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遭留言「必娶女」等諷刺 「雞排妹」怒告十餘人兩人遭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cwilson1 時間: 2022-9-29 08:16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頁時,看到許多負面的評價,立即截圖收集證據向高雄地檢署舉報,其中居住在南港的施男、汐止的高女,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兩人均坦承留言。
起訴書指,「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而「鮑鮑換包包」則是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物,都屬於抽象謾罵,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依法起訴。



係台灣, 講真話會俾人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75919/即時-中國-遭留言-必娶女-等諷刺-雞排妹-怒告十餘人兩人遭起訴
作者:
cwilson1 時間: 2022-9-29 08:17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好有才
作者:
cwilson1 時間: 2022-9-29 08:18
呢條女好似係黐風偶像喎,
冇啦冇啦!!!
作者:
gakoduck 時間: 2022-9-29 08:23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作者:
happyhappyguy 時間: 2022-9-29 08:26
上網吹下水都唔得, 台灣的人權和言論自由問題, 黎怕到等統一後才能改善了
作者:
simonfdf 時間: 2022-9-29 08:29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2-9-29 08:23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得個講字囉
作者:
touya08 時間: 2022-9-29 08:33
必娶女
如果上庭証明無講錯就不是「妨害名譽罪」, 被告應該要反告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賣飛機杯仲要裝純情.
作者:
thepublic 時間: 2022-9-29 08:35
呢D言詞,連登好多。。。
作者:
呢個黃色流彈 時間: 2022-9-29 08:37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7 發表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好有才
佢唔解釋真心唔知咩意思🤣🤣
作者:
longgun67 時間: 2022-9-29 08:59
引用:
原帖由 thepublic 於 2022-9-29 08:35 發表 
呢D言詞,連登好多。。。
言論自由呢?
@hfceddie
@阿柒回歸
@習總囊囊
@.愛心大使
作者:
007star 時間: 2022-9-29 09:00
言論自由呢
作者:
Ooqq89 時間: 2022-9-29 09:07
條八婆雞扒妹 已經係綠營打手
曾去過佢面書post 張
中華民國係內地省舊身份證
比佢班1450 洗到傻
無知到核爆,又話假又唔知邊度
條女本人亦無歷史知識
呢兩條友講真話死硬
作者:
唔岩就要鬧 時間: 2022-9-29 09:13
從來唔覺得佢靚,一直都唔鍾意佢,完!
作者:
jon12345 時間: 2022-9-29 09:15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原來台仔無言論自由架?
作者:
chargeurs 時間: 2022-9-29 09:18
引用: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2-9-29 09:13 發表 
從來唔覺得佢靚,一直都唔鍾意佢,完!
AGREE
作者:
鼠貓 時間: 2022-9-29 09:19
引用: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2-9-29 09:13 發表 
從來唔覺得佢靚,一直都唔鍾意佢,完!
有身裁睇就算
作者:
今天落漠薯仔 時間: 2022-9-29 09:21
雞排妹火了好長時間了
作者:
逆風的肥牛 時間: 2022-9-29 09:23
引用: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2-9-29 09:13 發表 
從來唔覺得佢靚,一直都唔鍾意佢,完!
但係夠性暗示
作者:
chaolininin 時間: 2022-9-29 09:23
鮑魚換包包都有事?
作者:
鑊鑊甘 時間: 2022-9-29 09:25
引用:
原帖由 thepublic 於 2022-9-29 08:35 發表 
呢D言詞,連登好多。。。
連登手足去到台灣全部好守規矩,只係敢上香港d討論區發洩
作者:
幪面超人 時間: 2022-9-29 09:27
條條女都俾人屌過架啦!有乜問題,何況佢咁靚女。
作者:
pqrdownloader 時間: 2022-9-29 09:28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必娶可以理解為婊子?呆灣今時今日仲有文字獄
作者:
lctj9 時間: 2022-9-29 09:28
台灣仲嚴過香港
作者:
奇異果博士 時間: 2022-9-29 09:30
引用:
原帖由 鑊鑊甘 於 2022-9-29 09:25 發表 
連登手足去到台灣全部好守規矩,只係敢上香港d討論區發洩
YC去到全世界都死🐶咁,係係香港先夠膽盲目大大聲D7啲同建制有關嘅任何事,你有冇見過BNOer係英國D7卓慧斯?
