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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朱經緯被判重囚三個月 高志森慨歎:以後警察如何控制人群? [打印本頁]

作者: dickson68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eter925     時間: 2018-1-3 23:04

以後警察唔會做呢類嘢,交比解放軍做。
作者: 7出國際     時間: 2018-1-3 23:06

專業的警察自然會懂得判斷。
作者: 鑊鑊甘     時間: 2018-1-3 23:12

答案係聲控
控到就控,控唔到由9佢失控,大陸軍隊大條道理接管,班佔友舵手根本想造就呢個劇本,成班黃c仲on99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3 23:13

食屎啦高丸森!
叫執法
冇叫犯法
當街毆打市民只判三個月執HI到啦!!

作者: ax7ax     時間: 2018-1-3 23:14

黑暗的一天
作者: jspace     時間: 2018-1-3 23:22

六月飛霜心頭忿,恨無權勢拯忠良。
作者: hankow     時間: 2018-1-3 23:28

先不談論裁判結果,但相信這個判決對香港以後的法治影響非常深遠。

以後警察執法會更加謹慎,更加清晰明白到自己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市民以後出街便不會被人用警棍打到,將會更加「平平安安」。

另一方面,部份警員將會更加明白,香港政治遊戲的潛規則......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只要自己少一點正義感和責任心,自己便可以「平平安安」。

這樣的「平平安安」,真「好」啊!

希望判決的結果,不會像中國南京的彭宇事件,發展到那個地步......
希望十年後,香港會像現在般「平平安安」

如果不是那樣的話,謝謝   日報,謝謝 「學者」,謝謝「市民」,謝謝     運動(員),你們令香港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你們成功了。
作者: 瑪卡     時間: 2018-1-3 23:33

9觀不得好死
作者: aldonza     時間: 2018-1-3 23:33

連執法同犯法都分唔清. 呢條友啲智商都係麻麻地. 唔怪之得咁受雞報歡迎.
作者: jon135     時間: 2018-1-3 23:49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3 11:13 PM 發表
食屎啦高丸森!
叫執法
冇叫犯法
當街毆打市民只判三個月執HI到啦!!
狗志森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3 23:54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3 11:13 PM 發表
食屎啦高丸森!
叫執法
冇叫犯法
當街毆打市民只判三個月執HI到啦!!
無辜就不應該在那個地方出現啦...扮路過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3 23:56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3 11:54 PM 發表


無辜就不應該在那個地方出現啦...扮路過
你咪去同個官講羅!!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3 23:57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3 11:56 PM 發表
你咪去同個官講羅!!
現在好多人同個官講啦,你睇唔到,連高尚法官都睇唔到
作者: 烏鴉白色2017     時間: 2018-1-3 23:57

只要收回香港終審法院權力就解決所有問題啦
引用:
原帖由 dickson688 於 2018-1-3 11:01 PM 發表
7748946




今天又是黑暗的一天,香港市民都期望朱經緯能得到公平的判決,但可惜最後結果竟是朱Sir被判囚三個月,明明朱Sir執法有理,又何罪之有?著名導演高志森得知朱Sir被判囚的消息後,亦忍不住在其Facebook發文 ...

作者: bestsinger2     時間: 2018-1-4 00:01

在暴動期間,警員維持秩序,市民又冇明顯傷痕,咁都判三個月,明顯係不公義判刑
作者: 阿爾拔     時間: 2018-1-4 00:02

以後啲暴徒對住維持治安嘅警察最叻係嗌呢兩句:

1. 打我吖,笨!
2. 差佬打人呀!
作者: kchaha     時間: 2018-1-4 00:03

引用:
原帖由 hankow 於 2018-1-3 11:28 PM 發表
先不談論裁判結果,但相信這個判決對香港以後的法治影響非常深遠。

以後警察執法會更加謹慎,更加清晰明白到自己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市民以後出街便不會被人用警棍打到,將會更加「平平安安」。

