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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5 新 Link: 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0493439

開到 Part 4 啦,今次要聽下76仁喺商台點樣解釋瞞報(之前有人話電視無播,單新聞一定係流,咁唔該聽下76仁自己點樣承認 "漏報”),同埋我要繼續踢爆佢呢啲解釋有幾荒謬同無恥(請看2樓)!!請大家繼續按 "推薦” 按鈕,令本帖盡快取得三星,謝謝!


新聞連結: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8/03/HK1208030019.htm

民主黨「超級區議會」界別參選人何俊仁(遭網民戲稱龜縮仁)早前被「踢爆」,自稱遺忘申報股份的公司,他每年均有簽署公司申報,有「講大話」之嫌。他昨日於一電台的選舉論壇上先後被主持人和「烽煙」聽眾要求解釋有關問題時,又再度運用轉移視線策略,提出「無袍金論」,辯稱「即使每年再簽公司申報,我純粹做董事但沒有袍金,係唔需要向立法會申報……最近睇番紀錄,忽然發現無申報,所以主動去申報」。這番狡辯再被質疑「掩耳盜鈴」,誠信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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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連結: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0081449
Part 2 連結: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9987296
Part 1 連結: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9952227


商台選舉論壇錄音片段 (2012年8月2日"左右大局"節目)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8v01q4I6ao&feature=plcp

港台選舉論壇錄音片段 (2012年8月12日)

http://youtu.be/rlLc7FcpTeU

http://youtu.be/DXhw3mA7kuY

http://youtu.be/5Y-OO0Y2R-c

[ 本帖最後由 wongfl1934 於 2012-8-18 06:13 PM 編輯 ]進入香討影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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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LEXA 於 2012-8-29 09:21 PM 編輯 ]



我有證據證明何俊仁話 "04年以為股份已脫手, 所以未有申報" 係大話連篇,誠信破產!!

因為何俊仁由2004年至2011年,每一年都以 Fountain Success 董事身份向公司註冊處申報該公司資料無變,亦即每年都向公司註冊處申報自己是Fountain Success的董事和持有50%股份,那怎麼可能 ”誤以為”股份已轉讓,自己不是股東和董事?!!


2005年的詳細申報更明確表示他持有50%股份,那何來2004年股份易手?(見最後一張圖)更甚的是,何議員在2008年10月作出議員申報之前的一個月(即2008年9月),才剛剛向公司註冊處申報自己是Fountain Success 的董事和股東(見下圖),僅僅一個月時間,就”忘記了”自己是董事和股東?!(那請不要質疑梁振英何以忘記十幾年前的木花棚是自己加建!)何議員是律師,不要說自己不懂在申報什麼!他根本是存心隱瞞自己是該公司董事和股東!文匯報更指出,”2008年的該公司「周年申報表」文件中,何俊仁簽署的日期剛好是當年立法會選舉的翌日,進一步證明,何俊仁在1個月後公布的立法會議員申報中報稱自己為「三無」,是蓄意隱瞞所持股份和董事職位。同時,該公司的按揭文件顯示,何俊仁與潘昭苑於2004年9月10日以該公司名義曾將有關物業單位按揭套現,亦剛好是當年立法會選舉前的兩天。”


另外,該公司目前持有 Flat A2 16/F Block A, Beverly Hill, No. 6 Broadway Road 的業權,市值2500萬,也就是說何俊仁持有該單位50%業權,涉 1200萬元.但何俊仁至今仍未向立法會申報持有單位業權,又是存心隱瞞!誠信何在?!


仲有,佢同弟婦潘昭苑2004年以公司名義再次按咗個單位套現,佢分咗幾多我唔知,但佢話誤以為2004年股份易咗手,就絕對無可能!

請何議員代交!

[ 本帖最後由 wongfl1934 於 2012-8-4 10:2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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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LEXA 於 2012-8-29 09:2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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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給明報(mingpao@mingpao.com),副本給東方(news@opg.com.hk):


致明報編輯部:

貴報2011年4月揭發多名立法會議員漏報利益。貴報以大量篇幅報導此事,並於4月27日以 “立會議員應嚴以律己 申報利益衝突勿馬虎”為題發表社論,認為“立法會議員以發揮監察職能為己任,對於涉及一己道德操守,議員們要提高警惕,嚴格自我要求,以為社會表率,切勿出現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情況”。

一年後的今天,在立法會泛民議員(包括何俊仁議員)天天強調“政治人物必須有誠信”的今天,我們的網友跟貴報一年前一樣,揭發了泛民重量級議員何俊仁先生跟上述多位議員同樣漏報利益,所涉不單是董事身份和股份權益,更涉及至今仍未申報自己佔有一個市值2500萬物業的50%權益。更嚴重的是,我們的網友發現了證據,顯示何議員並非一時疏忽以致漏報,而是蓄意瞞報,甚至公開欺騙市民(何議員對經濟日報表示“以為股份在04年已脫手,所以未有申報”),誠信問題顯然比之前的五位議員嚴重。可是,當我們的網友把相關證據及質疑多次提交給貴報後,貴報仍然對此事隻字不提!

我們的感覺是,你們在此事上持雙重標準,有替何議員隱瞞護短之嫌,令我們對你們的公信力有質疑!作為選民,我們有知情權,我們希望記者就此事代我們質詢民選的何俊仁議員,著他公開向我們選民交代!但是,你們涉嫌偏私護短,令我們十分失望!希望貴報能解釋何以隻字不報導何議員涉嫌瞞報利益一事!是不是今天的明報,已打倒了貴報2011年4月27日社論所持的立場?!

如果你們以不清楚事件為辯解理由,請你們參閱我們在香港討論區的帖: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998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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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通訊事務管理局:

有關商業電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選擇報導與刪除內容的投訴

        本人於2012年7月17日早上9:30-10:00 左右收聽《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整個都以批評政府為題,當有支持政府的聽眾致電表達支持政府,及揭露何俊仁議員漏報持股任董事事件時,主持人皆出現偏袒庇護、排除異見的行為,明顯違反《電台業務守則》中要求節目內容均衡、節目主持人持平、及避免對個別人士或團體不公平之守則要求。在節目中,提及何議員漏報事件的出處為《文匯報》,但主持人沒有看《文匯報》的一段在商業電台網頁“節目重溫”中竟然被刪掉。《晴朗》好明顯為一“個人意見節目”,但商台此一表述無論在網頁上或節目中皆無跡可尋,有違反《電台業務守則》之嫌。因此,本人投訴事項如下:

1.        李主持及郭主持報導偏頗、不能持平;選擇己見、排除異見、內容失衡,違反《電台業務守則》;
2.        商台在“節目重溫”中刪除何俊仁漏報事件出處一段內容。雖然電台有編輯自由,但本人要求商台交代刪除原因,是主持人言論過於猥瑣還是聽眾談話涉及淫褻?商台之“節目重溫”乃收費服務,刪除內容實為損害消費者利益,商台需要正面交代!

香港以言論及新聞自由聞名於世,但大家都有責任維持我們的自由是高質素的自由和負責任的自由,因此,希望商台能維持這種高質素與負責任。最後,但願《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能夠在晴朗的一天再出發!

[ 本帖最後由 wongfl1934 於 2012-8-4 10:45 PM 編輯 ]



支持,已按推薦


76仁一定要同公眾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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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薦Ching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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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使報又報,龜縮仁點話點好啦


主持問得好有問題"呢排好多人攻擊你"


又係條76人


推薦先



開到 part 4 啦,入黎支持下先,推薦左啦, 76仁真係無恥到極,大家吾好放棄推到 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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