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偽寶光論政~港奸篇之究竟香港人當天在哪個香港水域被中國大陸警察抓人 [打印本頁]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0:33
網上資料:
郭卓堅:船東爆料是在香港海域被捕。
船東無俾大陸海防拘捕?仲有料爆?
袁老狗先生話:美國的衛星資料顯示那12個香港人當天在香港水域被中國大陸警察抓人。
又咁啱美國衛星資料顯示12人喺係香港海域被拘捕?
美國衛星咁掂點解咁多毒品由美國海岸流入美國?
..................
我嘅評論:
港奸又一次誣衊中國越境執法。
港奸口中嘅愛國就係一次又一次咁誣衊鐵證。
時間地點唔重要,最重要係老屈 。
呢啲就係港奸嘅目的。
[ 本帖最後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1:06 AM 編輯 ]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0:38
廣東省海警早前在香港東南水域對出的中國水域,截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捕獲12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據報包括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現正保釋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到底他們會否被送返港,受到關注。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9月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相關問題時,提到應該交給事發地點的司法管轄區處理,應交由內地處理。
作者:
GPR 時間: 2020-9-19 00:48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12:33 AM 發表
港奸又一次誣衊中國越境執法。
港奸口中嘅愛國就係一次又一次咁誣衊鐵證。
真係好好笑 普通法唔係控方提出證據嘅咩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0:53
、引用:
原帖由 GPR 於 2020-9-19 12:48 AM 發表
真係好好笑 普通法唔係控方提出證據嘅咩
港奸講嘢你要聽、要證據嘅咩?
再多嘢講丫哪,拉黑你㗎!
作者:
GPR 時間: 2020-9-19 01:05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12:53 AM 發表
、
港奸講嘢你要聽、要證據嘅咩?
再多嘢講丫哪,拉黑你㗎!
冇所謂 你都識開係偽宝光論政啦
你哋玩到咁開心我唔插手啫
我哋係正常人嘛
只不過是耳鼻猴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1:08
引用:
原帖由 GPR 於 2020-9-19 01:05 AM 發表
冇所謂 你都識開係偽宝光論政啦
你哋玩到咁開心我唔插手啫
我哋係正常人嘛
只不過是耳鼻猴
我都只不過係開一個帖俾大家娛樂一下唧。
呢條港奸係點大家都知。
[ 本帖最後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1:09 AM 編輯 ]
作者:
maldini1967 時間: 2020-9-19 01:51
引用:
原帖由 GPR 於 2020-9-19 12:48 AM 發表
真係好好笑 普通法唔係控方提出證據嘅咩
咁其實common law同civil law,都係由控方舉証先嘅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7:26
港奸帖子的參與度不低,但幾乎全部網友反駁一樓說法。
以下證實港奸竄改各方回應內容
1.聽說 鄧炳強處長最近暗示這12人可能可以回港;
鄧警務處長已經表明該案不在香港海域應由中國審理。
2. 深圳公安局拒絕律師探訪該12人。
鹽田公安證實已委派律師。
=====
此外,華春瑩女士的反應也是佐證。
華小姐說:12名潛逃臺灣者因涉及國安法,正在調查。
[ 本帖最後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7:32 AM 編輯 ]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7:36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12:33 AM 發表
網上資料:
郭卓堅:船東爆料是在香港海域被捕。
船東無俾大陸海防拘捕?仲有料爆?
袁老狗先生話:美國的衛星資料顯示那12個香港人當天在香港水域被中國大陸警察抓人。
又咁啱美國衛星資料顯示12人喺係香港海域被拘捕?
美國衛星咁掂點解咁多毒品由美國海岸流入美國?
..................
我嘅評論:
港奸又一次誣衊中國越境執法。
港奸口中嘅愛國就係一次又一次咁誣衊鐵證。
時間地點唔重 ...
一句話:認真你就輸了。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7:44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19 07:36 AM 發表
一句話:認真你就輸了。
如果認真係輸了。
等於港奸歪理就係贏了?
那不見得吧,歪理贏得嘅係豬頭。
咁樣係這反映咗事實。
如果生活係歪理之中真理有存在必要?
[ 本帖最後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7:45 AM 編輯 ]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7:54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7:44 AM 發表
如果認真係輸了。
等於港奸歪理就係贏了?
那不見得吧,歪理贏得嘅係豬頭。
咁樣係這反映咗事實。
如果生活係歪理之中真理有存在必要?
零回應,李澤鉅咪得囉!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7:58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19 07:54 AM 發表
零回應,李澤鉅咪得囉!
