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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規「能」隨?能隨不隨? [打印本頁]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7 08:58

馬道立明年一月便要退休,由張舉能接任終審庭首席大法官。在剩餘的四個月任期内,馬道立做了兩個令全城嘩然的大動作:

1. 充滿爭議的裁判官何俊堯明調暗升至高等法院,今次調職其實是獲加薪可高達50至75萬元。
2. 市民對黑暴以來法庭審判多有質疑,馬雖然罕見發出14頁聲明回應,但總括八字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馬道立這些大動作讓人聯想起特朗普不顧任期末不作重大決定的倫理,非要趕進度在大選前提名及通過心儀的保守派大法官人選。關鍵是若特朗普對連任充滿信心能繼續掌控局面,又何必把事情處理得如此難看,連黨內參議員也非議呢?同理,馬道立在急甚麼?為甚麼不能按倫理留給下任處理?

回看張舉能的判案經歷,近年最矚目是2016 年的時候,梁頌恆和游蕙禎拒絕宣誓,成了一宗 DQ 案。DQ 案上到高等法院,當時高等法院的法官說,不會用人大釋法去處理這一宗案件,因為香港內部的法律體系已經可以處理了。後來高等法院判梁游敗訴,梁游不服上訴,案件就去到張舉能那裡,張舉能也是判梁、游敗訴,但他在宣判時卻確立人大釋法有效。由此可見他對基本法這成文憲法對香港法律制度的影響是有深刻而正確的認識。

回歸后人大僅行使釋法權5次,可謂高度克制及尊重一國兩制,但每回公布釋法結果,以公民黨為首的那個法界小圈圈都制式反彈「這是香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是否張對人大釋法、基本法定位的認知,反而讓馬道立趁尚在掌權時要加速完成離任前的部署、框架著張接任后的路線呢?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9:10 AM 編輯 ]
作者: 40342     時間: 2020-9-27 11:45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8:58 AM 發表
馬道立明年一月便要退休,由張舉能接任終審庭首席大法官。在剩餘的四個月任期内,馬道立做了兩個令全城嘩然的大動作:

1. 充滿爭議的裁判官何俊堯明調暗升至高等法院,今次調職其實是獲加薪可高達50至75萬元。
2. 市民對黑暴以來法庭審判多有質疑,馬雖然罕見發出14頁聲明回應,但總括八字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馬道立這些大動作讓人聯想起特朗普不顧任期末不作重大決定的倫理,非要趕進度在大選前提名及 ...
何俊堯的調動馬道長要解釋清楚,因為雖然是處理及有期限,但一般都是處理高一級職位,但此事是越了幾級,簡直史無前例。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7 11:55

引用:
原帖由 40342 於 2020-9-27 11:45 AM 發表



何俊堯的調動馬道長要解釋清楚,因為雖然是處理及有期限,但一般都是處理高一級職位,但此事是越了幾級,簡直史無前例。
我的感覺此擧是向投訴何俊堯的市民示威而非妥協。何已於九月上旬到任了,生米煮成熟飯,奈我莫何。

一個終審庭首席法官在全城關注下高調作此挑衅意味的動作,非常失職。你還盼望市民尊重司法嗎?
作者: 40342     時間: 2020-9-27 12:33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11:55 AM 發表



我的感覺此擧是向投訴何俊堯的市民示威而非妥協。何已於九月上旬到任了,生米煮成熟飯,奈我莫何。

一個終審庭首席法官在全城關注下高調作此挑衅意味的動作,非常失職。你還盼望市民尊重司法嗎? ...
是誰決定此安排,原因何在?
司法獨立是指在審案一方面,除司局長是政治任命外,公職人員晉升是有規有矩,此事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ICAC應介入調查。

[ 本帖最後由 40342 於 2020-9-27 12:39 PM 編輯 ]
作者: 傷心尋回犬     時間: 2020-9-27 12:41

引用:
原帖由 40342 於 2020-9-27 12:33 發表



是誰決定此安排,原因何在?
司法獨立是指在審案一方面,除司局長是政治任命外,公職人員晉升是有規有矩,此事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ICAC應介入調查。 ...
唔好對ICAC有任何幻想
ICAC實際係為英美服務,係破壞香港國安其中一個單位,睇成為一個有槍的香港電台就得
對付完三座大山之後,下一個要對付的應該係ICAC
作者: GBKEN     時間: 2020-9-27 12:42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9-27 12:41 PM 發表