作者:
百川歸海 時間: 2022-9-29 09:31
呆蛙獨裁政權都係一邊做衰野一邊恐嚇市民
作者:
小窮鬼 時間: 2022-9-29 09:33
台灣省式的言論自由😂
作者:
chancc77 時間: 2022-9-29 09:33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7 發表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好有才
台灣。。。甜不辣。。。睇到都嘔血
作者:
lostofbubble 時間: 2022-9-29 09:33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怪不得咁多係香討講, 原來唔敢係呆灣省講

作者:
thunderpig 時間: 2022-9-29 09:33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原來必娶係咁解 🤣🤣
作者:
奇異果博士 時間: 2022-9-29 09:37
引用:
原帖由 pqrdownloader 於 2022-9-29 09:28 發表 
必娶可以理解為婊子?呆灣今時今日仲有文字獄
而最好笑嘅係佢係深綠人士,平時耐唔耐都笑大陸、香港冇人權呀、冇自由呢啲,到啲火燒埋自己身,就原形畢露😂
咁都要告,香港好多女藝人咪好唔得閒?好多高登連登樓主咪驚到尿震?
作者:
KenWstr 時間: 2022-9-29 09:38
o甘話人地係「沙灘之子」咪又俾人告?
作者:
Sukidachikan 時間: 2022-9-29 09:39
其實如果必娶女都可以告得入 同文字獄有什麼分別
作者:
CatTooQQ 時間: 2022-9-29 09:41
已經無言論自由到呢個地步
作者:
fcw99 時間: 2022-9-29 09:42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9-9-2022 08:23 AM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香港言論太自由,比不上台灣
作者:
一個討論者3.0 時間: 2022-9-29 09:43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所以台灣都唔係言論自由嘅地方😏 說好的民主自由呢?
作者:
曲明 時間: 2022-9-29 09:44
台共都只係源於一流
作者:
一個討論者3.0 時間: 2022-9-29 09:45
條女咁唔襟寸,就唔好做名人啦~
作者:
siupercy 時間: 2022-9-29 09:46
必娶有錯嗎?
作者:
vky11009 時間: 2022-9-29 09:46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典型台灣臭雞,影衰曬台妹
作者:
星升升 時間: 2022-9-29 09:47
做雞都怕比人唱
作者:
WitGame 時間: 2022-9-29 09:48
真正以言入罪,臺灣沒有言論自由。
連同音字詞法庭可以幻想成另一意思的詞,而去定罪?!臺灣真是很言論自由地入罪的地區。
作者:
Sukidachikan 時間: 2022-9-29 09:48
引用:
原帖由 KenWstr 於 2022-9-29 09:38 發表 
o甘話人地係「沙灘之子」咪又俾人告?
Bitch 同beach 有明顯讀音分別 不要自己感覺良好啦
作者:
400GIGA 時間: 2022-9-29 09:53
引用:
原帖由 touya08 於 2022-9-29 08:33 AM 發表 
必娶女
如果上庭証明無講錯就不是「妨害名譽罪」, 被告應該要反告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賣飛機杯仲要裝純情.
搵食姐 犯法呀

作者:
阿努阿圖瓦圖 時間: 2022-9-29 09:59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諧音"都唔比講?咁講臭西,乃西,虾條,含L,大檸樂呢d使唔使踎監㗎?
