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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港偽民為患 於 2018-5-17 01:14 發表
陪審團正煩惱:究竟要真公義定假法律
兩邊不是人,唔得罪市民都得罪法官,法官努力引導再引導,唔理又唔比面,陪審團好大壓力,叫定直到周末的早午晚餐。



引用:
原帖由 Joeycky 於 2018-5-17 01:17 AM 發表



兩邊不是人,唔得罪市民都得罪法官,法官努力引導再引導,唔理又唔比面,陪審團好大壓力,叫定直到周末的早午晚餐。
嚴格嚟講大髮冠從無引導,佢只係一路誘導



引用:
原帖由 數碼暴龍 於 2018-5-16 09:43 PM 發表


係唔係都係社會服務領,黃官要找個好理由!
講明陪審團須盡量達致一致裁決, 如最少也要8vs1或者7vs2, 如不能即少於7人認為有罪就會無罪釋放



驚條鏈,律政司唔係死既,裁決唔合理,上訴到底

[ 本帖最後由 阿火~~ 於 2018-5-17 01:34 A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endrybilly 於 2018-5-16 10:20 PM 發表
如果判無罪,去圍狗官係咪應該都冇事
我勸你唔好咁諗,但夜媽媽,就算最誠實既人都未必認得你



個官口吻成日暗示條友無罪 疑點歸被告咁 如果咁都無罪 暴徒以後可以放心做野


引用:
原帖由 kwk888 於 2018-5-17 01:37 AM 發表
個官口吻成日暗示條友無罪 疑點歸被告咁 如果咁都無罪 暴徒以後可以放心做野
放唔放心做野,睇官爺企邊邊架啫!
100個人認到你,官爺話人有相似都得架,你阿爺個孖生細路失散左,幾十年後生左個孫似你亦唔奇,你阿爺又唔在,咁點証實?基於疑點乜柒烏龜被告,放!

另外,就算冇目擊證人,環境證據,動機 吻合,入你亦得,得左!

吹咩!



引用:
原帖由 stkwok1985 於 2018-5-16 20:18 發表
唔無罪唔比走
拉閘放狗



引用:
原帖由 ringo654321 於 2018-5-17 12:47 AM 發表
見到辯護大老爺既3天溫馨關懷"引導",
正常人都feel到佢想陪月員出咩結果
E+仲早上傾唔掂, 罰留堂罰到食晚飯,
算唔算另類禁足呢?
個宮擺明玩緊野
禁足係咪連手機都唔俾用
有地方沖涼都冇衣物更換喇
攪到你地頂不住
草草了事為止
算唔算另類威懾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ndysan4 於 2018-5-17 01:02 AM 發表
邊個髮棺?
要共享髮棺
唔好喇掛
樣衰肥婆西嚟架



引用:
原帖由 Joeycky 於 2018-5-17 01:17 AM 發表



兩邊不是人,唔得罪市民都得罪法官,法官努力引導再引導,唔理又唔比面,陪審團好大壓力,叫定直到周末的早午晚餐。
好似我訓係醫院
病情唔好轉醫生唔俾走



引用:
原帖由 阿火~~ 於 2018-5-17 01:31 AM 發表
驚條鏈,律政司唔係死既,裁決唔合理,上訴到底
你冇講錯
律政施死架



有d官真係做到好醜怪


當年新聞播左,fb又話做得好個半黃c,完全無曬聲氣既?


[隱藏]
個觀話最好一致
唔係都要8:1或7:2
若9:0唔使講野喇
照咁睇陪審團裏面肯定有人支持姓梁條粉腸包括個觀
係香港警察先咁蠢找命搏去拉人
應該好似外國防暴警察當場打死班友冇罪的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