唔好對ICAC有任何幻想
ICAC實際係為英美服務,係破壞香港國安其中一個單位,睇成為一個有槍的香港電台就得
對付完三座大山之後,下一個要對付的應該係ICAC ...
你想多左啦
如果你禁講
其實香港所有現在政府機關
都要重新黎過
作者: 傷心尋回犬     時間: 2020-9-27 12:46

引用:
原帖由 GBKEN 於 2020-9-27 12:42 發表



你想多左啦
如果你禁講
其實香港所有現在政府機關
都要重新黎過
明顯地ICAC無公開支持國安法就已經係一個表態

連最多曱甴既海關消防都第一時間出來表態支持國安法,唯獨ICAC身為執法機關,從無對國安法表態支持,可見其取態
作者: GBKEN     時間: 2020-9-27 14:00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9-27 12:46 PM 發表



明顯地ICAC無公開支持國安法就已經係一個表態

連最多曱甴既海關消防都第一時間出來表態支持國安法,唯獨ICAC身為執法機關,從無對國安法表態支持,可見其取態 ...
因為ICAC系管貪污,政治野,其實吾關他事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7 14:51

引用:
原帖由 GBKEN 於 2020-9-27 02:00 PM 發表



因為ICAC系管貪污,政治野,其實吾關他事
國安法一訂立,7月份的廉政快訊已有長文支持立法了。

https://www.icac.org.hk/icac/post/extra2020/tc/index.html

我相信政府每個部門都有政治立場不同的人,但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目前香港約有18萬公務員,當局先安排新入職公務員簽署相關文件,現職公務員則稍後處理。

廉署就算有黄人,接下來不是滾蛋,便是乖乖簽名守法。給政府時間一步步修正吧!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7 14:53

引用:
原帖由 40342 於 2020-9-27 12:33 PM 發表



是誰決定此安排,原因何在?
司法獨立是指在審案一方面,除司局長是政治任命外,公職人員晉升是有規有矩,此事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ICAC應介入調查。 ...
最初我只認為馬道立的舉動急促而奇怪,現在看還加個涉嫌違規呢!
作者: 40342     時間: 2020-9-27 15:50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2:53 PM 發表



最初我只認為馬道立的舉動急促而奇怪,現在看還加個涉嫌違規呢!
若果何官離任裁判官,一段時間之後再委任另法官職位,就算是首席大法官都可以,有不少先例。但現職而主處理一個高幾級的職位,若不能解釋清楚,何以服眾。

司法獨立的原意是審理案件不受干預,而不是獨立王國,不受制衡。
作者: 傷心尋回犬     時間: 2020-9-27 16:24

引用:
原帖由 GBKEN 於 2020-9-27 14:00 發表



因為ICAC系管貪污,政治野,其實吾關他事
消防處都同國安法無太大關係,為何當通過國安法立法後消防處處長第一時間出來表態支持?呢個係表態效忠問題

ICAC作為執法機關,居然無公開表態支持國家立法,已經表達出該部門對國安法所持態度

同樣態度响司法機關都有出現,可以作一個對比
作者: 傷心尋回犬     時間: 2020-9-27 16:27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14:51 發表



國安法一訂立,7月份的廉政快訊已有長文支持立法了。

https://www.icac.org.hk/icac/post/extra2020/tc/index.html

我相信政府每個部門都有政治立場不同的人,但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目前香港約有18萬公務員,當局先安排新入職公務員簽署相關文件,現職公 ...
但係其他六個紀律部隊首長已經公開亮相表態支持國安立法,唯獨廉政專員到今時今日都無公開表態支持

可見國安委無預ICAC份係正確做法
作者: GBKEN     時間: 2020-9-27 16:31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9-27 04:24 PM 發表



消防處都同國安法無太大關係,為何當通過國安法立法後消防處處長第一時間出來表態支持?呢個係表態效忠問題

ICAC作為執法機關,居然無公開表態支持國家立法,已經表達出該部門對國安法所持態度

同樣態度响司法機關都有出現,可以作一個對比 ...
因為消費系黑暴時期,直接受到影響同傷害
作者: pureco     時間: 2020-9-27 18:00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8:58 AM 發表
馬道立明年一月便要退休,由張舉能接任終審庭首席大法官。在剩餘的四個月任期内,馬道立做了兩個令全城嘩然的大動作:

