外有收入的人漏報的情況很普遍, 要起訴就會令政府內部大動盪, 曾蔭權事件不是發生在海外, 有別於其他人。
原帖由 derbi 於 2018-9-5 09:06 AM 發表 UGL 在香港是有業務的,身為香港特首申報是理所當然,如果係漏報唔緊要,在法官面前解釋都係撥亂反正既機會 。 但cy現在一如既往死不認錯,仲要控制豬隊友“阿頂”寫調查範圍。 ...
原帖由 derbi 於 2018-9-5 07:18 PM 發表 不論你在那裡簽約,合約既範圍影響香港,為何不需要申報?兼且個合約期是與佢做特首既任期有重疊,更加要申報。 佢一路講都係不需要申報,但係許士仁案中類似情況而變為黃金枷鎖。 ...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9-6 09:50 發表 合約既範圍影響香港什麼呢? 合約期怎麼能與他做特首的任期有重疊呢? 正是因為他約滿, 才能獲得那5000萬的約滿酬金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9-6 12:31 PM 發表 合約係UGL出錢買CY手上DTZ股份,合約係雙方都要付出: CY付出:手上股份+若干年不可重操故業 UGL付出:5000萬 最重要既,係成交簽約日,CY未係特首,所有適用特首的規定對佢來講當然無效,咁CY當然無需申報 而且5000萬係賣股份而所得,並非薪酬,當然亦無需報稅 係啲人只睇到5000萬,無睇5000萬點來 ...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9-6 09:50 AM 發表 合約既範圍影響香港什麼呢? 合約期怎麼能與他做特首的任期有重疊呢? 正是因為他約滿, 才能獲得那5000萬的約滿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