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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cheng0716 於 2018-7-15 01:04 PM 發表



跌巿就原價賣,升巿搵鬼賣比你
要賣得即係供唔掂,升市原價都要賣架拉
如果供得掂點會賣



引用:
原帖由 大口Sam 於 2018-7-15 10:13 AM 發表
十年太耐,家庭環境改變左。仔女大想2房換3房都唔得。又或仔女結婚搬出,想3房轉1-2房老野住,留D錢又唔得。
5年合理D。5年內只可原價賣比政府
問題所在公屋都有世襲,為乜有其他理由要賣比外人,甘咪攞納稅人的錢去提早買到樓,補地價後再同政府一齊炒,年期短只有干升



引用:
原帖由 snooboy 於 2018-7-15 06:01 PM 發表
好少贊成尹志堅,但佢講限售期10-15年我覺得係起碼的,因為居屋目的係俾你住唔係俾你炒,到你十幾年後有錢換大屋先賣都好合理

反而覺得唔可以係公開買賣呢個先係重點

如果公居屋炒唔起

係唔需要係時間上太苛刻



大把人搶住買


[隱藏]
最好加到十年八年,咁先體現到實際須要。😆😆😆😆😆😆


兩年後又可以炒過,政策根本無遠見。


頭兩年本身額外印花稅咁多,都唔會賣架啦


引用:
原帖由 suichui 於 2018-7-15 09:35 AM 發表
中咗過多排補地價,再放租都幾正。
補個地價同私樓一樣。吾直接買私樓?



引用:
原帖由 好慘呀 於 2018-7-15 09:47 PM 發表
林鄭又講D廢話,即政府出錢賣平樓比人,幾年後你就可以炒炒炒。
林病果然係林病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jumboleung 於 2018-7-16 08:42 AM 發表
兩年後又可以炒過,政策根本無遠見。
2年之後,好多白表賺1倍的奇蹟出現後
政府會慢慢檢討
或者又成立新的委員會研究law



使乜咁煩呀, 市價五二折買, 咪响未補地下之下五二折賣籮
要補地價牙, 就要補至近市價七八折(因始終係正苦樓) 先變返自由市場



點解唔整夠10 年先可以賣


引用:
原帖由 急焦滴滴樹根 於 2018-7-16 08:59 AM 發表



2年之後,好多白表賺1倍的奇蹟出現後
政府會慢慢檢討
或者又成立新的委員會研究law
家下私樓等三年後買賣,都可以減低成本啦 !



引用:
原帖由 柯騰 於 2018-7-16 09:11 AM 發表
點解唔整夠10 年先可以賣
十年太久, 變數太大.
人地發左, 唔畀賣樓?
人地子女結婚搬走左, 人地家庭人數少左, 唔需要兩房,三房, 唔畀人賣?
人地要吐現, 唔畀人賣?
業主升仙, 承繼人唔可以賣?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eke009 於 2018-7-16 01:38 PM 發表

十年太久, 變數太大.
人地發左, 唔畀賣樓?
人地子女結婚搬走左, 人地家庭人數少左, 唔需要兩房,三房, 唔畀人賣?
人地要吐現, 唔畀人賣?
業主升仙, 承繼人唔可以賣? ...
我當然明你覺得買樓者都有權益同賺錢權利 ,但而家比你入場門檻低左 係等你有屋住 唔係賺錢機會 如果係咁 大把人低成本又可以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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