另一方面,部份 ...
咩少做少錯? 根本就做錯,毫不含糊
警棍法例上係武器,駛用時就要小心
人群冇失控,跟指示都打
有心定無意都好,結論都係打中人,或多或少應該負責
作者: falconV8     時間: 2018-1-4 00:12

佢又發放Y理, 警察執行職務去控制人群而唔係揮警棍亂打途人, 重要係高級警務人員, 連基本人群控制技巧都唔識。   
作者: 7出國際     時間: 2018-1-4 00:16

引用:
原帖由 烏鴉白色2017 於 2018-1-3 11:57 PM 發表
只要收回香港終審法院權力就解決所有問題啦
亞爺當年的評論, 都無支持濫用私刑者.. 不要表錯情了..
有些事情違規就是違規... 不要同愛國扯上關係.
利用 "愛國" 來為違規事件洗白白, 可恥的.

[ 本帖最後由 7出國際 於 2018-1-4 12:17 AM 編輯 ]
作者: 烏鴉白色2017     時間: 2018-1-4 00:18

引用:
原帖由 7出國際 於 2018-1-4 12:16 AM 發表


亞爺當年的評論, 都無支持濫用私刑者.. 不要表錯情了..
有些事情違規就是違規... 不要同愛國扯上關係.
若然咁叫濫用私刑, 佔中反中果班應該係叛國應該要打靶
作者: 陳晴     時間: 2018-1-4 00:21

警察控制人群原來靠亂打
作者: 烏鴉白色2017     時間: 2018-1-4 00:22

引用:
原帖由 陳晴 於 2018-1-4 12:21 AM 發表
警察控制人群原來靠亂打
應該點樣控制?
作者: jspace     時間: 2018-1-4 00:25

無題二字元旦後,不見人間正氣留。
[作者: 意隨風; 號:五更孤老; 隨風影雪;滅絕詩家]
 
六月飛霜心中忿,恨無權勢拯忠良。
邊城黑白無軍國,愁對京都賦怒章。
武穆冤魂還見在,莫須二字草民殤。
胸懷義憤難與說,滅絕詩家烈焰揚。
二○一八年一月三日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00:27

你去問下法官識唔識讀唇語先啦!!!

表達都搞到錯晒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3 11:57 PM 發表


現在好多人同個官啦,你睇唔到,連高尚法官都唔到

作者: zjx     時間: 2018-1-4 00:29

裏單案件突顯香港法院問題重重,
人大係時候收回香港法院終審權!
港英時期香港法院都係冇終審權,
香港回歸時英國政府應該按中英聯合聲明,
將香港司法終審權對等移交中國政府。
作者: nklj1     時間: 2018-1-4 00:34

死狗官同郑仲恆
作者: 型男1號     時間: 2018-1-4 00:35

一棍打錯
人生難以再翻身
真的好比「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真慘
作者: 小強基金     時間: 2018-1-4 00:38

明明係暴動區域,一班暴徒四處掟磚放火,"被扑人"好人有限...
警察唔好彩
作者: H-KBoy     時間: 2018-1-4 00:55

暴徒屢被放生,執法者卻遭懲罰,香港已經到了是非顛倒的地步。
作者: ioriyagami0442     時間: 2018-1-4 01:05

搞唔掂咪出解放軍
作者: Hung196108     時間: 2018-1-4 01:27

小擔心喎!新入職警員等沒有「長俸」,有事就只要三天不上班就當自動辭職,最多無左政府代供的「公積金」。總好過做了正確的事反被追究。
SARS時期,台灣醫護人員聽到病人有咳馬上連工都唔返!後來證明他們做了正確決定!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08:03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12:27 AM 發表
你去問下法官識唔識讀唇語先啦!!!

