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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hilipccl 於 2018-10-30 01:18 PM 發表



做好前期工作很重要,如落實填海迫地產商平價買樓,多建公屋等市民上車有望,反對派就無辦法動員nU咁多人盲反,支持林鄭,支持填海,支持起公屋,一出二十三條,就多事非,政府沒法做好民生工程 ...
為何澳門立二十三條,可以相安無事, 而香港立二十三條,就多事非? 這個現象要好好探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el9dKrpXkg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18-10-30 04:57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0-30 05:59 PM 發表



因為澳門實行大陸法,無假髮狗

可見普通法實際係香港禍亂根源之一
最主要是葡國人臨走前冇搞陰謀, 冇澳督好似死肥彭咁陰毒, 部署, 安插, 培植反共漢奸在議會逢中必反。



引用:
原帖由 philipccl 於 2018-10-30 07:27 PM 發表


所以要大填海,唔駛口甘辛苦!
填海在英治時期是很普遍的建設, 到了回歸後就變成掏空香港, 這些慾加之罪, 何患無辭, 反派上演得樂此不疲。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0-31 06:46 PM 發表



但明顯地法官經常用普通法角度理解基本法,才作出太多錯誤判決
係香港黃法官會咁, 又唔見澳門法官會咁。



[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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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0-31 09:43 PM 發表



澳門係用大陸法,跟中國同葡國一樣
實際上澳門跟香港一樣是有她的獨立性, 只係香港人被英國人搞到唔正常。
1987年3月26日,中國和葡萄牙兩國政府在北京草簽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後又於同年之4月13日,兩國正式簽訂《中葡聯合聲明》。兩國政府在聲明中指出,澳門地區自古以來便是中國的領土,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並根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方針,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十年內不變。在歷史上,澳門正正式式進入了過渡期,而法律上則進入了所謂的過渡法制時期。但是,澳門之司法制度迎來過渡期的全新變更,則要等到1989年葡萄牙修改憲法後,明文規定讓澳門地區可以擁有自身的司法組織,享有司法自治、法官獨立原則。隨著葡萄牙憲法的修正,《澳門組織章程》也進行了相應之修改。1991年葡萄牙國會又通過了《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葡萄牙總統向澳門最高法院授予了完全和專屬審判權;其中規定澳門地區擁有本身的自治權,以及適應澳門特徵的司法組織體系,確立澳門自身的司法體系。此後,澳門正式擁有完全的地區事務的司法自治、司法獨立,直至現在。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1-1 06:02 PM 發表



中葡法律係同一體系,而基本法亦係用大陸法寫成
所以無出現香港用普通法角度去理解基本法,以致對基本法實行上出現偏差的錯誤現象
已經改朝換代換了話事人, 就應該跟基本法那一套, 有人偏要用英朝那套來跟紅頂白, 明顯就係要撕裂社會, 制造官非。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1-2 06:10 PM 發表



但奇就奇在無人去提出廢除普通法

普通法已經依照基本法第八條保留下來,但無講明保留後的處理方式
基本法已經保留空間特區政府去廢除普通法,甚至建制派無人去提出處理


莫非連建制都中普通法餘毒?要知世界上除普通法還有其他法律系統 ...
建制派做事一向都比較務實, 不似犯民喊到拆天都一事無成; 過去犯民反對的大型基建, 都是建制在政府背後護航才能乘風破浪地完成....
特首林鄭月娥上任接近年半,最近官場盛傳,林鄭有意在她任期中段進行高層人事調整,更換個別問責官員,強化管治,同時藉此向公眾展示新氣象。
澳門特首已為換班事情籌措得相當成果, 給林鄭有可觀的參考價值。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1-5 12:55 PM 發表



港珠澳大橋已經通車,係時候考慮一下將兩個特區合併,當然係用澳門法律+香港架構最理想
將兩個特區合併, 假以時日也不是沒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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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1-15 03:02 PM 發表



依家反對派開始出招抹黑解放軍,林鄭應該攞出勇氣向反對派說不
林鄭只能話徵詢法律意見去了解整件事情, 並呼籲解放軍暫停使用那幅土地.........
今次又係由公賊黨人去挑骨頭, 行政長官怎鬥得過劣師黨?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18-11-15 03:28 PM 發表



件事爭議點係國務院令中“沿沙頭角河中心線”

香港理據:國務院令發出時的中心線
深圳理據:現時河道中心線

問題係國務院令只寫河道中心線,不似得深圳河寫明治理後新河中心線,結果給反對派做文章

因為港深兩地均無權解釋國務院令,林鄭正確做法係與深圳一同向國務院請求澄清,明顯林鄭無咁做,反而依足律師黨講法

有時真係懷疑林鄭本身就係反對派傀儡 ...
唔使懷疑, 自從習大大明示:「明日復明, 明日何其多......」,係人都話佢係講廿三條立法, 而林鄭就話香港和中央的步伐是一致的, 答非所問, 迴避重點, 佢直情係反對派的傀儡。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18-11-16 07:37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馬王1968 於 2018-11-19 11:19 AM 發表



因為澳門巳赤化啦!白痴仔
你即係話澳門人咁順命係白痴仔



引用:
原帖由 馬王1968 於 2018-11-19 11:18 AM 發表



低能仔!香港之恥
你個低B仔冇料討論就唔好代表香港人啦。OFF



引用:
原帖由 馬王1968 於 2018-11-19 03:25 PM 發表



走狗!國之將亡,必有你呢類妖孽!
澳門人和我怎樣媚共呀? 你呢隻仇中低B仔, 忽然愛國?? 令人作嘔呀



引用:
原帖由 馬王1968 於 2018-11-19 03:31 PM 發表


弱智如你都不知羞恥響度獻媚中共!我哋正常人梗係要上嚟聲討你呢班禍國孽畜
你想幫我推帖都俾啲料出來反駁我個論點啦, 一味示範低B鬧人功架冇用架  孽畜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馬王1968 於 2018-11-19 03:40 PM 發表



我只係仇共,並非仇中,連呢樣都唔識分,仲不知羞恥響度大言不慚!正一走狗賣國賊!
現在中國被共產黨統治得好地地, 係詐盲睇唔到, 你先至係走狗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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