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2006Win-Cat 於 2018-7-12 04:38 PM 發表
一名年邁父親昨入稟高院,控告兩名兒子於母親離逝後,以1115萬岀售維景灣畔的單位。父親當時買入單位,希望他與其妻有物業,以供養老之用,惟他們年事已高,不合資格做30年分期按揭,故以兩名兒子的名義購入單位,並由父親支付物業首期。父親入稟提岀申索,他於入稟狀中直斥兩名兒子「全無情義、道義,搶奪我用來養老渡餘生的物業」,並要求取回該物業的業權。

原告吳國樑,控告兩名兒子吳宇軒及吳宇光。入稟狀指,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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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6人咪最醒囉...

咬老綜,住阿公,生活最輕鬆。

唔洗俾仔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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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8)
長毛係大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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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地在老家收埋好多物業


而家係南亞人


哩度地產討論區師兄"義供18世"好似都係新移民 攞公屋住


你都想轉移視線嗎?本土廢青除左無情無義,更無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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