作者:
KenWstr 時間: 2022-9-29 10:01
引用:
原帖由 Sukidachikan 於 2022-9-29 09:48 發表 
Bitch 同beach 有明顯讀音分別 不要自己感覺良好啦
你唔係真係以為「必娶」同 bitch 同音呀?
作者:
leshui 時間: 2022-9-29 10:01
言論自由仲差過香港wo
作者:
拜高蟲水 時間: 2022-9-29 10:02
呆灣人,真心呆
作者:
肥仔天天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惡魔9394 時間: 2022-9-29 10:03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香港黃屍無言論自由, 引起蟬寒效應
作者:
Mr.23b 時間: 2022-9-29 10:04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2-9-29 08:23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居台鄉肛聞煮鬥士“盗淫賊”,出句聲好喎🤭!
作者:
後天紅色的羊 時間: 2022-9-29 10:05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台灣好地方, 殺人唔洗告, 講真話會俾人告得入, 最合畜牲居住
作者:
怒風 時間: 2022-9-29 10:10
無言論自由………而且大多都是事實……
作者:
零死04 時間: 2022-9-29 10:10
佢告得到人是因深綠,脫極都大紅唔起(人氣比不上林沙峮峮),又走去講性講政治反中,多次勾人老公又扮純情,屌大陸制做又賣大陸制飛機杯。
作者:
公園熱情的魚蛋 時間: 2022-9-29 10:13
作者:
HexOrridge 時間: 2022-9-29 10:14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妨害名譽逾7成不起訴/無證據、撤回、逾期…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2022/08/28 05:30
三分之一告了後就不出庭
〔記者吳昇儒/專題報導〕隨著網路興盛,網路筆戰經常發生,妨害名譽或信用罪的提告案件量也爆增,大幅增加檢警工作量。由於這類案件濫告情況不少,據法務部統計,近十年不起訴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二,其中又有三分之一告了之後又撤回或逾期告訴,嚴重浪費司法資源。不少檢察官認為,此類案件過多且大多無關公益,建議除罪化或改採「自訴限定」制。
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為避免不實言論使名譽及信用受損,刑法有妨害名譽及信用罪來保護人民名譽權,卻常遭濫用,比如有民眾只不過一言不合、爭吵幾句,就大動作提告,他們之中不少人,目的只是要讓對方進警局、地檢署「解一口悶氣」,提告者告完後卻不用再出庭、或通知到他也不出庭,但檢警受理後卻得製作諸多公文書,耗費不少心力完成偵辦程序。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警耗費心力製作公文書
不久前台中也發生一起罕見的提告案,在台中租屋的一對夫婦,陸續和三十多名鄰居不睦或發生口角,一口氣告了三十多人,甚至有一位鄰居被對方告了數十案,還有一位老太太也挨告,警方不僅受理時深感無奈,還因為同一個社區挨告的人太多,特地派員直接進駐社區做筆錄。
全國各地檢署近五年的十大偵結案件排行榜中,雖以毒品、詐欺、公共危險、傷害及竊盜最多,但妨害名譽及信用受損罪也大都排在六到八名之間,可見這類型案件,在所有地檢署都是列為前十名之一的主流案類。
檢方建議改自訴杜絕濫用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指出,建議將妨害名譽罪改採「自訴限定制」,避免提告者利用國家資源公器到處興訟求償,讓司法資源有效集中在更需要之處,民眾若認為自身名譽與信用權益受損,應委任律師舉證,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由法院審查、審理,以有效杜絕濫用資源。
基隆一名陳姓警官說,妨害名譽案件,目前常見的濫訴狀況,大多是網路玩家在玩遊戲時,透過聊天系統謾罵,為了出一口氣,浪費大量司法資源,只要有參與對話攻擊的網友通通提告,一次可能會告數十名網友,且每位被告居住地大多不同,光是製作筆錄就要通知各地分局偵查隊幫忙,嚴重影響警方辦案;偵訊到最後,告訴人去不願出庭,也不願說明,案件最終也只能檢察官直接簽結,浪費人力。
警方指出,很多民眾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時,常因證據力不足,檢方難以起訴,呼籲民眾提告時,須注意是否聲音、影像或其他在場人佐證,若是在網路上是否有截圖等證據;若有相關證據,證明自己名譽受損,比較能讓被告受到應有的處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36874
想用妨害名譽罪去證明人地無言論自由真係好撚白痴

[ 本帖最後由 HexOrridge 於 2022-9-29 10:29 編輯 ]
作者:
番攤士碌架 時間: 2022-9-29 10:14
就算證明到係,那部手機貼文
點證明,部手機當時係,邊個人用
作者:
黑衣是PK 時間: 2022-9-29 10:18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黃畜話這些是打壓, 言論自由是甚麼都可以講的, 無任何底線的, 政府國家都在日日少, 何況是詆毀普通人, 對黃畜來說是家常便飯及嗜好.