表達都搞到錯晒



都話你睇唔到啦
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03

又關仆街森乜能事
作者: tonylam07     時間: 2018-1-4 08:08

我見議全港三萬多警察辭職,抗議香港法庭判錯案。

我見議北京政府派公安落香港代替香港警察,好自然一地兩執法啦,以後如市民叫警察已經out啦,公安才是保衛香港㗎!
作者: mancheonghoho     時間: 2018-1-4 08:13

警察男子漢被法庭閹左,以後無晒威勢,行事像公公!
作者: tonylam07     時間: 2018-1-4 08:16

基本法一國兩制原來可以咁安排,如果有警察辭職,可動用中央公安補充,咁樣就係兩制喇。

當然好多市民不認同,話一國兩制下冇可能改變警方制度,但是人大常委將會說這是件好事,因為冇警察但有公安補上,所以一國兩種警方制度囉!
作者: tonylam07     時間: 2018-1-4 08:24

引用:
原帖由 dickson688 於 2018-1-3 11:01 PM 發表





今天又是黑暗的一天,香港市民都期望朱經緯能得到公平的判決,但可惜最後結果竟是朱Sir被判囚三個月,明明朱Sir執法有理,又何罪之有?著名導演高志森得知朱Sir被判囚的消息後,亦忍不住在其Facebook發文表示慨 ...
呢份共產黨報紙,梗係支持一國是中國,而兩制就係任何情况下香港可行社會主義,所以香港以後行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

唔該唔好再登“HKG報”喇,因為呢份垃圾報紙不認同香港制度,因認同大陸制度。
作者: kknght     時間: 2018-1-4 08:25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3 11:13 PM 發表
食屎啦高丸森!
叫執法
冇叫犯法
當街毆打市民只判三個月執HI到啦!!
打狗鄭係我嘅心聲
作者: kknght     時間: 2018-1-4 08:27

引用:
原帖由 aldonza 於 2018-1-3 11:33 PM 發表
連執法同犯法都分唔清. 呢條友啲智商都係麻麻地. 唔怪之得咁受雞報歡迎.
咁似嗰條狗X鄭,佢都吾知自己犯緊法,好認同你,真係是非不分
作者: 煒哥仔     時間: 2018-1-4 08:32

打市民都啱? 狗口森
作者: was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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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40

引用:
原帖由 wasana 於 2018-1-4 08:39 AM 發表


又關台灣咩事?
你禁止到低智森唔出聲我先收口
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41

引用:
原帖由 煒哥仔 於 2018-1-4 08:32 AM 發表
打市民都啱? 狗口森
竟然判三個月咁少我都叫一句狗官
作者: wasana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t105     時間: 2018-1-4 08:44

如果哩件事在外國發生,個警察一定冇事。打多兩棍都仲得
作者: 巷拾拾     時間: 2018-1-4 08:44

低智冇工开
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44

引用:
原帖由 wasana 於 2018-1-4 08:44 AM 發表


我無要你收聲。
係問人?
關台灣咩事?
你有讀寫障礙?
大家中國人關心自己同胞要理由嗎
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45

引用:
原帖由 巷拾拾 於 2018-1-4 08:44 AM 發表
低智冇工开
食軟飯
作者: jspace     時間: 2018-1-4 08:45

引用:
原帖由 st105 於 2018-1-4 08:44 AM 發表
如果哩件事在外國發生,個警察一定冇事。打多兩棍都仲得
美國己經槍殺了。
作者: was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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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46

引用:
原帖由 wasana 於 2018-1-4 08:46 AM 發表


依家又話台灣島上的係中國人?
我一直主張統一
你不要搞分裂
作者: wasana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mallcannon2002     時間: 2018-1-4 08:48

引用:
原帖由 aldonza 於 2018-1-3 11:33 PM 發表
連執法同犯法都分唔清. 呢條友啲智商都係麻麻地. 唔怪之得咁受雞報歡迎.
而家好明顯就係有人係執法期間犯法,所以咪有咁既結果囉。
作者: tonylam07     時間: 2018-1-4 08:49

正如高志森呢啲偽人,佢鍾意咪拍套人人中六合彩頭獎囉,唔鍾意咪拍套「女人強姦選擇」囉!

因為高志森親口說過女人被強姦反而被法庭判入獄2年,佢講到好鬼hi,講到自己好合理,應該女人冇罪喎!

