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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乘客穿越路軌被擠壓致死案」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家屬索賠80萬的請求遭法院駁回。3月26日下午,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在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站台時,一年輕男子突然從對面22號站台跳下,橫越軌道,搶在D3026/7次列車前,試圖翻上21號站台未果...





我淨係識講rip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ltime/article/20180715/5844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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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岩,然後座在二樓看留言,


大陸苦肉計尚未成功~~
同志們仍需努力!!!





"因此,楊某未經許可、不顧警示擅自闖入危險區域,事實上對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是一種漠視和放任。因此,法院作出駁回申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8-7-15 19:31 發表
跳車軌被夾死不獲賠償咁又啱喎

好想了解多啲件事啊﹐不過唔想 click 蘋果 link
備受關注的「乘客穿越路軌被擠壓致死案」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家屬索賠80萬的請求遭法院駁回。

3月26日下午,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在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站台時,一年輕男子突然從對面22號站台跳下,橫越軌道,搶在D3026/7次列車前,試圖翻上21號站台未果,結果被夾在 D3026/7 次列車1號車廂與站台之間,列車立即停車。

在救援的過程中,醫生宣佈該男子死亡。

報道稱,男子家屬的代理律師李全龍表示,4月11日,男子父親至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遞交訴狀,起訴上海鐵路局及南京站。原告方稱,死者的死亡賠償金及家屬為此事合理支出等共計100萬多元。家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要求鐵路方承擔八成責任,即索賠80多萬元。

但是,另據江蘇新聞廣播報道,南京站認定該男子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發生負全部責任。但站方從人道主義角度,可以補償喪葬費等。補償的上限是7萬元,這已是「按江蘇省的最高標準」,「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了」。

對於被告應否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為:楊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受過高等教育,具備預測損害發生的能力,對於損害結果也具備預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關規則,就不致發生本次事故。車站已採取了充分的警示與安保措施,並給予了行人在車站內的各項通行權利。因此,楊某未經許可、不顧警示擅自闖入危險區域,事實上對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是一種漠視和放任。因此,法院作出駁回申請。

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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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L恐佈


自殺都有得索賠?


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8-7-15 19:35 發表


原來係咁既,唔該 ching
唔使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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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ekaw 於 2018-7-15 07:36 PM 發表
自殺都有得索賠?
保險就得。。。民事都得咁就好大獲~



佢自己跳軌....
唔關別人事.



跳軌夾死,自已攞來,賠錢實沒可能


引用:
原帖由 133331628 於 2018-7-15 07:33 PM 發表

備受關注的「乘客穿越路軌被擠壓致死案」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家屬索賠80萬的請求遭法院駁回。

3月26日下午,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在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站台時,一年輕男子突然從對面22號站台跳下,橫越軌道,搶在D3026/7次列車前,試圖翻上21號站台未果,結果被夾在 D3026/7 次列車1號車廂與站台之間,列車立即停車。

在救援的過程中,醫生宣佈該男子死亡。

報道 ...
睇完我覺得係個律師教死者家屬告鐵路公司屈賠80萬



引用:
原帖由 133331628 於 2018-7-15 07:24 PM 發表
備受關注的「乘客穿越路軌被擠壓致死案」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家屬索賠80萬的請求遭法院駁回。3月26日下午,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在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站台時,一年輕男子突然從對面22號站台跳下,橫越軌道,搶在D3026/7次列車前,試圖翻上21號站台未果...





我淨係識講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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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 ...
poor guy,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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