1. 充滿爭議的裁判官何俊堯明調暗升至高等法院,今次調職其實是獲加薪可高達50至75萬元。
2. 市民對黑暴以來法庭審判多有質疑,馬雖然罕見發出14頁聲明回應,但總括八字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馬道立這些大動作讓人聯想起特朗普不顧任期末不作重大決定的倫理,非要趕進度在大選前提名及 ...
馬道立竿見歪影
張舉能判案公正
戴耀庭門罪若市
梁家傑出是非精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7 19:10

引用:
原帖由 pureco 於 2020-9-27 06:00 PM 發表



馬道立竿見歪影
張舉能判案公正
戴耀庭門罪若市
梁家傑出是非精
哈哈哈,便是這個理。
作者: maldini1967     時間: 2020-9-27 21:41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7 02:53 PM 發表



最初我只認為馬道立的舉動急促而奇怪,現在看還加個涉嫌違規呢!
同意,聽說實際係連升四級。而且亦都唔相信會下調回裁判官。所以嚟緊幾個月,應該仲有不少動作會出現。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03:42

引用:
原帖由 maldini1967 於 2020-9-27 09:41 PM 發表

同意,聽說實際係連升四級。而且亦都唔相信會下調回裁判官。所以嚟緊幾個月,應該仲有不少動作會出現。
樓上師兄講得真好,以司法獨立之名行獨立王國之實。去年黑暴以集會自由之名行刑毁縱火之實倒是同個理。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05:36

@直線國國王   
I put it to you that: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Do you admit that?
======
你申報利益:當香港的法官都被共產黨控制之後,對你有什麼好處?
然後,對香港有什麼好處?

[ 本帖最後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41 AM 編輯 ]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09:09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36 AM 發表
@直線國國王   
I put it to you that: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 ...
馬道立上述兩行為讓市民「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句源出於《論語三。八佾》: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談到季氏,說,「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家中奏樂舞蹈,這樣犯上的事情都忍心做,還有什麼事情他不忍心做呢?」

八佾,古代的宮廷樂舞制。古時一佾8人,八佾就是64人,據《周禮》規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諸侯為六佾,卿大夫為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

孔子在批評身為卿大夫的季氏,逾越規定用了天子才享用的權力。

逾越規定是馬道立縱容香港法院,在「禁矇面法」審判中用了人大會議才享有的釋法權。法官宣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牴觸了回歸後在香港確立的“憲制秩序”。實際上,香港回歸後的憲制秩序是由中央政府確立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作爲香港原有法律,回歸前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的機構加以審覈,視爲不與《基本法》相牴觸而予以保留。法官宣稱該原有法律牴觸回歸後的憲制秩序,等於把自己擡高到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位置,猶如季氏把自己擡高到天子的位置。

要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人大,馬道立忍個屁?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09:16

直線國國王
每一次我質問你,你總是說別的東西。
維穩費如果跟你有關係,我想他們應該換人。
但是如果你是中聯辦的人,當然須要由更高級的人才可以撤換你。
---
我在樓上問你的第一點是: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又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09:51

感謝版主迅速處理屢次離題的網友。

@持劍衛道
我不會動用拉黑功能,有問題會請版主處理。我還是歡迎你就馬道立上述不尋常的做法表達意見。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0:07

直線國國王
你為啥逃避#19.
你開本帖子的目的是什麼?
馬大法官是特首提名而北京委任的,你攻擊他就是反黨。
再者,要令瀏覽者重視你的留言,那麼你首先證明你的質素/政治立場/學歷/政治知識/法律知識/論政能力/有沒有收維穩費/你的專業/你的工作崗位/人生閱歷和你的道德水平【例如 你是否支持習主席,有沒有做任何公益事情】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0:23

小弟又來打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和終審法院其他法官

並非由北京中央政府委任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0:34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10:23 AM 發表
小弟又來打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和終審法院其他法官

並非由北京中央政府委任
感謝提醒。

根據《基本法》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終審法院法官須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行政長官就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須徵得立法會同意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作者: 40342     時間: 2020-9-28 10:44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10:23 AM 發表
小弟又來打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和終審法院其他法官

並非由北京中央政府委任
磚業人士話係北京委任,可見其磚業確非一般。

有人剛在法律版碰對一面灰。

[ 本帖最後由 40342 於 2020-9-28 10:45 AM 編輯 ]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1:51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10:23 AM 發表
小弟又來打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和終審法院其他法官

並非由北京中央政府委任
中央政府任命本屆政府主要官員(有些已離職),唔見馬道立個名嘅

16位問責制主要官員以非公務員條件委任,名單如下:

