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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8-1-11 12:50 PM 發表


因為呢位好忙既律政司份人工,我有份俾的
佔幾多?可能你果份只夠比清道夫年薪一少部分



引用:
原帖由 walkera2006 於 2018-1-11 02:28 PM 發表


兩單個案性質不同,鄭婦人呢單涉及佢向按揭銀行提供虛假資料,即畜意隱瞞屬違法僭建地庫一事,意圖取得最高按揭賃款金額,而事實上佢亦成功獲取銀行信任而通過賃款審查。
陳四萬個案則並非涉及提供樓宇&# ...
你呢句好矛盾,既然銀行按揭文件沒有列出鄭若驊物業有地庫,即是銀行批按揭時無考慮地庫嘅存在,如此批出款項就不包括地庫估值,而係依照獨立屋圖則所包括部分作估值批出款項。
而鄭是否以欺詐方式獲取按揭,呢點應該問:以圖則部分向銀行申請按揭,同時"少報"潛建部分,即係銀行不知有潛建部分情況下,會否影響銀行批出款項嘅意向或款數?



引用:
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8-1-11 12:40 PM 發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答問會,被議員追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事項。公民黨陳淑莊出示銀行按揭文件,指文件沒有列出鄭若驊物業有地庫,而鄭若驊在文件上簽名作實,或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即以欺騙手段騙取 ...
沒有誠信, 大話連篇
一句"太忙"就當冇事



重養到莊豐原肥肥白白添,快D多謝公民黨李庤喜啦,佢好講人講架,但只限無拖篋嘅人士。
引用:
原帖由 josonlai 於 2018-1-11 12:56 PM 發表


你出嗰份錢俾咗難民喇,乜張議員冇話你知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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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c_so2002 於 2018-1-11 03:56 PM 發表



仲有告埋做land search同做風險評估果位!
未必得.

做呢行佢地已知有不乎之處,可能囗頭講左俾鄭知,要鄭簽免責書 letter of under taking.
如果陳能在這律師行找出這免責書, 鄭某即時瓜柴.



記得篤埋毛婆!


引用:
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8-1-11 12:50 PM 發表


因為呢位好忙既律政司份人工,我有份俾的
笑左



辭職吧前路難行叫袁國強再頂多陣


引用:
原帖由 肥仔0138 於 2018-1-11 04:03 PM 發表



沒有誠信, 大話連篇
一句"太忙"就當冇事
完全贊同!做律政司毫無誠信可言!凡事得過且過點得啦!奶媽妳揀錯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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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對派「僭建王」TOP 10
1. 毛孟靜,將車位僭建成住宅,竟然3年仍未處理
2. 梁耀忠,天台單位非法搭建巨型簷篷
3. 何俊仁,天後廟道飛龍台寓所露台僭建
4. 李卓人,香港職工會聯盟總辦事處, 天台加建鐵皮屋
5. 陳偉業,非法霸佔屋前二千呎官地做「私家花園」
6. 李永達 ,辦事處違規安裝燈箱、射燈和支架
7. 塗謹申,辦事處違規加建裝飾同招牌
8. 張文光,違規圍封露台僭建
9. 馮檢基,違規圍封露台僭建
10. 張國柱,違規圍封露台僭建

TOP1 毛孟靜車房僭建未復原
《明報》和《壹週刊》於2010年報道,公民黨九龍西候選人毛孟靜的丈夫在「淺水灣98號」持有的「開敞式車位」涉嫌被非法改建為工人房。屋宇署接獲投訴到上址視察後表示,確認該「開敞式車房」加建了圍牆、窗戶及門戶,用途不符屋宇署的批准圖則。
毛孟靜在事件曝光後兩年仍拒絕改正。香港文匯報記者在向屋宇署查詢時,卻意外揭發毛孟靜在選民登記內申報的住址「淺水灣98C」並不存在,懷疑毛孟靜在選民登記時作出虛假陳述,倘證明屬實,毛孟靜可能會被判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屋宇署在接獲投訴後即到上址視察,並確認該「開敞式車房」加建了圍牆、窗戶及門戶,與屋宇署批准圖則所示的「開敞式車房」用途不符,又指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二十五條將建築物改變作其他用途的規定,倘有關建築物的建造並不適合用作改變了的新用途,屋宇署可發出命令,規定業主終止該用途。

毛孟靜曾發表聲明稱,丈夫在向銀行買入單位時該處已被改建,並拿出土地註冊處發出的圖則,並玩弄文字遊戲稱該空間為「室內空間」而非「開敞式車房」,而地契及買賣合約亦指該單位為「空間」而非「車位」,又聲稱丈夫一直有繳交地稅及差餉,「整件事完全合法」。

不過,親反對派的《壹週刊》於2010年9月16日踢爆,根據大廈公契顯示,毛孟靜的丈夫是該單位第一手業主,車位理應未被改建,質疑毛孟靜稱「買入單位時該處已被改建」是講大話。    班黃屍港豬話你睇我唔到你睇我唔到

引用:
原帖由 golfboy 於 2018-1-11 12:58 PM 發表
越來越大獲!場戲真好睇,d5毛收曬聲?
[ 本帖最後由 暮應雄a 於 2018-1-11 04:1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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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18-1-11 12:45 PM 發表
渣打都未出聲
樓主使乜咁心急 ?
渣打唔出聲,就即係無罪,無人比人偷野,何來有人盜竊?



引用:
原帖由 yychan7777 於 2018-1-11 04:13 PM 發表


完全贊同!做律政司毫無誠信可言!凡事得過且過點得啦!奶媽妳揀錯人啦!
佢都係2ND CHOICE,唔係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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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收黑金出賣港人的死人化妝、就大大聲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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