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辟易 於 2018-4-30 12:32 PM 發表

永禁性質上是論壇拒絕了該戶口作為會員存在.因此亦談不上受不受保護了.
會員是論壇根本.不會無端去永禁誰.問題是被永禁的一部份人會覺得自己沒問題.縱使違規累累.
記得香港以前有 遞解出境 既判例。除咗香港出生的人,任何不受歡迎的都會送走。
唔知而家仲可唔可以咁判呢
如果可以既話果D湖北奇深圳沖肯定唔敢在香港反中亂港了。



被引用(1)
九七前跟九七後香港那段時間更自由?
試試港英時代出來反政府就知比較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