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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六月投稿]民主神話: 感謝NRA,全美過去十年有413610人死於槍械暴力 [打印本頁]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3 20:13

奧蘭多槍擊案後有感。

美國過去10年總共有413610死於和槍械有關的暴力事件,而全美步槍協會仍然大力反對槍械管制。有槍械管制的國家,槍械暴力會大大減少是事實,然而全世界槍枝暴力最嚴重的發達國家,偏偏其槍械管制卻寬鬆得荒謬。

不要以為禁了槍,罪犯還可以從非法途徑弄來武器,要弄到非法流通的槍械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不信你自己試試在香港弄一枝手槍來看看),大部份槍擊案,不論是校園槍擊案還是恐怖襲擊,兇手大多是獨行犯(我暫時假定今次大屠殺的兇手也是,尚未有時間深究),在一個連Facebook激進言論都會被NSA監控的國家,這些獨行犯要弄到重火力武器而不被發現根本是天方夜譚,要到黑市買槍談何容易?大部份人根本連最基本聯絡黑市商人的途徑都沒有。

全世界近九成槍械交易,都是經合法途徑進行的。

歸根究底,還是因為NRA(全美步槍協會)多年來堅持不懈地反對槍枝管制,才導致美國槍擊事件頻生。NRA是美式民主政治(或曰:現代民主政治)弊病的完美示例。NRA在美國政壇和社會上呼風喚雨,自從2000年來,NRA投入了超過8000萬美元在政治角力中,8位總統曾是終身會員,而2013年破壞國會槍枝管制措施的45位參議員中,只有三位沒有拿過NRA的錢。除了反對槍支管制法案外,NRA還利用國會打擊資助針對槍械暴力的研究機構,削減它們的經費來逼它們就範,在我看來這是赤裸裸的干預學術自由;

甚至連槍械企業本身都逃不過NRA的控制,NRA就曾抵制支持規管槍械流通、誠諾會防止槍械流入非法市場的企業(史密斯威森),使對方幾乎倒閉,營業額大減百分之四十。即使做了這樣的事,在宣傳攻勢下美國人仍然相信NRA是一群憂國憂民的好人(至少在2012件的民調有54%美國人這樣認為),而不是一群為了捍衛自己利益不擇手段的害蟲,因為NRA同時掌控了媒體。

NRA的歪理,例如有槍的好人可以阻止壞人,平民持槍可以對抗恐怖主義,幾乎全部都不攻自破,甚麼守法公民會用得上狙擊槍和衝鋒槍?然而在雄厚的資金下,這群人卻可以肆意愚弄民眾,侵犯所有民主鬥士主張的''基本權利'',例如學術自由、新聞自由。

民主神話的泡泡在NRA面前一截就破掉,所有民主制度自恃高人一等的東西,自由、民意授權、權力制衡,全部都被NRA用來對付自己的國民,即使在民主燈塔美國,美國人還是要生活在槍枝暴力的陰影中,今年還會有幾萬美國人死在同胞的槍口下,而NRA還為繼續告訴他們有槍多幸福。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6 02:55 AM 編輯 ]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3 21:04

ching 可以考慮投稿.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4 04:08

你這評論在這,可算是第ㄧ個分析而作社評的。
nra,點好點衰,我真的不清楚,這腦力激盪的剖析,至少給我更多的訊息。而且你的分析合情合理。

現在賣槍沒有管制,反而更造就黑市高火力槍械流通。有否門路買賣,我不知,一個普通市民竟然擁有這些超高殺傷力的武器,該向誰問責?




作者: 唔知改乜春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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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410     時間: 2016-6-14 06:49

美國又豈止槍械問題,其它如能源,財經,醫療系統都是如出一澈的同樣被大財團控制!問題完全一樣!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4 07:17

引用:
原帖由 唔知改乜春野名 於 2016-6-14 06:28 AM 發表
禁槍? 唔好講笑,美國人絕對冇可能不要槍。

槍不可怕,最怕是弓或弩,易制無聲,殺人更冷血。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開玩笑,用弓或弩可以比得上衝鋒槍的火力?你怎麼用弓或弩在酒吧或學校大屠殺?不花三兩下功夫警方就把你擊倒了。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4 07:22 AM 編輯 ]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4 07:22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16-6-14 04:08 AM 發表
你這評論在這,可算是第ㄧ個分析而作社評的。
nra,點好點衰,我真的不清楚,這腦力激盪的剖析,至少給我更多的訊息。而且你的分析合情合理。