司長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中央人民政府同時任命五位主要官員,領導第五屆香港特區政府的紀律部隊、廉政公署和審計署。他們是廉政專員白韞六、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審計署署長孫德基、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海關關長鄧以海。

https://www.news.gov.hk/tc/categories/admin/html/2017/06/20170621_101424.shtml

@持劍衛道

圖片附件: Screenshot_4.jpg (2020-9-28 11:52, 105.95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8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11654673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2:03

01社論


【01周報社論】司法擺脫政治泥沼 法院要有改革精神



馬道立的聲明縱然沒有明言,但素常自隱於公眾討論的法官決定打破沉默,顯然是因為反修例運動的相關案件屢惹爭議。更何況目前社會並非只就一兩宗案件有異議,而是在藍黃撕裂之下,兩個陣營都對反修例相關的案件有強烈批評,從根本上質疑法院的中立性,認為法官也有藍黃之別。若不正視此公信力危機,只反覆強調法官大公無私,只會淪為鴕鳥主義。正義女神戴上眼罩,但並非凡自蒙雙眼者皆為正義女神。

今年4月,一名法官形容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斬傷人的被告「情操高尚」,因而被視為「藍絲法官」。兩個月後,一名裁判官勸告擾亂立法會的眾志成員「要留有用之軀」,「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被標籤為「黃絲法官」。兩人事後被安排不再審理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司法人員過分將自己的政治立場夾雜在司法工作中,是非常不專業的做法,也是對香港司法公正性的侮辱。法官不應該在裁決中表達自己的政治情緒,裁決依據的更必須是法律,絕對不可以是個人的政治信念。或許一些司法人員認為反修例騷亂是極具爭議性的政治事件,警察的執法行為可能存在不當之處,但就算是這樣,法官亦只能按案情及法律辦事,不能摻雜其他考慮。僅在事後安排相關法官不審理反修例風波相關案件,明顯不足以挽回已經受損害的司法公信力。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建議設立量刑委員會,由法律界及非法律界組成,避免刑事案件一再判刑過輕。量刑過猶不及,過寬誠然有損司法制度的威信,過嚴其實亦無助公義的彰顯。然而,針對設立量刑委員會主張的質疑聲不少。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量刑是司法機關的重要工作,不能外判,也不能由其他人士指指點點。馬道立在其聲明中亦間接重申,「量刑是一項司法職能,由法院獨立行使,亦是法院專有的職能。」

以較多人引用的英國為例,其量刑委員會乃制定指引,就刑事罪行給予法庭量刑範圍,亦容許法官針對個案的特別情況作出範圍以外的決定,性質上不能說是剝奪了法院的量刑職能。對於建制派的倡議,同意或反對當然都可以,量刑委員會是否足以鞏固社會對司法之信心,也屬未知。但若未能以事論事便全盤否定,反映的會否是不思變革、沒有精益求精之心?改革其實不會貶損法院的尊嚴,更不會傷害法院的權威性,反而體現對司法質素的重視。將法院神聖化,既不符合現實,也會阻礙司法進步。




禁蒙面與國安法 中央不信港法院?

主張司法改革的聲音,最強烈者之一要數烈顯倫。這名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近年經常評論香港司法議題,包括今年1月形容高等法院對《禁蒙面法》的裁決是「災難性」,認為警方在完全不正常的社會情況下,難以履行職責;6月亦公開支持《港區國安法》,指出愈來愈多證據顯示香港有恐怖份子活動,旨在推翻特區政府,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烈顯倫9月初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在報章撰文,其再次發聲並不令人意外。他以《禁蒙面法》案件為例,指出法院在司法覆核中錯誤理解「一國兩制」及香港的憲制秩序,「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烈顯倫又指《港區國安法》第44條規定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官由行政長官挑選,而非以往全由首席法官調派,可見香港法院已失去北京的信任。

對於香港憲制秩序下特首引用《緊急法》的權力,高等法院上訴庭的理解與原訟庭有不同,終極上訴聆訊將於11月由終審法院審理。但不論如何,香港的司法覆核愈來愈多,是不爭的事實。

司法覆核是權力制衡及良好管治的重要工具,但同時正如烈顯倫所指,《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而在北京手中」,所以當案件涉及對《基本法》的重大理解,例如中央和香港關係、政治體制等,特區法院應該謹慎而為,甚至是如履薄冰。司法雖然負責監督行政及立法機關,但如果兩者依法辦事,法院應該予以尊重,而不是以自己的意願橫加干預。

