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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ihk 於 2018-7-15 11:20 AM 發表
公營房屋只賣比綠白表申請人

唔需要補地價唔會同私人市場掛勾

咁樣做再簡單不過

點解公私營脫勾咁難 ?
52折買返來
2年後已經可以唔駛補地價賣出去
重點係宜家未補地價的巿價同自由巿場已經貼近
即係話2年已經升4成
咁樣等於政府鼓勵炒居屋



政府做野不嬲無腦㗎啦,做左以為好,應該不可在市場轉售,要賣俾政府


引用:
原帖由 @star@ 於 2018-7-15 11:02 AM 發表


絕對同意。
希望政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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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政府,又做就炒二手居屋嘅機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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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ALGUY 於 15-7-2018 11:20 AM 發表



不論年期,"要賣",就只可以原價賣俾政府.
遺產,只可俾親屬,親屬賣,又只可原價賣俾政府。
贊成
咁至真係應對住屋需求、防止炒賣。



如果跌巿都可以原價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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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張東良 於 2018-7-15 01:37 AM 發表
即係二年後白居二買家
跌巿就原價賣,升巿搵鬼賣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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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得太少了, 應該真的與私人市場完全分割


應該設10年禁售期,以絕炒賣!


即係蝕硬, 買番來要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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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中即中大獎。免費住兩年之後再撐最少一、二百萬。可以預期下一次多一、兩倍人去抽。二手居屋價將會亂曬龍。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