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既政治討論既方針,個人認為,一兩年內,啊完就算,自力更新,不喜就撤


被引用(1)
.
最近有些帖子是跟樓上#1所倡導的 相勃:
1. 關於某個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帖子,有可能觸犯選舉條例;
2.評論法庭裁決的主題,可能屬於藐視法庭;
3. 關於九巴司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