作者:
股市畀返D錢我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exOrridge 時間: 2022-9-29 10:21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拿! 呢d先叫無言論自由
諷長津湖志願軍「沙雕連」判7個月 羅昌平發致歉信
以「抗美援朝」為主題的電影《長津湖》早前在大陸受歡迎,但大陸媒體人、微博「大V」羅昌平在社交平台將大陸志願軍「冰雕連」,略帶嘲諷地稱為「沙雕連」,最終他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判刑7個月。羅昌平本月初在拘押期扣抵刑期下出獄,按判決羅昌平另需在媒體公開道歉,今日(23日)出版的官媒《法治日報》刊發了其致歉信全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6334808
[ 本帖最後由 HexOrridge 於 2022-9-29 11:10 編輯 ]
作者:
acacac 時間: 2022-9-29 10:22
唔賣身可以做乜?
作者:
Sukidachikan 時間: 2022-9-29 10:24
引用:
原帖由 KenWstr 於 2022-9-29 10:01 發表 
你唔係真係以為「必娶」同 bitch 同音呀?
我咪話必娶和bitch 係文字獄 明顯好大分別包括意思同讀音 係雞排妹自己身有屎
作者:
我是曼迷不是C迷 時間: 2022-9-29 10:24
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9-29 10:10 發表 
無言論自由………而且大多都是事實……
有證有據才就有言論自由,亂咁估亂咁講你以為嘅所謂“事實”,就應該受罰。
作者:
新丁一號 時間: 2022-9-29 10:27
呢條女都係麻撚煩
作者:
新丁一號 時間: 2022-9-29 10:28
上次影射憲哥咸豬手之類
轉頭又可以上番憲哥節目
台灣人真係心胸闊
作者:
vanga 時間: 2022-9-29 10:29
引用:
原帖由 HexOrridge 於 2022-9-29 10:21 發表 
拿! 呢d先叫無言論自由
諷長津湖志願軍「沙雕連」判7個月 羅昌平發致歉信
以「抗美援朝」為主題的電影《長津湖》早前在大陸受歡迎,但大陸媒體人、微博「大V」羅昌平在社交平台將大陸志願軍「冰雕連」,略帶嘲諷地稱為「沙雕連」,最終他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判刑7個月。羅昌平本月初在拘押期扣抵刑期下出獄,按判決羅昌平另需在媒體公開道歉,今日(23日)出版的官 ...
同樣判有罪
呆灣省判有罪, 就仍然係有言論自由
內地判有罪, 就係無言論自由
即係你話係就係
作者:
版煮報夢. 時間: 2022-9-29 10:29
老雞
作者:
佑..左..佑 時間: 2022-9-29 10:29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2-9-29 08:23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清醒D,台灣同香港一樣都有誹謗罪,唔係講乜都得,係有言論自由,但都要係法律之下
作者:
我要做富翁 時間: 2022-9-29 10:29
條女咁老仲未有仔,都係高級PTGF
作者:
batboy27 時間: 2022-9-29 10:30
上面兩個最愛封人留言,
言論自由
作者:
雷蒙威 時間: 2022-9-29 10:30
矮得得 波又唔算大 有乜賣点?
