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官員問責制 [打印本頁]

作者: COOKIE69     時間: 2020-8-9 15:38

香港应该係有官员问责制度的,近年很多官员都做左不知所谓的决策,最大问题係问责机制,起吾到一个监察的作用,近年的错误决策我简单列一下:

1.- 财政司批比养和医院8千多万保就业津贴,现博览館一个医务杂工出到3万多月薪都冇人返工,医院要抄人吗?财政司係基于什么准则批呢8千多万的?机械式无顧及实际情况的准则吗?

2.-警方由佔中开始直至国安法出台之前,都是儘量用驱散方式制止暴徒,拉人起诉左避右避,搞乜野呢?黄官還黄官再去處理,起碼把暴徒關得幾耐得幾耐,避免之後N次的暴乱。

3.-連儂墙放任吾去發告票及清理,导至市民睇吾过眼,与暴徒起争執被点火烧至N级伤,班高官都忘记这位市民了吧?

想問下大家,有什么渠道可向呢班官员问责呢?




Copyright © 2003-2024 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