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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7-9-18 19:41
言論自由底線之一係律師講粗口要釘牌!
Barrister Lawrence Ma Convicted of Misconduct - Congratulations! 恭喜馬恩國大律師專業失當罪成被停牌釘牌!
馬恩國爆粗罰做「釘牌大狀」一月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618/00176_090.html
大律師馬恩國去年二月喺立法會一個聽證會上,因為以英文粗口鬧爆議員「長毛」梁國雄而遭投訴,大律師公會隨即對佢進行紀律研訊。研訊前後搞咗成年幾,馬大狀上周四終於收到公會嘅書面通知,判罰佢就「爆粗」事件停牌一個月,兼繳清研訊涉及嘅律師費用,相信十幾二十萬元一定走唔甩。馬大狀就自嘲即日暫改稱「釘牌大狀」。
Counsel Lawyer Barrister Lawrence Y K Ma Convicted of Misconduct and Suspended - He is a Disgusting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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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7-9-1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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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7-9-1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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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7-9-19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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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應知分寸 「殺無赦」必須譴責
剛過去的周日,何君堯在添馬公園發起「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吶喊大會」,聲稱收集到8萬個簽名,要求港大開除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同時要向「港獨」說不。台上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聲言「港獨」提倡者該「殺」,有鼓吹暴力仇恨之嫌,何君堯身為集會發起人,理應負起責任,即時勸止。可是何君堯不僅沒有呼籲演講者冷靜,反而即時和應說「無赦」,推波助瀾,火上加油,絕非一名立法會議員應有的行徑。
言論自由有法律和道德底線,任何人都不應該踰越,不管背後政治信念動機為何,都必須一視同仁,以同一把尺看待。何君堯貴為立法會議員,更應自重,即使「港獨」屬大是大非議題,也不代表可以信口雌黃。若說大學校園有人張貼侮辱蔡若蓮標語,是仇恨蒙蔽了理智,公開高呼「殺無赦」本質上也不見得有何分別,同樣應該予以強烈譴責。
《公安條例》規定,任何人於公眾集會以侮辱言辭激發民眾情緒,擾亂公眾秩序,鼓吹暴力殺人或傷害他人身體,均屬違法,可判監禁,何君堯身為律師,應該不至於忽視。然而令人驚訝的是,事後何君堯仍為失言辯護,聲稱「殺無赦」是「嫉惡如仇」,又揚言「殺」的意思是「我們不要愛他」、「煞停他」、 「殺豬殺狗」不涉刑事,云云。誠然,以法律觀點而論,片言隻字不能抽空理解,必須觀看背景和前文後理,言論是否涉及刑事恐嚇或觸犯法例,只能依照法庭準則處理;不過從道德角度而言,「殺無赦」明顯過了火位。此「殺」不同彼「煞」,所謂「煞停」之說很難令一般市民信服。
何君堯否認當日發言太過情緒化,強調是「真情表達」,意味「殺無赦」並非一時衝動失言。他一邊認為批評者不應「斷章取義」,另一邊又強調當時自己只說了「無赦」二字,予人觀感是玩弄文字遊戲「捉字蝨」。市民不會輕易接受任何人鑽空子詭辯。
守住政治道德底線 勿讓香港沉淪墮落
「港獨」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看不到有實現的政治可能,只會破壞特區與中央互信,將香港推向深淵。反對「港獨」應該立場鮮明,惟不應失去文明理性和應有分寸;發表煽動仇恨言論只會因文害義,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殺豬殺狗」是侮辱言論,將「殺無赦」形容為「嫉惡如仇」,企圖為極端言論冠上「道德」光環,實際只是美化仇恨暴力言論;把反對「港獨」與戰爭畫上等號,揚言「戰爭裏面殺敵人有什麼問題」,更是唯恐天下不亂,比喻不倫不類。
任何人都不應因為政治意見對立,隨意侮辱別人,煽動暴力更是公然挑戰多元文明社會。近年「煽動式民粹主義」(Demagogic Populism)在歐美興起,一些政治人物利用社會上部分人的憤怒和不滿,煽動暴力仇恨,凝聚支持力量,挾「民意」自重,而非嘗試理性解決問題,這種民粹政治只會助長激進主義和暴力衝突,為禍無窮。過去數年香港政治鬥爭激烈,二元對立鮮明,煽動式民粹主義也逐漸抬頭,不同陣營當中都有小撮人走向極端,為求實現政治目標,弄虛作假,操作仇恨憤怒,「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成為行事無底線的托辭。這股歪風蔓延下去,只會令香港沉淪墮落,失去理智,社會各界必須高度警惕,守住政治道德底線。
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919/s00003/150575814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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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7-9-19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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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7-9-19 17:52
引用:原帖由 HKSAR20170204 於 2017-9-19 06:42 AM 發表
何君堯應知分寸 「殺無赦」必須譴責
剛過去的周日,何君堯在添馬公園發起「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吶喊大會」,聲稱收集到8萬個簽名,要求港大開除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同時要向「港獨」說不。台上屏山鄉事委員會主 ... PO條真係影到何生咁講野嘅片來睇下啦, 毒報當祕笈
[ 本帖最後由 劉婕 於 2017-9-19 05:5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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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7-9-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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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神報請左陳惜豬做總編輯嗎?
個個高官都被它加支減葉去作文, 說些高官根本不會這樣子發表的言論。
真虧有傻仔信到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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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7-9-19 17:59
馬恩國大律師爆粗要釘牌咁何君堯律師教唆市民謀殺其他人係咪都應該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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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爆粗罰做「釘牌大狀」一月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618/00176_090.html
大律師馬恩國去年二月喺立法會一個聽證會上,因為以英文粗口鬧爆議員「長毛」梁國雄而遭投訴,大律師公會隨即對佢進行紀律研訊。研訊前後搞咗成年幾,馬大狀上周四終於收到公會嘅書面通知,判罰佢就「爆粗」事件停牌一個月,兼繳清研訊涉及嘅律師費用,相信十幾二十萬元一定走唔甩。馬大狀就自嘲即日暫改稱「釘牌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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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7-9-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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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7-9-20 04:58
【「殺無赦」風波】港島總區跟進 警:如有違法定必果斷執法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919/s00001/1505830722888
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與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日在添馬公園反港獨集會發表「殺」「無赦」言論後,北區水鉬關注組召集人梁金成表示,曾就此報警要求調查,是否涉及煽動暴力及擾亂公眾秩序。警方發言人今日表示,警方已接獲相關報案,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
警方發言人續指,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但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定必果斷執法。
梁金成今晚亦在fb貼文,指剛收到通知,其報案已轉由港島區重案組,跟其他相同個案一起跟進。他最後並hashtag 「#報警告我呀笨」。
何君堯今日凌晨曾在fb稱,「殺」是「抵死啜核的港式用詞」,反批評指摘他的人中文水平差。他其後還留言:「報警告我恐嚇呀,笨!」
到今早,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不點名批評何君堯等人相關說法,明言不論政治立場,都不能受粗暴恐嚇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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