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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七人車2月涉違例被交通警截查時,沿粉嶺公路高速逃走10公里,警方被指其間截停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被截查七人車司機及乘客死亡,4名市民及一名交通警受傷。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在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指,警方其後向被截作「人肉路障」的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怒問警方「有無腦㗎」。
涂謹申在會上表示,當警方指令駕駛者停車或慢速行駛,「原來你嘅意圖根本係去攔截後面一啲高速逃走嘅亡命車輛」,做法「即係要市民攞條命嚟幫你執法」。他指尊敬警員英勇執法,這是警員受薪的職責,「亦係佢哋嘅使命感」,但要市民「攞條命」幫警方執法,是不正確及不公道。
塗其間透露,被截停作「人肉路障」的司機中,一人仍在醫院留醫,而警方前線「夠膽死」向這批被截的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並稱是「循例發出」。涂謹申怒問出席會議的交通總部總警司簡迪文:「有無腦㗎你啲同事?」對於警方形容涉事汽車是「失控撞到後面啲車」,塗引用傳媒報道指「其實就係你哋截停」,直斥警方「草菅人命」。
議員毛孟靜追問簡迪文及出席會議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警方是否有指引阻止前線,再次利用市民的汽車,阻截後方高速車輛,強調「我無話你徵用呀,你係利用市民嘅車呀」。簡迪文及區志光均表示仍在調查事件,區並指在調查完結前,「過早落評論係不適當」,稱警方「執行交通條例罪行時,一直以市民及執法人員安全為最重要」。

做完人肉路障...仲要被循例...檢控...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413/s00001/1523601093587



凡有交通事件,因為有檢控時限,所有有關人士都會收到擬于控告通知書,唔係代表要告你,呢d簡單法例毒果扮唔知,你屠緊牲身為狀棍又扮白癡呀?




引用:
原帖由 charlir2005 於 2018-4-13 04:05 PM 發表
凡有交通事件,因為有檢控時限,所有有關人士都會收到擬于控告通知書,唔係代表要告你,呢d簡單法例毒果扮唔知,你屠緊牲身為狀棍又扮白癡呀?

都話他的律師係呃返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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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塗議員先係有無用腦果個

佢好似係律師泥㗎喎
引用:
原帖由 charlir2005 於 2018-4-13 04:05 PM 發表
凡有交通事件,因為有檢控時限,所有有關人士都會收到擬于控告通知書,唔係代表要告你,呢d簡單法例毒果扮唔知,你屠緊牲身為狀棍又扮白癡呀?




引用:
原帖由 charlir2005 於 2018-4-13 04:05 PM 發表
凡有交通事件,因為有檢控時限,所有有關人士都會收到擬于控告通知書,唔係代表要告你,呢d簡單法例毒果扮唔知,你屠緊牲身為狀棍又扮白癡呀?

主要因為唔再係英治時期, 如果其主子仍是英國人,
他們便不會這樣說



呢單野差佬擺明衰左. 抵俾人插。


警方呢單控告通知書,沒講明又比人有位入用來吵


引用:
原帖由 charlir2005 於 2018-4-13 16:05 發表
凡有交通事件,因為有檢控時限,所有有關人士都會收到擬于控告通知書,唔係代表要告你,呢d簡單法例毒果扮唔知,你屠緊牲身為狀棍又扮白癡呀?

唔扮白癡點呃白癡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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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例係要咁做何必大驚小怪, 正如有人衝出馬路自殺, 無辜涉事的司機都會循例被警方帶走有機會被控以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一樣, 當然之後律政司唔會提出起訴


做人肉路障既司機都可以發"一定告通知書"比驚務處長同涉案驚員


引用:
原帖由 kingofsex 於 2018-4-13 04:50 PM 發表
呢單野差佬擺明衰左. 抵俾人插。
毒果一面之詞
等調查結果



逃緊生都好L忙,菲律賓人質,撞車黨,大陸白粉幫,,,,,,等,佢做得幾多,抽水第一。



  留意這宗新聞,我本人覺得警方錯誤指示之過失,睇到報導見到涂謹申十分肉緊(警方大腦可能被偷走),留言,

  可能事主心理不好過涂謹申求助,選出來代議士,他當然立法會講番事主感受(代發聲),如果不是留意這宗新聞,不知道警方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不一定被起訴,俾着我,我心理都唔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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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nod 於 2018-4-13 05:01 PM 發表
警方循例係要咁做何必大驚小怪, 正如有人衝出馬路自殺, 無辜涉事的司機都會循例被警方帶走有機會被控以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一樣, 當然之後律政司唔會提出起訴
我認為唔係循例咁簡單


佢哋講循例只係想淡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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