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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置頂高亮帖"政客不會說的真相:民主制度的弱點"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6272706&extra=&page=1
近日被網友良心之光多次指控為(1)標題誤導讀者 (2)一樓內容有偽命題 (3)一樓內容為抄襲.
(#455, #457, #487, #575, #598, #604, #616, #636樓)
按優秀原創時事評論奬勵計劃準則之
2) 必須全文為原創文字,不少於300字,及最少兩個完整段落,抄襲作廢
4) 須有言之成理的論點、論據或論證,沒有邏輯謬誤
所以我認為良心之光所指控非常嚴重, 非但質疑樓主, 更質疑版主當初把此帖評為優秀原創的決定.

關於第(1)、(2)點的指控, 可以說各有各看法且按下不表, 但關於第(3)點有否"抄襲"那是可以馬上驗証的.
樓主於#579, #589已解釋過關於抄襲一事, 但良心之光仍然繼續指樓主有抄襲(#598, #616). 良心之光既然主張此帖存在謬誤, 我建議他有責任去舉証. 他於#622 回應"誰主張誰舉證的意思是:誰開帖子,誰就有舉證的責任。2.本帖子的發帖者是誰?他有沒有舉證?". 我的理解是他不會為他的指控提供証明.

至此, 我想請教版主:
良心之光對此帖的指控是否成立?
如果成立, 版主當初評定此帖為優秀原創便是錯誤, 那麼起碼要取消此帖被置頂高亮;
如果不成立, 請版主制止良心之光挾纏行為. 因為此帖的主題是討論“民主制度的弱點”,而不是“阿閒樓主有沒有抄襲”,良心之光為此爭論不休實為離題違反版規。我不下五次提醒良心之光此帖是否抄襲丶該不該被刪除,是版主的決定,他應在投訴版向版主舉証。樓主既已順應良心之光對抄襲解釋過二次,而良心之光繼續指控抄襲,這種吵法既不會有結果,也妨礙其他會員按主題正常討論。我甚至懷疑這種捨正途於投訴版舉報而選擇留在該帖中挾纏的行為,是否名為指控抄襲,實為阻止討論民主制度的弱點呢?如是,這可是妨礙言論自由啊!

最后, 我想請版主注意一點, 此帖被置高亮後, 樓主在版主許可下在一樓又補充了兩次內容, 連帶二樓的多次補充, 可見樓主對此帖的用心. 網友們可以對內容提出不同意見, 但不提出充分論據便一味挾纒不休指控文章誤導/偽命題/抄襲, 我認為是不能接受的行為. 若這種無理行為不被適時制止, 請問以後誰願意在時政版分享心血結晶?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1-2 10:12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YanNessIsMe 於 2017-11-3 11:27 PM 發表


首先謝謝會員對時政版的關注及意見, 無他的, 在於自己認真參予的同時又遇上一些認真鑽牛角尖的會員罷了!
這倒沒有誰對誰錯, 只是認真跟抱不平在某些情況下並存.

響著言論自由, 別人的議論批評我們倒控制不了 ...
謝謝版主回覆. 想跟版主再確認二點,

(1)因為我在投訴版數次看到良心之光投訴網友在他的帖中回覆離題, 所以我才對他在阿聞樓主帖子中的行為有同樣質疑"此帖的主題是討論“民主制度的弱點”,而不是“阿閒樓主有沒有抄襲”,良心之光為此爭論不休實為離題違反版規".

所以屢次回覆離題其實不是時政版中的違規行為?

(2)"政客不會說的真相:民主制度的弱點"帖子仍會繼續被高亮置頂?

最后, 我建議可考慮把一些已處理完畢的投訴判決公開, 這會有助會員更好了解時政版的行為規範.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11-4 07:52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YanNessIsMe 於 2017-11-4 11:40 AM 發表



1. 該主題屬11/2016年主題參予加分,當時版主經審查過無問題故將分加之,於2/2017年置頂高亮,如會員有質疑應於當時向版主提出, 今日已是11/2017, 對一個已加分置頂的主題於一年後提出上訴/反對而同時要求版主執行 ...
非常清晰,謝謝
我以後便更清楚應對這些人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