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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巴士的點評——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打印本頁]

作者: 劉婕     時間: 2020-7-7 17:32

香港法律界大佬暴露了幾個問題:第一,經常為拗而拗。法律界的特點是喜歡拗,一條法律某些地方寫得不太具體,就說條文定義含糊,其他地方寫得具體,就話魔鬼在細節中。而且,論點還會兜兜轉轉。

二○○三年香港曾經就《基本法》23條打算自行立法,法例草案最後版本剝晒牙,之前我說過,在中央政策組社會和諧小組內,我問一個資深大狀、法律界代表,如何評價最新版草案,當時他說那條草案可以接受。過一陣子,他見到民陣帶頭上街成功,就馬上變臉反對草案。到今天阿爺自行立法,好似李柱銘那樣,又倒過頭來說應該由香港立法會自行立法。立了23年都立不到的法律,當年就是由法律界一手摧毀的,如今還說甚麼自行立法,面不紅嗎?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200707/866535/專欄-巴士的點評-法律界大佬-累死細路仔
法棍何止為拗而拗, 一早已被人看穿為了省靚自己律師行的業績, 而鼓吹年輕人犯法, 明目張胆地自我利益輸送, 不惜摧毀法制, 賺個不亦樂乎, 又那會面紅?
作者: 劉婕     時間: 2020-7-7 18:02

第二,非常雙重標準。不要以為法律界因為大狀上庭打官司上身,所以是無方向感去拗,其實他們的拗法,很明顯有清晰取向,有雙重標準。例如過去一年黑暴「裝修」和他們不同政見的商店,「私了」不同政見市民,這些暴力違法行為,持守法治的法律界,理應起而反對,但他們不單止無一言半語譴責,見到馬鞍山有暴徒淋天拿水放火燒人,都無動於衷。

  更有甚者,有律師陳子遷於銅鑼灣保良局外被暴徒追打,由香港律師會發聲明譴責,大律師公會無動於衷,代表法律界的議員郭榮鏗還批評為何律師會譴責這麼快。對國安法有這麼多意見,但對黑暴無動於衷,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作者: 劉婕     時間: 2020-7-8 12:56

第三,鼓吹違法達義。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不停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他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辦多次「法治教育計劃」通識課,向通識老師灌輸違法達義觀念,然後透過他們向中小學生散播。去年動亂中,有九千人被捕,當中有三千六百人是學生,年紀最小的被捕者只有十一歲。老師鼓吹「違法達義」理論,就是學生暴力違法的根源。

  陳文敏曾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如今是法律學院的教授,卻完全無視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曾發表講辭,以及「雙學三子」終院上訴判詞,指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陳教授作為港大法律學院的負責人,為何不公開出來否定違法達義的理論?為何不警告老師和學生,這種理論已被香港最高法庭否定,是一種教壞人的理論呢?大學法律系大教授一方面默許、甚至鼓吹違法達義,另一方面質疑國安法鎮壓無用,其政治傾向,昭昭明甚。同樣道理,大律師公會天天把法治掛在口邊,為何視馬道立大法官的判詞如無物,無片言隻語譴責「違法達義」這種荼毒人心的歪理?
作者: 劉婕     時間: 2020-7-8 12:57

第四,利益衝突。香港法律界有很多人抱持上述的態度,其實他們有利益衝突。壹、法律界有一種「司法獨大」的思想,全個社會都以他們的標準為標準。他們把自己界別的權力無限放大,《基本法》原本設計一個行政主導的政體,在他們口中卻變成三權分立政體,在他們心中,其實想要一個司法獨大的體制。
作者: wskwan     時間: 2020-7-8 14:20

香港班劣屍,算9數罷啦,為咗錢,連良知、國家都可以出賣。戰時一早拉出去午門啦
作者: 劉婕     時間: 2020-7-8 15:33

引用:
原帖由 wskwan 於 2020-7-8 02:20 PM 發表
香港班劣屍,算9數罷啦,為咗錢,連良知、國家都可以出賣。戰時一早拉出去午門啦
法棍打官司有利益。平日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受益最大的本來已是法律界。去年一場反修例運動,有9000人被捕,1700人已被起訴,請個律師去保釋要3幾萬,如果要找律師代表出庭,打幾天官司開支以十萬計。成場反修例暴動,社會大多數人受損,只是代表打官司的法律界,得到以億元計生意。法律界針對政府時,經常將「利益衝突」掛在口邊,他們評論這些法律問題時,有沒有申報他們的界別利益?如果他們真是以公義為念,應找數百個免費的律師,為那些示威被捕的年輕人打官司,才能真正讓人信服他們為公義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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