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712
  • 回覆: 27
  • 分享: 3
一個擾民的消防安全法案第572章
消防安全法案第572章令唐樓業主精神崩潰
丙申猴年,萬象更新,全港有二千幾幢,50年樓齡以上的唐樓業主 ,大約都有幾萬人,在消防局的消防法案,第572章的壓迫下,精神上,健康上,財力上等,都已達到崩潰的邊緣 ,消防官員要求加裝的水箱,消防栓等,在舊樓上是非常之不可能的. 很多消防工程公司也不願意接造, 偶有1兩間公司會做, 也是開天價成200萬元, 你話這些唐樓的業主們如何負擔呢?
全港已有一兩幢舊唐樓已做了的業主們,都說做了更加心痛及無奈, 比立案法團做了豬仔,日後的保養費也是個天價, 裝置根本上是無用的,他們還說,如消防局要控告的話,不如叫他們把全港的幾萬名業主去坐監吧了!!
更加可笑的是, 有很多唐樓單位中,也有不少是消防員的,他們的唐樓也是未做, 為何,?根本上是不能可做.
立此條例的官員,有沒有想過問題的嚴重性,那麼細的水箱的消防栓, 在真正火警的時候 ,第一時間是打999,第二是走落街, 誰來有時間及體力去拿起消防喉去救火呢第三,所有居民未接受過開喉救火的訓練, 此舉等於害民擾民!!!
此等舊唐樓以位於重建邊緣,當局為何如此狠的迫害良民呢,他們究竟是為何呢?
暫緩此法案吧 !



2012嘅..
有執行咩????



引用:
原帖由 一個普普通人 於 2016-2-12 12:01 PM 發表
2012嘅..
有執行咩????
可能佢精神崩潰記錯左



引用:
原帖由 流星思捷 於 2016-2-12 12:07 PM 發表

可能佢精神崩潰記錯左
又唔好咁講..
剛看過有關條例..
7-9層舊樓2個單位的9成冇電梯..
主要的集中2條樓梯..
個人冇乜研究..
只是..樓梯位置加喉轆..花灑..拎手..
防煙門更係冇可能..
高難度..
除非一D8個單位以上..有走廊..
座大廈有超過50個單位..不同



[隱藏]
這是人講的話,
為何各官員局長等,
無人知呢.
引用:
原帖由 一個普普通人 於 2016-2-12 12:24 PM 發表

又唔好咁講..
剛看過有關條例..
7-9層舊樓2個單位的9成冇電梯..
主要的集中2條樓梯..
個人冇乜研究..
只是..樓梯位置加喉轆..花灑..拎手..
防煙門更係冇可能..
高難度..
除非一D8個單位以上..有走廊..
座 ...



引用:
原帖由 kps11 於 2016-2-12 12:35 PM 發表
這是人講的話,
為何各官員局長等,
無人知呢.
咁我向你道歉
有錯就要認



引用:
原帖由 kps11 於 2016-2-12 11:25 AM 發表
一個擾民的消防安全法案第572章
消防安全法案第572章令唐樓業主精神崩潰
丙申猴年,萬象更新,全港有二千幾幢,50年樓齡以上的唐樓業主 ,大約都有幾萬人,在消防局的消防法案,第572章的壓迫下,精神上,健康上,財力上等, ...
樓主講得無錯 ,此法例絕對擾民,消防高層食飽飯無嘢做!

本人就係唐樓業主,一梯ㄧ伙格局 ,全幢樓得六個業主,數十年來相安無事, 每層設消防筒巳足夠,依夠玩天台水箱救火?得一條樓梯上得天台不如落街逃生喇!

聽講要幾十萬,有錢使鬼住唐樓,部份年老業主真係俾此消防新苛政逼到精神病!

苛政猛於虎,政府高官垃圾都有唔少,唉!






引用:
原帖由 edw42454849 於 2016-2-12 12:49 PM 發表



樓主講得無錯 ,此法例絕對擾民,消防高層食飽飯無嘢做!

本人就係唐樓業主,一梯ㄧ伙格局 ,全幢樓得六個業主,數十年來相安無事, 每層設消防筒巳足夠,依夠玩天台水箱救火?得一條樓梯上得天台不如 ...

香港房屋協會回饋社會計劃
唔知幫唔幫到唐樓長者業主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一般查詢)


電話號碼 3188 1188





吾係三幾萬的事,而是廿幾萬一夥的事
最重要是沒有消防公司願做,所以開價奇高,
如一梯兩火的唐樓,其中有一兩伙不癲做,根本上就無法做成
何況根本上情況下.樓宇本身也非常難做
但亞SIR 每六個月就話要罰要坐監
我們這班老人,不如齊齋去消防局死了吧
好過比人罰坐監,歷史也有過交代
引用:
原帖由 流星思捷 於 2016-2-12 01:22 PM 發表


香港房屋協會回饋社會計劃
唔知幫唔幫到唐樓長者業主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一般查詢)


電話號碼 3188 1188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ps11 於 2016-2-12 01:48 PM 發表
吾係三幾萬的事,而是廿幾萬一夥的事
最重要是沒有消防公司願做,所以開價奇高,
如一梯兩火的唐樓,其中有一兩伙不癲做,根本上就無法做成
何況根本上情況下.樓宇本身也非常難做
但亞SIR 每六 ...
明白..
有D嘢..
未必全部嘢都有足夠咨詢..
未必全部例尊貴垃圾會議員都關注..
各有各困難..
有冇搵"為民請命"嘅尊貴區議員傾傾呢



師兄有無睇過呢段?
引用:
(9)        第(8)款所提述的合理辯解包括(但並不局限於):在消防安全指示未獲遵從時,由於任何下述原因,期望有關的擁有人或佔用人遵從該指示是不合理的—
    (a)        遵從該指示有損害有關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部分的結構完整性的危險;或
    (b)        遵從該指示所需的科技並非合理可得。
反對條例既人肯定無睇清楚內容



引用:
原帖由 星海揚帆 於 2016-2-12 02:22 PM 發表
師兄有無睇過呢段?



反對條例既人肯定無睇清楚內容
謝..
只今早看到貼之後上網搵條例..
好粗略地睇一下..
每座樓情況不同..看來用不可行作為不進行工程..是較好的理由..
只是..又出了另一問題..須否由CE去寫証明呢..??
故..其實最實際係個別樓如收到消防通知..
去搵當區區議員查詢...
呢D正正係區議員的工作..
好高興有人出有討論價值貼..而有人願協助



香港消防處有本指引

[url]www.hkfsd.gov.hk/eng/source/safety/File2012.pdf[/url]

英文來
唔知道有無中文版
睇下就知道自己住座樓消防設備合唔合最低要求



引用:
原帖由 星海揚帆 於 2016-2-12 02:50 PM 發表
香港消防處有本指引

www.hkfsd.gov.hk/eng/source/safety/File2012.pdf

英文來
唔知道有無中文版
睇下就知道自己住座樓消防設備合唔合最低要求
看#9貼..
若消防處每年上門2次..
代表消防處認為該樓..要做..
我古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一個普普通人 於 2016-2-12 15:01 發表
看#9貼..
若消防處每年上門2次..
代表消防處認為該樓..要做..
我古
消防處唔會親自去拍門
只係會出信俾法團
而大多數時間都係屋宇署代行
樓主又唔貼張改善命令出來
完全無從理解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