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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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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7-11-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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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線國國王
]
看了 你的陳詞,我才知道:“
按優秀原創時事評論奬勵計劃準則
-
必須全文為原創文字,不少於300字,及最少兩個完整段落,抄襲作廢
”
2.其實我在原帖子指出那裡 一樓的內容【部分】跟wiki相同的時候,我的目的不是讓該帖子作廢,而是想說明,Wiki作為自由主義者,也道出民主制度的優劣。我這樣指出,就是為了反駁本標題這幾個字:
政客不會說的
3.我不想本帖子作廢,因為它的議題對 左中右 都很重要。但是應否置頂,根據你所引述的條件,應該不可以繼續置頂。
2.
樓主於#579, #589已解釋過關於抄襲一事,
樓主的說法是:
-
你QUOTE的學者批評的地方同我批評的地方, 有相似, 亦有額外我冇提到的. 有咩問題?
- 至於你話同WIKI列出很像, 有咩問題? 上面講左, 其實係有同有不同. 其次, 你果個wikipedia 頁, 我幾年前已睇過, 所以多少有部份已經神早入我腦, 所以我再寫出來有相似的地方有幾奇?
-
上面講左, 你自己亦可以睇番wiki. wiki的料, 同我的有類似(因為wiki我幾年前已睇過),
但亦有其他point係我自己從其他地方吸收到的思維, 以及自己個人的思考所得. So what?
良心之光的回應:
紅字就是 an admission of copycat. 關於藍字,我問了他幾次他所謂的其他地方,他對目前為止還說不出。
無論如何,紅字已經證明本帖子不應置頂。
3.你說
良心之光既然主張此帖存在謬誤, 你覺得 良心之光有責任去舉証. 。。。你
的理解是他不會為他的指控提供証明.
良心之光的回應:
請參考香港法律的
rules of pleading
。你硬要說我不打算闡明我的指控,那是你理解錯誤。我是跟從
rules of pleading,
讓阿聞首先表明他的說法,我才就着該說法回應。
派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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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NessI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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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7-11-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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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意見,交予相關版主跟進
派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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