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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快樂榮 於 2018-3-13 07:53 PM 發表
台灣媒體報道,台北警方引述香港警方消息指,香港女子潘曉穎的父親報案稱,潘曉穎與她男友陳同佳於2月13日赴台旅遊,但陳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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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tw/bkn/cnt/news/20180313/bkntw-2018031 ...
我覺得法理上兩邊都得,因為臺灣發生,但涉及港人犯罪。不過臺丶港無引導恊議,犯人在港落網應不會送返臺灣審多次。 但取證要臺灣配合否則可能證據不足



引用:
原帖由 triumphal_ark 於 2018-3-13 10:37 PM 發表



如果個疑犯係台灣人就易辦
港府可以以不受歡迎為由
將疑犯遣返原居地

但好少可係喺外地殺人
疑犯自行返回原居地
而兩地又冇引渡協議
如果對方地區有機會判死好似都唔可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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