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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要真發達復活 於 2017-12-20 07:38 AM 發表
對得住, 後悔無打多幾野. 
法律付乳警察行洗合埋武力以維持治安, 是否有濫用, 只是觀點乳角度問題, 頂多也只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根本談不上集擊罪. 
出發點係維持治安, 命令是警務處署長, 他只是在汁行 ...
支持告理警務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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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ldbeer 於 2017-12-20 08:00 AM 發表


網上恐嚇?
網上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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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要真發達復活 於 2017-12-20 08:06 AM 發表
全香港支持英雄, 為民除害, 唔洗用棍既, 用黑旋風胡椒噴霧, 黃蟲死清光.?
藍絲害蟲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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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kitwong0909 於 2017-12-20 08:12 AM 發表
「反對洋人治港」等,惟朱的代表大律師彭彼得(Peter Pannu)亦是外籍人士。
自己可以用洋律師又唔給用洋法官
究竟是什麼意思



[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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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港男happy4 於 2017-12-20 08:39 AM 發表
下次應好似美警咁一槍打爆頭!
支持朱狗接受死刑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