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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九如,如果唔截停可疑車,變成GTA周圍撞人咁點算,到時又小九警察唔做嘢!總之,毒報紙,反中亂港、挑撥離間,無所不用其極!


毒果今次算係咁啦,有去到現場影左幾張相,不過文字內容我就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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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度好多人真係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係度淨係識講風涼話!你地咁叻咪企定定將自己架車俾人撞囉,記住自己老婆仔女坐後座喎!死左傷左唔好怨!

[ 本帖最後由 Morningsky 於 2018-2-13 07:16 AM 編輯 ]



[隱藏]
其實東方蘋果也有報,以事論事,警方真的要檢討,如果咁死咗無辜市民,就大件事.


引用:
原帖由 jfavejfave 於 2018-2-13 02:16 AM 發表
粉嶺公路昨日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輛七人車為避開警方追截時失控,撞及前方4部車輛,車上司機及乘客死亡,另外有4人受傷。其中一名受波及的凌志私家車車主當場濺血,現時仍然留院;其中昨日網上流傳捱撞黑色私家車的 ...
港英年代都試過幾單,搞定後叫你走得,有個上了報因為佢架車被撞,結果差佬話:得嘞,會報銷。
所以係現在既人覺得有咩掂到自己就嘈,根本全世都係咁



引用:
原帖由 禁言先生 於 2018-2-13 03:47 AM 發表


阿sir準備落車即係準備查佢,最後自己都傷埋好明顯唔係想搵佢做路墇,如果無停車行駛中比架瘋狂駕駛既車撞埋黎後果又會點?接到有可疑車輛報告再截停車查好正常,發生意外好難完全避免,港娃有無方法提供又安全又 ...
行車中追尾系冇咁傷的



如果車上有老有幼後果不敢想像


引用:
原帖由 天才文仔 於 2018-2-13 03:35 發表
呢啲真係要請大律師告警察交通部先得,唔賠返幾千萬都冇偈傾。
咁都幾好喎,政府錢就係納稅人的錢。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proactiveoneone 於 2018-2-13 06:35 AM 發表

我都覺得d人只識屌警察

今次嘅結果係唔理想,如果大家有其他好提議,都可以提出來改善下

如果無人執法,係咪以後所有犯法嘅司機會可以用逃走方式。到時道路咪仲危險。
應該把他轟掉



差佬真係仆街


引用:
原帖由 Morningsky 於 2018-2-13 07:06 AM 發表
呢度好多人真係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係度淨係識講風涼話!你地咁叻咪企定定將自己架車俾人撞囉,記住自己老婆仔女坐後座喎!死左傷左唔好怨!
根本依家喺香討討論喺多餘,有部份人邏輯思維都好問題



引用:
原帖由 tamadabi 於 2018-2-13 04:11 AM 發表
其實個車主已經自己證明咗交警無搵佢做路障

不過呢次咁既情況,我覺得警方/政府有責任分擔賠償
毒果玩抺黑好正常.



引用:
原帖由 禁言先生 於 2018-2-13 03:47 AM 發表


阿sir準備落車即係準備查佢,最後自己都傷埋好明顯唔係想搵佢做路墇,如果無停車行駛中比架瘋狂駕駛既車撞埋黎後果又會點?接到有可疑車輛報告再截停車查好正常,發生意外好難完全避免,港娃有無方法提供又安全又 ...
查佢 ! 邊個佢先?俾追捕緊可疑七人車定遭截停做臨時路障四架車?

首先作為警員截查可疑人仕係天職(該警員亦盡終職守),但應可採沿路跟蹤尋求其他同事支援設置警方路障去截查比使用呢種非常方式好(因車上有市民),作為專業執法者應每個判斷都盡量顧及其他人命、財產等因素影響。

至於有人話批評警方會導致前線人員“放軟”手腳去辦事,應不該發生“公僕”身上。

每條生命應受基本尊重包括執法人員、市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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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果繼續推!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