「能力愈大,責任愈大」,法院裁決的影響可大可小,而且偏差的裁決一般只有上訴才能糾正,法官本來就需要極為小心。若法院在反修例風波相關案件中予人偏頗之感,或在司法覆核中對香港的憲制秩序作過於主觀的詮釋,代價便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司法體系的公信力。香港經歷社會動盪後,司法體系尤其需要扮演定海神針的作用,但這種作用必然以社會信任為依歸。如果由於部份司法人員的偏頗,讓社會對司法體系的信任受損,香港無法承受這種代價。




能力與責任並重 改革方能真獨立

司法人員絕對不是保皇黨,但同樣不是反對派。司法一旦被帶進政治的糾紛中,美國的例子說明其後果是萬丈深淵。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病逝後,引起民主及共和兩黨對任命權之爭,原因正是司法已經被嚴重政治化。許多人形容金斯伯格是進步派中的進步派,在司法覆核中堅定地支持個人權利及同志平權,但其實她在1993年獲時任總統克林頓提名前一年,曾在紐約大學法學院一場演講中批評被自由派奉若瑰寶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認為最高法院應該只裁定德州的墮胎刑事法例違憲,而非進一步對墮胎問題作出全面、原則性的決定。那些既不是法庭的工作本份,更令美國社會因墮胎問題持續陷於撕裂。

美國修憲需要國會兩院三分之二支持及四分之三州份議會同意,實際上難以成事,最高法院的裁決因此往往是終極的,除非在未來的案件中自我推翻。加上最高法院大法官乃終身任命,席位因此成為了兵家必爭之地,兩黨試圖透過任命往績較貼近其意識形態的法官,間接影響最高法院以至國家未來之走向。

熱衷於政治鬥爭的民主及共和兩黨,顯然沒有打算從根本化解問題,任由最高法院儼如元老院一般。在位可長達二、三十年的法官以抽象的原則凌駕社會,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和權力,令人忘了司法是要服務社會發展與運作,因應社會價值追求推進法律實踐,司法獨立不應該是指獨立於社會。

呼籲法院「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的烈顯倫雖然沒有提出具體的改革建議,但明確指出司法機構「需要徹底改變既定思維,需要更大膽地思考」,可見鞏固司法體系公信力的重責始終落在特區法院自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明年初將繼任的張舉能必須用改革的態度,積極改善當前司法與政治糾纏不清的狀況,這樣才能真正彰顯司法獨立,而不是連司法都被政治正確帶進齷齪的溝渠。




https://www.hk01.com/社論/528419/01周報社論-司法擺脫政治泥沼-法院要有改革精神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3:58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20-9-28 11:51 AM 發表

中央政府任命本屆政府主要官員(有些已離職),唔見馬道立個名嘅

16位問責制主要官員以非公務員條件委任,名單如下:

司長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
...
如果「攻擊」中央委任的官員叫做反黨,他自己攻擊過林鄭特首及鄭司長多少回?反黨多少回?
邏輯思考怎麼這樣粗疏呢?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4:02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20-9-28 12:03 PM 發表
01社論


【01周報社論】司法擺脫政治泥沼 法院要有改革精神



馬道立的聲明縱然沒有明言,但素常自隱於公眾討論的法官決定打破沉默,顯然是因為反修例運動的相關案件屢惹爭議。更何況目前社會並非只就一兩宗案件有異議,而是在藍黃撕裂之下,兩個陣營都對反修例相關的案件有強烈批評,從根本上質疑法院的中立性,認為法官也有藍黃之別。若不正視此公信力危機,只反覆強調法官大公無私,只會淪為鴕鳥主 ...
這篇社論講得好,也是我質疑馬道立向兩點之一。

明明社會氛圍已改、國安法已立,各人都要與時並進,他憑甚麼在離職前給張舉能劃下一個維持現狀的框框?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6:02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1:58 PM 發表



如果「攻擊」中央委任的官員叫做反黨,他自己攻擊過林鄭特首及鄭司長多少回?反黨多少回?
邏輯思考怎麼這樣粗疏呢?
你這次的邏輯錯誤:
你把“批評”“fair comments” 等同於 “攻擊”。
------
再者,你間接承認了你的本帖子是攻擊了 馬大法官。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6:07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2:02 PM 發表



這篇社論講得好,也是我質疑馬道立向兩點之一。

明明社會氛圍已改、國安法已立,各人都要與時並進,他憑甚麼在離職前給張舉能劃下一個維持現狀的框框? ...
你這個留言的謬誤:
1. 三年來你對法律問題的表述顯示你的法律水平。
2. 國安法不是關於司法機關的運作。
3. 港版國安法並非全國性法律,怎麼可以透過基本法附件三 延伸到香港?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6:45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4:02 PM 發表

