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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涉嫌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早前遭覆核後改判入獄,他們提出終極上訴得直,獲恢復原審判刑,黃及羅被判社會服務令,周判緩刑1年。三人其後申請訟費,終審法院今(10日)頒判詞,裁定律政司須向三人支付由裁判法院判刑覆核,直至終審上訴期間幾乎所有訟費,但就沒列明金額。

不過,終審庭認為,羅及周其中一次就法律觀點向上訴庭作出申請時,兩人無需要動用3名大律師,因此不批准他們全取該3名大律師的費用。                                                







都話老爺在大廳啦!!

建議成立"監察法官委員會"
及建議成立"監察法官委員會關注組"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810/bkn-20180810154939739-0810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男E 於 2018-8-10 05:27 PM 編輯 ]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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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意思係,非法集會條例形同虛設,假如有人去佢老母門口外集結,都係無罪。


終審權唔喺手,始終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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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監察法官委員會"
成立"監察法官委員會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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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雙非案到今天

終審院冇做過一件好事



去到終審都仍然只係法官一句話晒事,
無判審團, 想點判就點判,
香港呢D法律, 真係笑話,

呢幾條仆街, 除左鬼官同漢奸黃官,  
根本在地球任何各地, 都無可能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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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ingo654321 於 2018-8-10 05:52 PM 發表
去到終審都仍然只係法官一句話晒事,
無判審團, 想點判就點判,
香港呢D法律, 真係笑話,

呢幾條仆街, 除左鬼官同漢奸黃官,  
根本在地球任何各地, 都無可能得直 ...
妖怪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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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屎狗政府,又話絕不姑息暴徒,根本就放生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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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法治那裡去了!判刑入獄,提出上訴得直還賠訟費!

究竟是不是因官而異,冇標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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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747x 於 2018-8-10 04:56 PM 發表
法官意思係,非法集會條例形同虛設,假如有人去佢老母門口外集結,都係無罪。
姦或殺佢老母都無事,正一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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