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8,850
  • 回覆: 383
  • 追帖: 3
  • 分享: 4
+28


公安條例下嘅暴動罪簡單易明
犯法嘅人梗係覺得法例唔合理啦

我地正常人點會驚呢啲法律



引用:
原帖由 lung007 於 2018-6-12 06:18 PM 發表


真係柒上太空,轉貼員,做人有返個人格啦。
你試吓做個有腦的人啦



大陸仔扮本土,可恥


引用:
原帖由 宇宙長長白襪 於 2018-6-12 06:25 PM 發表
香港學生係咪腦裝💩,咁明顯葛違法問題,都要撐。。。
睇下違法佔中的妖首,唔會俾自己仔女去參與就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vincentwong27 於 2018-6-12 05:38 PM 發表
冇錯,應該用國安法取代公安條例
agree



同妓協教協一樣係無公信力小圈子




今次判刑,八大岸膠會明顯餚底,以後佢地想做時都會念起要坐幾年,無得再似住自己係學生了亂來


引用:
原帖由 atkatk002 於 2018-6-12 06:27 PM 發表


你試吓做個有腦的人啦
係咪無腦葛人中意話人地無腦



引用:
原帖由 lineabold 於 12-6-2018 18:15 發表

香港很快來多一鑊更加勁!
最緊要反港共政權已經盈驟力量!
醫生點講?



[隱藏]
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學生會得把口



又話要堅守香港法治,現在又輸打贏要。


引用:
原帖由 atkatk002 於 2018-6-12 05:30 PM 發表
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涉及暴動及襲警罪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囚6年;同案暴動罪成的盧建民及黃家駒,則分別判囚7年及3年半。八間大專院校學生會代表聯合聲明,認為政府判刑過為苛刻,法例界線模糊,促請檢討現行法例。

https://fs.mingpao.com/ins/20180612/s00001/7ecf5862a73c5d485b7e227b86e972b4.jpg

都係學生 ...
好多大學生已經討厭,用大學學生會名義。
學生會並不代表學生。






梗係啦
無屎喺身嘅想保障自己將來可以無法無天
有屎喺身嘅希望自己唔駛坐七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18-6-12 05:34 PM 發表
犯法既時候就法律第二
睇到呢個四眼仔就想教訓佢!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