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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cheng0716 於 2018-7-15 01:04 PM 發表 跌巿就原價賣,升巿搵鬼賣比你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大口Sam 於 2018-7-15 10:13 AM 發表 十年太耐,家庭環境改變左。仔女大想2房換3房都唔得。又或仔女結婚搬出,想3房轉1-2房老野住,留D錢又唔得。 5年合理D。5年內只可原價賣比政府
原帖由 snooboy 於 2018-7-15 06:01 PM 發表 好少贊成尹志堅,但佢講限售期10-15年我覺得係起碼的,因為居屋目的係俾你住唔係俾你炒,到你十幾年後有錢換大屋先賣都好合理
Diamond Member
原帖由 suichui 於 2018-7-15 09:35 AM 發表 中咗過多排補地價,再放租都幾正。
原帖由 好慘呀 於 2018-7-15 09:47 PM 發表 林鄭又講D廢話,即政府出錢賣平樓比人,幾年後你就可以炒炒炒。
原帖由 jumboleung 於 2018-7-16 08:42 AM 發表 兩年後又可以炒過,政策根本無遠見。
原帖由 急焦滴滴樹根 於 2018-7-16 08:59 AM 發表 2年之後,好多白表賺1倍的奇蹟出現後 政府會慢慢檢討 或者又成立新的委員會研究law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柯騰 於 2018-7-16 09:11 AM 發表 點解唔整夠10 年先可以賣
原帖由 keke009 於 2018-7-16 01:38 PM 發表 十年太久, 變數太大. 人地發左, 唔畀賣樓? 人地子女結婚搬走左, 人地家庭人數少左, 唔需要兩房,三房, 唔畀人賣? 人地要吐現, 唔畀人賣? 業主升仙, 承繼人唔可以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