作者:
UNEMPLOYED126 時間: 2022-9-29 10:32
引用:
原帖由 touya08 於 2022-9-29 08:33 發表 
必娶女
如果上庭証明無講錯就不是「妨害名譽罪」, 被告應該要反告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賣飛機杯仲要裝純情.
純情G
G for girl 呀!
[ 本帖最後由 UNEMPLOYED126 於 2022-9-29 10:36 編輯 ]
作者:
HexOrridge 時間: 2022-9-29 10:33
引用:
原帖由 vanga 於 2022-9-29 10:29 發表 
同樣判有罪
呆灣省判有罪, 就仍然係有言論自由
內地判有罪, 就係無言論自由
即係你話係就係
看新聞說司改要推動「妨礙名譽除罪化」耶,難道之後罵人就不用負責了嗎??社會不就要變的更亂?
其實不是不用負責喔!!!
妨礙名譽罪章,常見的是「公然侮辱」、「誹謗」。妨礙名譽的起訴率非常低,這也可能是因爲案件進行到ㄧ半,談到合理的賠償金,雙方就和解、撤告了。甚至即便判決有罪,可能只是短暫拘役或是可以易科罰金,很少真的抓去關的,
呆灣省判有罪
作者:
大添二 時間: 2022-9-29 10:33
太直接,又真的,幾傷人
作者:
cosmo 時間: 2022-9-29 10:34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7 發表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好有才
咁好多野都唔講得架囉喎如果要講諧音, 又講同音字大佬.
者係以後必娶=BITCH意思, 咁英文字典要改版了.
作者:
ericlkyuen 時間: 2022-9-29 10:36
我好佩服雞排妹,做雞扮淑女之餘仲要大聲過你......
作者:
場上靠隊友 時間: 2022-9-29 10:37
網上留言寸吓人就告妨害名譽罪?如果呢條罪放喺香港,高登連登仔畀人告咗十萬次囉。
作者:
dtw 時間: 2022-9-29 10:38
乜呆灣冇人權法㗎?
講嘢表達自己意見係人權!
黃人尚方寶劍
作者:
edbe 時間: 2022-9-29 10:40
呆灣雞一隻
綠螢打手
作者:
倉底之蛙 時間: 2022-9-29 10:44
所以狗奴才話要講假話最安全,例如熱愛祖國,愛港愛國…😂
作者:
hkhotdog001 時間: 2022-9-29 10:46
引用:
原帖由 Sukidachikan 於 2022-9-29 09:48 發表 
Bitch 同beach 有明顯讀音分別 不要自己感覺良好啦
Bitch 同 beach 在英文角度讀音當然分別啦。
但必娶是英文嗎?你覺得必娶係指bitch 而唔係beach? 怎麼判定?
唔好自我感覺良好啦。
作者:
.愛心大使 時間: 2022-9-29 10:46
關言論自由乜事
你理解乜野叫言論自由嗎
作者:
kim168 時間: 2022-9-29 10:49
「鮑鮑換包包」有創意
作者:
誰事誰非2015 時間: 2022-9-29 10:51
解放軍話台灣係必取之地,會唔會俾呆蛙告到去聯合國?
作者:
cwilson1 時間: 2022-9-29 11:05
鷄扒妹係乜料,今時今日都好多人知
講事實啫,都竟然會被台灣民主告喎
作者:
audia 時間: 2022-9-29 11:09
明買明賣冇問題。
作者:
台灣小榴槤 時間: 2022-9-29 11:10
崩口人忌崩口碗
作者:
joeyeung90 時間: 2022-9-29 11:14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2-9-29 08:23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言論自由唔等於可以用言語傷害人
作者:
dartarrow 時間: 2022-9-29 11:16
告人又可以造新聞,掂咗
作者:
西九真空的甩毛 時間: 2022-9-29 11:21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唔講真係唔知
作者:
春雨彎刀 時間: 2022-9-29 11:24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6 發表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 ...
