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45,923
  • 回覆: 440
  • 追帖: 2
我把自動傘做足burbery方格設計,幾+塊錢咋


引用:
原帖由 u3li 於 2013-3-5 10:08 AM 發表


知識產權就係咁架啦,問心,條友仔見到張椅都一定係因為覺得好LV先會買啦
唔好只係話人以大欺小,佢係侵權就係侵權,冇人叫你買張咁既椅返黎用
入銀行打刧一蚊同一億都係打劫
未見呢單新聞之前,我都唔知LV既設計係咁樣

你又咁肯定人地「見到張椅都一定係因為覺得好LV先會買啦」,人地可以話你誹謗



引用:
原帖由 parkwork 於 2013-3-5 10:11 AM 發表
啡色格仔就係佢架? 咁個L同個V字咪全世界都唔用得?
真咖!!加埋一齊嚟用,又係作商業用途,有風險咖!!



洗唔洗啊


[隱藏]
那些方格的大小, 排列, 顏色, 明顯就是LV 的 Monogram, 這明顯就是侵權物品, 任何在香港生活的有正常生活常識的成年人都會知道那是模仿LV的.

那店東聲稱"不知情", 是一錯再錯, 睜大眼睛說謊.

LV有權也有充分理由提告.

今次不是一般私用的侵權品, 店東在他的店舖內用侵權品作商業用途, 情形就像公司電腦用翻版軟件.

不告是人情; 告是道理.

無關甚麼"以大軟欺小".



普通野波
公眾利益呢??
下次用個 我 字註冊,到時收錢到手軟






其實問題係用呢張嘢做生意先至會被告......
針對O既係商業用途.......
今次新聞真係學到嘢.......



引用:
原帖由 appsall 於 2013-3-5 10:18 AM 發表
那些方格的大小, 排列, 顏色, 明顯就是LV 的 Monogram, 這明顯就是侵權物品, 任何在香港生活的有正常生活常識的成年人都會知道那是模仿LV的.

那店東聲稱"不知情", 是一錯再錯, 睜大眼睛說謊.

LV有權也有充分理 ...
你又知人地講不知情是講大話?我係男人,從不留意LV,如果不是這一單新聞,我也不知LV有這樣的設計,你這樣說,又有冇老屈人的成份?



啡格都要告?  咁告埋雞疍仔啦!!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個老闆識找蘋果,都想借人他把囗壓Lv!






跟你所意見,你岩岩用左lv呢個字波,小心佢告你呀,lv狗
香港討論區都有收廣告,從事緊商業用途呀
哈哈
引用:
原帖由 appsall 於 2013-3-5 10:18 AM 發表
那些方格的大小, 排列, 顏色, 明顯就是LV 的 Monogram, 這明顯就是侵權物品, 任何在香港生活的有正常生活常識的成年人都會知道那是模仿LV的.

那店東聲稱"不知情", 是一錯再錯, 睜大眼睛說謊.

LV有權也有充分理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applecoffee 於 2013-3-5 10:25 AM 發表
個老闆識找蘋果,都想借人他把囗壓Lv!



http://i1.hk/d/images/r10/mobile.jpg
LV都叫佢登報道歉啦!



[隱藏]
D&G, Gucci,  LV呢類品牌真係好嘟討厭! 第日小朋友畫圖畫時畫咗幾個格仔圖案上去, 圖畫比賽第一二名時,佢家長可能會收呢類惡品牌要罰幾千萬銀! 因為佢個仔女畫咗果幾個格仔令到張圖畫好吸引評判至得獎, 因為得獎又吸引到名校收佢仔女, 因為入名校可以同李+x個孫做同學仔…問你怕未!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