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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rmanqk 於 2018-3-13 09:28 AM 發表
根本就存在極大漏洞
例如只計算係香港既資產
就已經唔公道
申請人只需要將存款
擺係大陸既銀行
或者係大陸投資物業
點解可以唔駛計算 ?

應該儘快
將境外資產
尤其係中國大陸既資產
納入計算
相信有大把 ...
中國咁大,點做?有乜權去做?有幾多人力去做?要用幾資源去做?
當你真系做到時又轉名,換晒cash又點做?上去抄家?
講就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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