你這次的邏輯錯誤:
你把“批評”“fair comments” 等同於 “攻擊”。
------
再者,你間接承認了你的本帖子是攻擊了 馬大法官。
看了今早官方給你兩則警告起作用,終於學乖按題目討論,便回你兩句。
1. 批評/攻擊?這属於「不可辯」是對方不停搬龍門,不會有清楚準則可以辯論、檢驗是非對錯。
2. 我當然在批評馬道立。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6:58

小弟又要打謠


港版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編輯附註:
本文件並無根據《法例發布條例》(第614章)編配章號。然而本文件在「電子版香港法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中獲編配一個非正式的參考編號以作識別,並讓用戶可藉該非正式的參考編號進行搜尋。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列於該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並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該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
又鑑於在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加入列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
因此本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現公布:列於附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自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7:01

引用:
原帖由 40342 於 2020-9-27 12:33 PM 發表



是誰決定此安排,原因何在?
司法獨立是指在審案一方面,除司局長是政治任命外,公職人員晉升是有規有矩,此事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ICAC應介入調查。 ...


多個民間團體,包括蘭芳精英義工圑、青年動力及市民自發下午3時許到終審法院大樓拉起橫額抗議,並向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投訴裁判官何俊堯,要求取消其晉升至高院排期官任命。

團體代表同時向馬道立大法官遞交抗議書,投訴裁判官何俊堯在三宗案件中判決「偏頗」,多次做出令社會爭議判決。團體強烈要求馬道立法官收回任命,對何俊堯法官做出嚴肅處理。

*******
何俊堯是被動明調暗升,問題在馬道立而不在何俊堯呀!
唉,搞錯方向。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7:52 PM 編輯 ]

圖片附件: 1601283715233.jpg (2020-9-28 17:01, 610.45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1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11655511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7:02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4:07 PM 發表

你這個留言的謬誤:
1. 三年來你對法律問題的表述顯示你的法律水平。
2. 國安法不是關於司法機關的運作。
3. 港版國安法並非全國性法律,怎麼可以透過基本法附件三 延伸到香港? ...
道友,你話港版國安法唔係全國性法律,咁你認為基本法是否全國性法律?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7:05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04:58 PM 發表
小弟又要打謠


港版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編輯附註:
本文件並無根據《法例發布條例》(第614章)編配章號。然而本文件在「電子版香港法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中獲編配一個非正式的參考編號以作識別,並讓用戶可藉該非正式的參考編號進行搜尋。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列於該法 ...
又比師兄寫左先,條友之前又話馬道立係中央委任嘅,睇黎道友今日今日唔記得食藥了.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7:10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4:45 PM 發表



看了今早官方給你兩則警告起作用,終於學乖按題目討論,便回你兩句。
1. 批評/攻擊?這属於「不可辯」是對方不停搬龍門,不會有清楚準則可以辯論、檢驗是非對錯。
2. 我當然在批評馬道立。 ...
在道友的眼中,佢自己的就係批評,人地嘅就係攻擊.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7:11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20-9-28 05:05 PM 發表

又比師兄寫左先,條友之前又話馬道立係中央委任嘅,睇黎道友今日今日唔記得食藥了.
對手太弱
有點沒趣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7:25

@vvoy
你的意思是:你提供的鄭月娥特首的公告,就證明 港版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
是不是這意思?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7:28

@直線國國王
我剛剛用的詞是:“批評+fair comments”,並非單單“批評”。
重點是 fair comments.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7:29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25 PM 發表
@vvoy
你的意思是:你提供的鄭月娥特首的公告,就證明 港版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
是不是這意思?
你懂不懂中文 ?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7:39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05:29 PM 發表

你懂不懂中文 ?
直接回答問題:你是否自己沒有獨立判斷能力,只是相信特首那個公告而認為 港版國安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7:46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05:29 PM 發表

你懂不懂中文 ?
估計道友想寫某一種嘢,但腦同手唔一致,寫左另一個意思嘅嘢.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7:57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39 PM 發表

直接回答問題:你是否自己沒有獨立判斷能力,只是相信特首那個公告而認為 港版國安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一步一步來
你對第一句
有甚麼意見 ?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18:23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28 05:57 PM 發表

一步一步來
你對第一句
有甚麼意見 ?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毫無疑問,道友又衰一次.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8:25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5:39 PM 發表