唔係咩嘢事都係由得佢就算。
唔係邊有咁多人插港奸。
你睇當下幾多街站,區議員,唔係零回應就當冇事發生。
你唔出聲呢啲人更肆無忌憚去做文宣。
更加會用全香港市民之名去道德綁架。
[ 本帖最後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8:00 AM 編輯 ]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8:20
警務處長鄧炳強發嘅聲明:
12名港人涉嫌觸犯內地的偷越邊境罪,被內地當局拘留。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鳳凰衛視訪問表示,要尊重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權力,如果在內地有犯案的話,必須先根據內地刑法處理。
鄧炳強又說,要等待內地處理相關案件,待整個流程完結後,本港會根據機制,可能會要求將有關人士送回香港,繼續處理在香港未完成的流程。
(待內地部門處理完事件流程,再處理該十二名在港所犯下之罪責。)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8:25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7:58 AM 發表
唔係咩嘢事都係由得佢就算。
唔係邊有咁多人插港奸。
你睇當下幾多街站,區議員,唔係零回應就當冇事發生。
你唔出聲呢啲人更肆無忌憚去做文宣。
更加會用全香港市民之名去道德綁架。 ...
真小人用偽君子嘅分別。
真小人橫蠻無理,死不認錯。但至少你可以同佢講理。
偽君子半真半假,永遠都係你嘅錯。除非你可以做到一劍穿心,否則你永遠都係被告。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8:33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19 08:25 AM 發表
真小人用偽君子嘅分別。
真小人橫蠻無理,死不認錯。但至少你可以同佢講理。
偽君子半真半假,永遠都係你嘅錯。除非你可以做到一劍穿心,否則你永遠都係被告。 ...
你仲唔明明知唔可以一劍穿心都仲有咁多網友去回應港奸。
港奸面皮厚就係人都知。
作者:
vvoy 時間: 2020-9-19 08:34
樓主另開一題
讓我等被拉黑版友
可以發表意見
也是一個好方法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8:39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19 08:34 AM 發表
樓主另開一題
讓我等被拉黑版友
可以發表意見
也是一個好方法
港奸受助於拉黑功能,再開一帖可讓網友發表意見。
亦係我開帖原因。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8:46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8:33 AM 發表
你仲唔明明知唔可以一劍穿心都仲有咁多網友去回應港奸。
港奸面皮厚就係人都知。
我剛示範咗一劍穿心。並無申請版權,大家可以參考下。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8:49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8:33 AM 發表
你仲唔明明知唔可以一劍穿心都仲有咁多網友去回應港奸。
港奸面皮厚就係人都知。
其實你嘅方法都好。如果可以做到“李澤鉅”,等佢零收視就最好。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08:52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19 08:49 AM 發表
其實你嘅方法都好。如果可以做到“李澤鉅”,等佢零收視就最好。
你嘅一劍穿心不等於零回覆。
而我只係開另一渠道給網友再討論。
作者:
ntworks 時間: 2020-9-19 09:08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19 08:52 AM 發表
你嘅一劍穿心不等於零回覆。
而我只係開另一渠道給網友再討論。
我同意你嘅做法。
希望你跟得貼啲,而其他人見到你嘅帖就唔再上賊船。
當然,咁都要睇其他人嘅自覺性。
作者:
tkgb1981 時間: 2020-9-19 09:31
嘻笑怒罵,與時並嘴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19 11:24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9-19 09:08 AM 發表
我同意你嘅做法。
希望你跟得貼啲,而其他人見到你嘅帖就唔再上賊船。
當然,咁都要睇其他人嘅自覺性。
我唔介意成果。
只係俾大家多一個渠道發表意見。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22 07:08
@良心之光
港奸埋沒良心,喪盡天良。
作者:
breadstick 時間: 2020-9-22 08:53
引用: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9-22 07:08 AM 發表
@良心之光
港奸埋沒良心,喪盡天良。
精準!
不過.中毒太深,沒救!
作者:
33Chris 時間: 2020-9-22 10:49
此人已撕破了臉,完全變成法輪功打手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22 11:11
@良心之光
港奸又開工去誣衊林鄭及警隊。
作者:
mart1212 時間: 2020-9-22 11:16
引用:
原帖由 33Chris 於 2020-9-22 10:49 AM 發表
此人已撕破了臉,完全變成法輪功打手
港奸老到老人失禁。呢啲就真係天譴。
做埋啲傷天害理嘅事。
作者:
貓男 時間: 2020-9-22 12:05
☑花生
☑凳仔
☐睇戲 <-- 等緊
作者:
kim_12346 時間: 2020-9-23 09:28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0-9-19 08:34 AM 發表
樓主另開一題
讓我等被拉黑版友
可以發表意見
也是一個好方法
一早就提議過咁做
我自己都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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