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解散立法會啦!唔好再選喇!都做唔到野出黎,慳返啲錢好過,養住班廢人。
其實,政府設置立法會取用了代議政制形式。代議政制是指立法機關的成員是由公民以選舉形式選出,並代表其在議會中行使權力,但不代表有直接民主的成份。
即是説,經香港人市民推選的立法會議員有權代市民講說話,表示立場和意見。但是,我們發現自1997回歸祖國以來,20年都未見到每一個立法會議員都有提升的質素,絕大部分都是未有高等教育的人士。但是,佢哋的職權都可以大過天,可以拖延政府施政進度,每天拉布、多次點人數要求、提終止辯論,岀盡辦法使會議無法表決通過議案。這都是泛民反對派的一般處事作風,令政府一籌莫展、束手無策、無可奈何!
我們處事不可以長期見步行步、見招拆招,一旦遇到困難時才修改會議規則,時間已來不及明天要作出重要的決定,有好多事情會議需要即是表決生效的。你若是明白時間就是金錢,對一個決策者是不會呆在原地踏步的!
我們有個建議:若是政府仲要保留代議政制模式的立法會的話,應該大力提高門檻選舉。
例如:
1 必需有10年或以上任何工作經驗
2 必需具大專或以上程度課程畢業証書
3 必需取得50%或以上屬於該區選民登記列表中的選票。
根據以上的例子說明一點,就是剛剛中學的畢業生是沒有資格參選的。因為,相信他們既沒有社會經驗,又沒有充分的工作履歷。對政府的政策措施不熟悉的情況下,是會讓已成熟的事都轉變成不成熟,事事都不對勁!我們都不希望,政府高層官員每天卻要面對低智的人討論當務之急的事情。
但是,轉眼之間已過了20載,今天我們要先決定的事,就是面對立法會的去留問題。有人更建議立法會議員可以接受政府機關委任制代替民選制度。無論如何,我們不應再等待到下一屆即5年後才實施的改變。別忘記,時間就是金錢,我們應盡利用有限的時光來達到目標。凡事要斬釘截鐵,必定要先行解散立法會,政府才可立即重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