直接回答問題:你是否自己沒有獨立判斷能力,只是相信特首那個公告而認為 港版國安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vvoy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發帖者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他的一樓論點。
所以,只要他現在同意我對此法例的觀點就行了。
你不必為他護航,雖然他的網名有“國王”倆字。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8:28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6:25 PM 發表

@vvoy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發帖者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他的一樓論點。
所以,只要他現在同意我對此法例的觀點就行了。
你不必為他護航,雖然他的網名有“國王”倆字。 ...
看來
你直線同意了第一句 :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8:45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6:25 PM 發表

@vvoy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發帖者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他的一樓論點。
所以,只要他現在同意我對此法例的觀點就行了。
你不必為他護航,雖然他的網名有“國王”倆字。 ...
@vvoy
政治討論是嚴肅的。
既然你採取這種態度,那麼發帖者本來想藉著本帖子所達成的目標就會被。。。
哈哈哈
====
給瀏覽者:
一樓的言論是否發帖者原創,須要由他出來鄭重確認。還有,他最好說說:香港的第二權:法官們 被共產黨控制對他本人有什麼好處,為啥他每天每天都出一些這樣性質的主題。
而瀏覽者可以首先開一個論壇賬戶,拿到200分就可以在本版發表意見:
你們希望 共產黨控制香港的法官麼?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28 18:51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6:45 PM 發表

@vvoy
政治討論是嚴肅的。
既然你採取這種態度,那麼發帖者本來想藉著本帖子所達成的目標就會被。。。
哈哈哈
====
給瀏覽者:
一樓的言論是否發帖者原創,須要由他出來鄭重確認。還有,他最好說說:香港的第二權:法官們 被共產黨控制對他本人有什麼好處,為啥他每天每天都出一些這樣性質的主題。
而瀏覽者可以首 ...
請你證明 :
香港法官們
已被共產黨控制
作者: nigel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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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18:59

@直線國國王     
你什麼時候才回應這些問題: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圖威脅法官】
Do you admit that?
---“批評+fair comments”,並不等於單單“批評”。重點是 fair comments.
你一樓的在你眼中是否單純攻擊 馬法官?
---本帖子重點不是港版國安法,你是否企圖用此法例 加強一樓的論點。
作者: nigel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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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el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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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el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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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9:15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6:59 PM 發表
@直線國國王     
你什麼時候才回應這些問題:
---你這個帖子是 another shot in the concerted actions to attack the Judiciary, trying to threaten the judges and the magistrates? [有一次與其他持份者的聯合行動去攻擊司法機構,試 ...
我此帖在討論馬道立兩個異常行動,請别離題。你是否忘了在#21跟#23樓先后兩次被蔽屏?現在你又再重覆#21、#23樓內容,那不只離題,而是加上洗版。
你認為版規會怎處理在同一帖犯三次同樣版規的網友?
作者: 持劍衛道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19:55

@vvoy @absdorfhq
我搜過新聞,張擧能到現在對近來的爭議嚴守本份沒有表示同意馬道立聲明,我盼望著張就任后會有何種處理。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8 20:18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8 07:55 PM 發表
@vvoy @absdorfhq
我搜過新聞,張擧能到現在對近來的爭議嚴守本份沒有表示同意馬道立聲明,我盼望著張就任后會有何種處理。 ...
張舉能比大眾認識係梁游宣誓事件,在呢一年反修例暴動中而林鄭委任佢做新一任終審首席(當然亦會問過中央),希望佢係一個司法界的鄧柄強,估計佢會有新作風,當然有人認為佢係余若薇徒弟,懷疑佢會否受到影響,但我仲係對佢抱有希望的.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20:36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20-9-28 08:18 PM 發表

張舉能比大眾認識係梁游宣誓事件,在呢一年反修例暴動中而林鄭委任佢做新一任終審首席(當然亦會問過中央),希望佢係一個司法界的鄧柄強,估計佢會有新作風,當然有人認為佢係余若薇徒弟,懷疑佢會否受到影響,但我仲係對佢抱有希望的. ...
有報導講過張舉能說他不是blue blood。是否這反而是他得大位的賣點?非常有意思。
*****
講講張舉能的履歷雖,然剛剛說他是一個頂頭大熱門,但其實當時在業界曾出現另一個名字霍兆剛,他被稱之為「更似一個CJ」,CJ 就是 Chief Judge (首席法官)。先講張舉能,之後再介紹霍兆剛。