其實高志森自已曾經諗過一個橋段劇情,話拍戲有個女人被強姦者捉入後巷強姦,然後女人重返後巷踢強姦者春袋,最終法庭判強姦者入獄2個月,而判女人入獄2年。

其實呢啲咪叫死撐囉,個女人踢強姦者,法官係會判自衛㗎,不會判攻擊㗎,正一白痴導演!
作者: 25chris     時間: 2018-1-4 08:50

引用:
原帖由 jspace 於 2018-1-4 08:45 AM 發表


美國己經槍殺了。

如果是暴徒警察一早瓜左

圖片附件: mobile_1.jpg (2018-1-4 08:50, 150.84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8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7750355


作者: 藥水王     時間: 2018-1-4 08:52

下次再有佔中佔旺事件,請警方全體放大假,等解放軍清場。
作者: MIDMO     時間: 2018-1-4 09:02

以後直接開槍
作者: 班納沒恨     時間: 2018-1-4 09:10

以後請願組織要自己提供保安。 警方不會安排人手控制。   如果有什麼犯案就有申請組織負責。   沒錢就由法庭比咪ok
作者: streethunter380     時間: 2018-1-4 09:19

朱SIR 今次要認真反醒問題出在哪裡了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09:25

引用:
原帖由 streethunter380 於 2018-1-4 09:19 AM 發表
朱SIR 今次要認真反醒問題出在哪裡了
法(X)治港,黃絲鳩嗚,警察應該退出,城管出來維持秩序!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09:28

都話你9唔搭八啦!!!

要個官睇講野???!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3 11:57 PM 發表


現在好多人同個官啦,你睇唔到,連高尚法官都唔到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08:03 AM 發表


都話你睇唔到啦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09:30

豬狗緯被重囚三個月係底X死!!!!
引用:
原帖由 kknght 於 2018-1-4 08:25 AM 發表



打狗鄭係我嘅心聲

作者: flopman     時間: 2018-1-4 09:31

總之打人就吾岩, 三個月已經算好輕了~
PS 兩邊都吾幫, 總之吾讚成暴力解決問題~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09:34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09:28 AM 發表
都話你9唔搭八啦!!!

要個官睇講野???!
要同你解釋,你是法官?人人平等,你就算法官,亦不一定要同你解釋,呢度係討論區,你估係法庭呀!
不過你就要小心D,被監控架!
作者: levelone     時間: 2018-1-4 09:38

前保安局長: 判刑適合!
低智森識條鐵咩
作者: candyloveandy     時間: 2018-1-4 09:39

引用:
原帖由 陳晴 於 2018-1-4 12:21 AM 發表
警察控制人群原來靠亂打
按此邏輯美國警察控制人群靠開實彈槍?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09:39

係羅~~~
法官唔止睇唔到,仲聞唔到 Tim!!!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3 11:57 PM 發表


現在好多人同個官啦,你睇唔到,連高尚法官都唔到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09:34 AM 發表

要同你解釋,你是法官?人人平等,你就算法官,亦不一定要同你解釋,呢度係討論區,你估係法庭呀!
不過你就要小心D,被監控架!

作者: candyloveandy     時間: 2018-1-4 09:41

引用:
原帖由 flopman 於 2018-1-4 09:31 AM 發表
總之打人就吾岩, 三個月已經算好輕了~
PS 兩邊都吾幫, 總之吾讚成暴力解決問題~
美國警察開槍殺手無寸鐵的人一樣被判無罪

點可以話打人就一定唔岩?
作者: awcd     時間: 2018-1-4 09:43

咁無論條友係咪真係路過都好 呀朱sir都唔係係部cam面前咁打啦
講真暗角黑警真係一路都有 只係平時唔會俾你見到 今次佢咁斷正仲有咩好拗呢
作者: candyloveandy     時間: 2018-1-4 09:43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09:39 AM 發表
係羅~~~
法官唔止睇唔到,仲聞唔到 Tim!!!
香港某D髪棺如果去到北美強國地方做髪棺,所有對人開槍的警察都要被判死刑
作者: 二叔公     時間: 2018-1-4 09:51

