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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暴動 ------- NO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及參與暴動等罪,陪審團約於前日早上午11時半退庭,商議兩天、合共近28小時後,陪審團向法官彭寶琴表示,直到現時仍就部份控罪未能達致一致裁決。控辯雙方均同意陪審團已有足夠時間考慮,再商討下去亦非特別有效,同意現時可以宣佈裁決。

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及被還柙,他現仍面對一項煽惑暴動,以及兩項暴動,控罪指他於前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和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連同黃台仰非法煽惑於砵蘭街的在場人士參與暴動。

另外,被告李諾文和盧建民各面對一項暴動罪;林傲軒則被控非法集結和暴動兩罪;林倫慶則被控3項暴動罪。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518/58206605



煽惑根本就好夾硬


Don't frame anybody .............


放生左幾個啦


[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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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the important precedent................


已經係參與“暴動”罪成,毒果標題仍然係旺角“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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