名都叫「雞x妹」啦!其實佢有勿所謂呢!炒作再拉高雞價啫😁
作者:
Sukidachikan 時間: 2022-9-29 11:26
引用:
原帖由 hkhotdog001 於 2022-9-29 10:46 發表 
Bitch 同 beach 在英文角度讀音當然分別啦。
但必娶是英文嗎?你覺得必娶係指bitch 而唔係beach? 怎麼判定?
唔好自我感覺良好啦。
我一早就話必娶同bitch沒有任何關係 根本沒任何理由可以提告 係台灣人自己身有屎
作者:
dueduefing 時間: 2022-9-29 11:28
哈哈哈哈
言論自由
哈哈哈哈
笑撚死
作者:
Sukidachikan 時間: 2022-9-29 11:29
引用:
原帖由 春雨彎刀 於 2022-9-29 11:24 發表 
名都叫「雞x妹」啦!其實佢有勿所謂呢!炒作再拉高雞價啫😁
本來在檔口整雞排 沒必要上綱上線 你好易侮辱到在街市從事家禽工作者
作者:
haogaoye 時間: 2022-9-29 11:30
引用:
原帖由 leshui 於 2022-9-29 10:01 發表 
言論自由仲差過香港wo
呆蛙依家上YOUTUBE睇時當地事評論直播要用VPN翻牆先睇得到。香港睇同一個台灣直播,就暢通無阻。這就足以看出呆蛙既言論自由係有幾假。民進黨係完全容不下台灣人在島內批評佢地既一點點聲音。
作者:
清風水靜 時間: 2022-9-29 11:32
引用:
原帖由 dueduefing 於 2022-9-29 11:28 發表 
哈哈哈哈
言論自由
哈哈哈哈
笑撚死
世界根本沒有這回事........只是馬英九幼稚..........才會把國民黨弄到半死....!!
即使美國都一樣........你說錯什麼.......就有特工上門查問..........!!
在外國根本無言論自由........香港是奇葩的地方........反為自由度出奇的大......!!
作者:
春雨彎刀 時間: 2022-9-29 11:35
引用:
原帖由 Sukidachikan 於 2022-9-29 11:29 發表 
本來在檔口整雞排 沒必要上綱上線 你好易侮辱到在街市從事家禽工作者
整雞排😎整到上酒店,高級了😁
作者:
hkhotdog001 時間: 2022-9-29 11:37
引用:
原帖由 Sukidachikan 於 2022-9-29 11:26 發表 
我一早就話必娶同bitch沒有任何關係 根本沒任何理由可以提告 係台灣人自己身有屎
就是。最多只有暗示。是什麼人就會想到什麼。
只可說台灣網民相當有才。
呢d 語帶相關玩階音玩公眾人物連登大把。在香港要告的話不知告多少人
作者:
理+誠 時間: 2022-9-29 11:38
以言入罪!
呆灣言論自由收窄。
作者:
vanga 時間: 2022-9-29 11:40
引用:
原帖由 HexOrridge 於 2022-9-29 10:33 發表 
看新聞說司改要推動「妨礙名譽除罪化」耶,難道之後罵人就不用負責了嗎??社會不就要變的更亂?
其實不是不用負責喔!!!
妨礙名譽罪章,常見的是「公然侮辱」、「誹謗」。妨礙名譽的起訴率非常低,這也可能是因爲案件進行到ㄧ半,談到合理的賠償金,雙方就和解、撤告了。甚至即便判決有罪,可能只是短暫拘役或是可以易科罰金,很少真的抓去關的,
呆灣省判有罪
: ...
咁即係咩呆灣省言論自由係 9 UP 囉
作者:
持久男 時間: 2022-9-29 11:44
笑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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