引用:
原帖由 peter925 於 2018-1-3 11:04 PM 發表
以後警察唔會做呢類嘢,交比解放軍做。
我都認同,如日後再有發生此等暴亂情況,為免警隊有人再受此不白之冤,強烈建議特區政府要求駐港解放軍出動清場。其實要求軍方出動對付暴徒示威呢D情況在全球各地民主國家都相當普遍!
作者: 香港終歸變漁港     時間: 2018-1-4 09:51

黃絲已取法官護身符,今後示威必失控,大家買定花生。
作者: 田禾谷     時間: 2018-1-4 09:52

2018年1月3日係香港最黑暗既一天,警隊係以暴制暴既合法機構,警察執法被判犯法,天理何在?香港法治變人治,香港冇得救。
作者: candyloveandy     時間: 2018-1-4 09:53

引用:
原帖由 二叔公 於 2018-1-4 09:51 AM 發表

我都認同,如日後再有發生此等暴亂情況,為免警隊有人再受此不白之冤,強烈建議特區政府要求駐港解放軍出動清場。其實要求軍方出動對付暴徒示威呢D情況在全球各地民主國家都相當普遍!
美國警察可以隨意對嫌疑人開槍射殺,係因為防備對方也有槍

其實香港警察也應該擁有絕對權力用警棍執法,因為防備對方隨時攜帶磚頭
作者: jeffcheng34567     時間: 2018-1-4 09:54

引用:
原帖由 dickson688 於 2018-1-3 11:01 PM 發表





今天又是黑暗的一天,香港市民都期望朱經緯能得到公平的判決,但可惜最後結果竟是朱Sir被判囚三個月,明明朱Sir執法有理,又何罪之有?著名導演高志森得知朱Sir被判囚的消息後,亦忍不住在其Facebook發文表示慨 ...
警察靠打人控制人群?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09:57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09:39 AM 發表
係羅~~~
法官唔止睇唔到,仲聞唔到 Tim!!!
係囉,聞呀,識唔識解呀?
作者: skyeyes     時間: 2018-1-4 09:58

去印度
作者: skyeyes     時間: 2018-1-4 09:59

搵阿差做
作者: tongchunyu     時間: 2018-1-4 10:01

黃屍剩係識得鳩噏香港獨立,又唔敢去北京叫,又唔敢過羅湖橋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10:02

係囉~~

咁你解釋為何法官要睇講野???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3 11:57 PM 發表


現在好多人同個官啦,你睇唔到,連高尚法官都唔到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09:57 AM 發表

係囉,聞呀,識唔識解呀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10:05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10:02 AM 發表
係囉~~

咁你解釋為何法官要睇講野???
我點解要解釋你知,你係邊位?
法官要睇野/講野,要你批准?
作者: 二叔公     時間: 2018-1-4 10:09

引用:
原帖由 candyloveandy 於 2018-1-4 09:53 AM 發表

美國警察可以隨意對嫌疑人開槍射殺,係因為防備對方也有槍

其實香港警察也應該擁有絕對權力用警棍執法,因為防備對方隨時攜帶磚頭
你說的也沒錯,但歸根究底問題根源在於政治上,你看看監警委員會是何等黃色?投訴警察課是什麼黃色人?就這次朱sir案來説,非常明顯地帶著政治立場的不公不義判刑。所以大家看看世界各地民主國家要驅散暴力示威者及群眾聚集大多都要求軍隊去解決及清場是有原因的!這個就是港府對政治敏感度不足問題,所以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多參考外國經驗去避免朱Sir呢類冤案再度發生。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10:15

自打嘴巴!!!
咁你又問我???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0:05 AM 發表

我點解要解釋你知,你係邊位?
法官要睇野/講野,要你批准?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09:57 AM 發表

係囉,聞呀,識唔識解呀?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10:25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10:15 AM 發表
自打嘴巴!!!
咁你又問我???
係問你識唔識解,唔係要你解釋喎。。。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10:35

所以咪話你自打嘴巴羅!!!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0:25 AM 發表

問你識唔識解,唔係要你解釋喎。。。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0:05 AM 發表

我點解要解釋你知,你係邊位?
法官要睇野/講野,要你批准?

