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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逃犯條例》事件, 有人歡笑有人愁 [打印本頁]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6 06:00

政府: 兵敗山倒, 排隊道歉,  泛民: 連埸獲勝, 天時地利,  建制派: 押錯注碼, 選票受累,  市民: 有得有失, 得失難料,  麥議員: 粗口橫飛, 形象盡失,  殺人犯: 逃過引渡, 過街老鼠。
作者: 巴士白滑的甩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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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今天中心的豬豬     時間: 2019-6-26 09:35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7 13:19

施政困難, 包括民生項目, 未來三年冇運行, 是政府, 還是市民? 各方若不收手,香港將付出沉重代價。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8 12:51

一條逃犯條例, 就把港人推向兩極化, 紛爭不息, 沒完沒了, 值得嗎?
作者: DonLiu2019     時間: 2019-6-28 18:01

凡事不能看表面,政府贏了:做正義之師,且又能低聲下氣,凡民輸了,做愚蠢之事,又一錯到底,可笑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8 20:15

特首和多位高官評分新低, 受逃犯條例所累, 可能低處未算低, 可有改善方法。 逃犯條例發展到今天, 贏輸根本冇意義, 社會福祉才最重重, 法庭判案也是根據表面証據, 那會理會背後原因。本人立場, 文章大致上是中立的, 根據事實, 以事論事, 偏見往往不會中肯, 多謝各位指教, 謝謝。
作者: 社工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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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前晚花花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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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8 21:12

請大家集中話題,逃犯條例以外,不便作答,題外話不在文章之內。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6-28 21:22

重申立埸, 文章內冇表示支持任何政黨, 不支持立法, 也不反對
作者: bigbigt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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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呢個謝皮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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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呢個謝皮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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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晚間性感的主席     時間: 2019-7-9 20:06

香港嘅未來喺香港人手上,任何國家都無權利用民主破壞香港,維護法治香港係每個市民嘅義務。
作者: milkylok     時間: 2019-7-9 21:15

引用:
原帖由 壹市民 於 2019-6-26 06:00 AM 發表
政府: 兵敗山倒, 排隊道歉,  泛民: 連埸獲勝, 天時地利,  建制派: 押錯注碼, 選票受累,  市民: 有得有失, 得失難料,  麥議員: 粗口橫飛, 形象盡失,  殺人犯: 逃過引渡, 過街老鼠。 ...
香港亂局皆因殺人犯而起,佢會唔會俾人見鑊打鑊
作者: 赤冇士     時間: 2019-7-9 23:29

算吧啦,五毛都壽終正寢啦,成班死晒
作者: 壹市民     時間: 2019-7-10 13:01

諷刺時弊, 容易得失, 曾作考慮, 發表與否, 因應時勢, 重新修改, 較近民情, 厚道一點, 可作對比。

政府: 承認失誤, 已作道歉,  泛民: 甜頭僥幸, 民望反跌,  建制派: 出師不利, 重新出發,  市民:進退之間, 自求多福,  麥議員: 粗口漏出, 一時之失,  殺人犯: 法網之外,天地不容。
作者: 落漠灰弟弟     時間: 2019-7-10 15:09

市民: 有得有失, 得失難料,  麥議員: 粗口橫飛, 形象盡失,  殺人犯: 逃過引渡, 過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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