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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8-7-14 14:26
香港新聞網7月1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一名年逾70歲的父親,昨日入稟高院控告兩名兒子在母親離逝後,以1115萬元出售維景灣畔的單位。老父指當時買入單位,是希望兩老有物業供養老之用,惟當時他們年逾60歲,不合資格做30年分期按揭,故以兩子的名義購入單位,並由父親支付物業首期。父親在申索入稟中,直斥兩名兒子“全無情義、道義,搶奪我用來養老度餘生的物業”,要求取回該物業的業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hkcna.hk/content/2018/0713/690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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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8-7-14 14:49
全無情義、道義,搶奪我用來養老度餘生的物業。
咁要問下自己點做人老豆啦。
一個仔要反你就話遮,兩個夾埋要昆你,真係要反醒下啦。引用:原帖由 戴寶兒 於 2018-7-14 02:26 PM 發表
香港新聞網7月1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一名年逾70歲的父親,昨日入稟高院控告兩名兒子在母親離逝後,以1115萬元出售維景灣畔的單位。老父指當時買入單位,是希望兩老有物業供養老之用,惟當時他們年逾60歲,不合資格做30年分期按揭,故以兩子的名義購入單位,並由父親支付物業首期。父親在申索入稟中,直斥兩名兒子“全無情義、道義,搶奪我用來養老度餘生的物業”,要求取回該物業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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