作者: wkon99     時間: 2018-1-4 10:40

仲講咁多廢話托柒咩!快d發起捐錢上訴最實際啦!
作者: snooboy     時間: 2018-1-4 10:56

引用:
原帖由 7出國際 於 2018-1-3 11:06 PM 發表
專業的警察自然會懂得判斷。
專唔專業由你還是犯民定呀?


作者: snooboy     時間: 2018-1-4 10:58

引用:
原帖由 jeffcheng34567 於 2018-1-4 09:54 AM 發表

警察靠打人控制人群?
唔係洗乜配備警棍?唔通靠條脷呀?


作者: jeffcheng34567     時間: 2018-1-4 11:01

引用:
原帖由 snooboy 於 2018-1-4 10:58 AM 發表

唔係洗乜配備警棍?唔通靠條脷呀?

配備槍不如開槍啦
九唔搭八
作者: snooboy     時間: 2018-1-4 11:05

引用:
原帖由 jeffcheng34567 於 2018-1-4 11:01 AM 發表

配備槍不如開槍啦
九唔搭八
你都儍嘅,有需要時你慌唔用呀,唔通支槍係裝飾品?
如果唔洗用武力可以驅散人群,不如搵班老人院友去做啦


作者: 7出國際     時間: 2018-1-4 11:06

引用:
原帖由 snooboy 於 2018-1-4 10:56 AM 發表

專唔專業由你還是犯民定呀?

用武的指引一直存在十分清晰。
若有人違反指引導致牢獄之災是自招的!
怪得誰?

成件事就是這樣
作者: 大口Sam     時間: 2018-1-4 11:07

引用:
原帖由 7出國際 於 2018-1-4 11:06 AM 發表

用武的指引一直存在十分清晰。
若有人違反指引導致牢獄之災是自招的!
怪得誰?

成件事就是這樣
所以警監會應該要查
作者: jeffcheng34567     時間: 2018-1-4 11:14

引用:
原帖由 snooboy 於 2018-1-4 11:05 AM 發表

你都儍嘅,有需要時你慌唔用呀,唔通支槍係裝飾品?
如果唔洗用武力可以驅散人群,不如搵班老人院友去做啦

你就傻,警察可亂咁打人都講得出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11:16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10:35 AM 發表
所以咪話你自打嘴巴羅!!!

無辦法,識唔識同解唔解釋都混埋一談,高人!
作者: 7出國際     時間: 2018-1-4 11:19

引用:
原帖由 大口Sam 於 2018-1-4 11:07 AM 發表



所以警監會應該要查
查左啦!
作者: 大口Sam     時間: 2018-1-4 11:20

引用:
原帖由 7出國際 於 2018-1-4 11:19 AM 發表

查左啦!
咁,结論係?
如果當時冇指引可使用棍,咁朱sir就係錯。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11:25

所以咪話你自打嘴巴羅~~

仲要係不斷地!!!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09:57 AM 發表

係囉,聞呀,識唔識解呀?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0:05 AM 發表

我點解要解釋你知,你係邊位?
法官要睇野/講野,要你批准?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1:16 AM 發表

無辦法,識唔識同解唔解釋都混埋一談,高人!

作者: 鼠貓     時間: 2018-1-4 12:13

引用:
原帖由 被監控會員253 於 2018-1-4 11:25 AM 發表
所以咪話你自打嘴巴羅~~

仲要係不斷地!!!

你想講乜先?被監控唔夠膽講呀?不斷引用來證明你無膽呀
作者: 被監控會員253     時間: 2018-1-4 12:29

哎呀~~
好驚呀!!
睇番你自己講乜先啦,自打嘴巴!!!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2:13 PM 發表

你想講乜先?被監控唔夠膽講呀?不斷引用來證明你無膽呀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18-1-4 10:05 AM 發表

我點解要解釋你知,你係邊位?
法官要睇野/講野,要你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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