首名沒有「資深大律師」資格的 CJ

張舉能是一個「土炮」的律師,他在1983 和 84 年在香港大學完成了法學士學位以及法學專業證書,現在很多業界裡面的新晉律師都是這樣出身的,但是以張舉能的年紀,當時有很多讀法律是在英國讀的,像霍兆剛就是了,我們稱這樣的出身之為 Blue Blood (貴族血統),張舉能不是 Blue Blood。翌年就是 1985 年他就在美國哈佛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20:50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07:25 PM 發表
@直線國國王  立此存照===你緊記你在#61 說過:請別離題。
。。。。。
那麼從今天起,以後你在本論壇一句離題也不要說,同時把你在樓上所有離題【隱約記得你離題不止三次】的帖文刪掉,還有舉報本帖子其他參與者的離題帖文。
能做到嗎?
。。。。
據我所知,發帖者的動機和公信力是不離題的。
你避開動機問題和公信力問題。
好, 那麼囘歸一樓: ...
@40342 說得精確,馬道立為何不按正常程序越四級明調暗升一名裁判官?

又離職前為何作不尋常的重大聲明而不留給馬上就任的張舉能?

我的質問都是按馬道立做過的事情提出的,市民想了解不尋常動作的前因后果便是攻擊嗎?

敬請謹記#21、#23、#56的三次教訓别再離題洗版。雖然我過往不屑拉黑網友,不代表我以后會縱容别人abuse我的寬容。
作者: nigel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8 21:25

引用:
原帖由 nigel212 於 2020-9-28 08:57 PM 發表



如果林鄭在臨任滿前委任愛國立場鮮明的法官,不知亜扮律師會有何反應?
記得梁游DQ案人大釋法嗎?公民黨那個圈圈發起黑衣遊行抗議,但張舉能是認同人大的釋法權的。
作者: 持劍衛道     時間: 2020-9-28 22:10

@直線國國王   
你說說#21、#23、#56為啥離題。
你問問 @daimonster  能否看到#21、#23、#56。
====
我在樓上說你的一樓關於馬法官 與 張法官的論點都是謬論,都是別有用心想摧毀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
你為啥不直接回應,反而說我離題?
作者: kim_12346     時間: 2020-9-28 23:13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10:10 PM 發表
@直線國國王   
你說說#21、#23、#56為啥離題。
你問問 @daimonster  能否看到#21、#23、#56。
====
我在樓上說你的一樓關於馬法官 與 張法官的論點都是謬論,都是別有用心想摧毀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
你為啥不直接回應,反而說我離題? ...
三乜野權分立
不少官員都講左香港唔係三權分立
你仲喺度呃神騙鬼?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9 07:48

引用:
原帖由 持劍衛道 於 2020-9-28 10:10 PM 發表
@直線國國王   
你說說#21、#23、#56為啥離題。
你問問 @daimonster  能否看到#21、#23、#56。
====
我在樓上說你的一樓關於馬法官 與 張法官的論點都是謬論,都是別有用心想摧毀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
你為啥不直接回應,反而說我離題? ...


你儘管可以繼續,我有耐心等到最后那根稻草的出現。

圖片附件: 1601336926530.jpg (2020-9-29 07:48, 52.2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1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11657077



圖片附件: 1601336926697.jpg (2020-9-29 07:48, 40.44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0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11657078



圖片附件: 1601336926715.jpg (2020-9-29 07:48, 45.11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3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11657079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29 09:36

港奸劣跡斑斑,證據確鑿。
作者: absdorfhq     時間: 2020-9-29 09:42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0-9-29 07:48 AM 發表



11657077 11657078 11657079

你儘管可以繼續,我有耐心等到最后那根稻草的出現。
可能論壇程式有bug,或有另外的意思,道友回覆我現在都睇到,記得之前有師兄都試過有此情況,你嘗試登出id,用"遊人"身份睇下.
作者: 直線國國王     時間: 2020-9-29 09:59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20-9-29 09:42 AM 發表

可能論壇程式有bug,或有另外的意思,道友回覆我現在都睇到,記得之前有師兄都試過有此情況,你嘗試登出id,用"遊人"身份睇下.
沒關係,反正這代表版主認同我分别三次的投訴及作出某程度的處理。
我曾看過超版處理永久禁言時提及的邏輯,他不是單看對某個帳號一起、兩起的投訴,而是看他的長期紀錄。所以只要版主對我的投訴有正面處理即可。來日方長,若有過不改,最后一根稻草總回等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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