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8,840
  • 回覆: 4
  • 追帖: 3
  • 分享: 4
+28
引用:
原帖由 atkatk002 於 2018-6-12 05:30 PM 發表
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涉及暴動及襲警罪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囚6年;同案暴動罪成的盧建民及黃家駒,則分別判囚7年及3年半。八間大專院校學生會代表聯合聲明,認為政府判刑過為苛刻,法例界線模糊,促請檢討現行法例。



都係學生 ...
屌哋啦!掟磚、放火、想燒車、毆打警察班仆街完全當睇唔到,定係當合法,定係當和平示威?



引用:
原帖由 geccn 於 2018-6-12 05:52 PM 發表
都幾得意,成日話英治時期好,到觸犯老英留落嚟嘅普通法,就話要檢討,真叻!不如直接加條「只要犯事者動機為大眾,就算觸犯任何法例都不應獲起訴。」,咁係咪先啱心水呢⋯ ...
若班仆街犯強姦、打劫又要政府檢討法律🤤



引用:
原帖由 今天的事今晚做 於 2018-6-12 06:43 PM 發表
就喺法例太寬鬆先有呢班低能大學生被利用,23 條立法刻不容緩。
其實若法庭肯由反水客及反自由行啲暴力行為合理判刑,唔網開一面,就唔會出現後期佔中蔑視法庭、旺暴等暴力行為及法律第二!



引用:
原帖由 Hung196108 於 2018-6-12 08:25 PM 發表
其實好多香港的法律蓄意寫得好含糊,於是許多人誤入法網而不知,例如將「仿真槍」當「玩具槍」,帶到外國變成重罪犯一樣。
正如這次佔旺的暴動者,根本不應該引用「公安條例」,應告以「謀殺」才洽當!
連彭定康都忍唔住要出聲! ...
唔覺得好奇怪咩!一班讀法律、擁護法律嘅人,不斷為一班唔守法、破壞法律嘅人開脫,係咪好荒謬!信信由你,為何旺暴由拘捕一刻都現在,在泛民中,以公民黨參與及發聲狡辯及高歌頌德最積極,一定身有屎。曾發聲有陳淑莊、吳譪儀、余若薇、毛孟靜(當時仍是黨員)、楊岳橋、粱家傑,而其他泛民極少發聲支持,不覺奇怪嗎?不過有腦獨立思考就唔會被利用及洗腦!唉!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ut2015 於 2018-6-12 07:49 PM 發表
毒閪魚弱眉仲唔發起律師着起黑衣圍終審法院?
唔覺得好奇怪咩!一班讀法律、擁護法律嘅人,不斷為一班唔守法、破壞法律嘅人開脫,係咪好荒謬!信信由你,為何旺暴由拘捕一刻都現在,在泛民中,以公民黨參與及發聲狡辯及高歌頌德最積極,一定身有屎。曾發聲有陳淑莊、吳譪儀、余若薇、毛孟靜(當時仍是黨員)、楊岳橋、粱家傑,而其他泛民極少發聲支持,不覺奇怪嗎?不過有腦獨立思考就唔會被政棍利用及洗腦!唉!



主題標籤 #梁天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