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今天台灣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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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台灣人對民主有三個迷思:第一,以為人民可以投票直選總統,就是莫大的民主成就;第二,以為台灣曾經締造三次政黨輪替,就是偉大的民主典範;第三,對於表現欠佳的政黨或民代,下次選舉可以用選票制裁他們,這就是民主的真諦。這種以為「投票等同民主」的想法,其實膚淺而消極。投票作為一種政治參與,其實只是民意授權的基本形式;然而,當政治人物獲得政治授權後為所欲為,不再聽取民意,甚至為禍國家社會,人民卻找不到約制之道,那才可怕。
台灣三次政黨輪替的「民主成就」,如今只換得國家認同的分歧,經濟元氣的耗怠,和社會民族情感的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