現在賣槍沒有管制,反而更造就黑市高火力槍械流通。有否門路買賣,我不知 ...
在美國,重火力武器根本不須要通過黑市購買,像這次槍擊事件使用的突擊步槍,就可以合法持有,
NRA根本不會認為平民持有這種武器,有人需要問責,相反,每次有這種事件出現,
他們都會主張如果所有人都有同樣的武器,就能制止兇徒行兇。

這次的兇徒剛巧是穆斯林,相信視線很快又會被轉移到美國國內宗教衝突和恐怖主義上,
和NRA不同,美國穆斯林可沒有這麼財大氣粗。
作者: 荔枝角道     時間: 2016-6-14 08:05

失控的民主..
過度的民主..
弱智的民主..
可悲的民主..
作者: poon123~     時間: 2016-6-14 23:22

不要以為禁了槍,罪犯還可以從非法途徑弄來武器,要弄到非法流通的槍械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不信你自己試試在香港弄一枝手槍來看看)

你説的是全球罪案最低之一的香港,原本就沒甚麼大黑幫,沒甚麼需求,當然少槍撃案

但是只要有大黑幫 就有槍
近至日本  社團
遠至意大利 黒手黨

-------------------
反問 毒品是非法的,為甚麼全球包括香港都有?隨便上某些酒吧ヽ夜總會、上網找找都有

為甚麼呢? 禁得了槍,禁不了 毒品? 不都是 非法途徑 走私嗎

還有為甚麼又有炸彈?市面又沒賣

[ 本帖最後由 poon123~ 於 2016-6-14 11:24 PM 編輯 ]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5 00:26

引用:
原帖由 poon123~ 於 2016-6-14 11:22 PM 發表
不要以為禁了槍,罪犯還可以從非法途徑弄來武器,要弄到非法流通的槍械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不信你自己試試在香港弄一枝手槍來看看)

你説的是全球罪案最低之一的香港,原本就沒甚麼大黑幫,沒甚麼需求,當然少槍 ...
人口販賣也是非法的,非自願性行為也是非法的,謀殺也是非法的,然而這些罪行在世界各地無處不在,
是否又代表立法禁止人口販買、非自願性行為和謀殺沒有用,應該予以廢除?
我不明白有什麼好反問,對我來說答案顯而易見,但我猜我要畫公仔畫出腸。

你自己都說是大型犯罪組織才有能力接觸槍械,和我說的有什麼衝突?
在美國,大部份和槍械有關的暴力犯罪都和大型犯罪組織無關,和幫派有關的謀殺案每年平均不過一千至二千宗,
和恐怖襲擊有關的更只有數百,包括用槍和不用槍,
相較之下,每年平均有數萬人死於槍口下,兇徒是獨行犯的機會,比來自黑幫大得多。
這些獨行犯根本不可能像黑幫一樣有能力接觸地下軍火市場。

同理,毒品仍然流通不代表立法禁止販毒沒有效,這只代表仍然有人願意鋋而走險,
何況毒品的需求比槍枝大得多,也更容易走私和流通,從來只聽過香港街頭有drug dealer,沒聽過有gun dealer,
還是說你覺得因為即使有這些法例有些人仍可以買到毒品,所以政府應該統統撤銷所有和毒品交易有關的法例?


就算在美國,年中又有多少宗爆炸案?及得上槍擊案的百分之一?

你的邏輯十分有趣,仍有人可以接觸到炸彈和毒品,這可以代表什麼?代表立法規管毒品和爆破品沒有意義?
立法規管槍械,不代表就可以完全禁絕槍擊案,但肯定可以大大減少,90年代澳洲亞瑟港大屠殺後,澳洲政府禁止自動和半自動武器並開始發起全國買回槍枝計劃,結果十年間槍械殺人案件下降了六成。
就是這麼簡單,有什麼難理解?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5 12:27 AM 編輯 ]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5 03:24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5 12:26 AM 發表


人口販賣也是非法的,非自願性行為也是非法的,謀殺也是非法的,然而這些罪行在世界各地無處不在,
是否又代表立法禁止人口販買、非自願性行為和謀殺沒有用,應該予以廢除?
我不明白有什麼好反問,對我來說答案 ...
只是有些疑惑,很多人也看出,這事件的發生的時間和目標。
至少,在槍管法審議前後期間,發生多起校園槍擊案。

我也有些混亂,究竟反槍管法好,還是自備一槍防身好(不論持槍者的最初動機)。。。。

現在槍械流通量太大,如何禁?就算有誘因令民眾交還,可是為了自保,誰會乖乖聽話。




作者: Thank_777     時間: 2016-6-15 06:14

有點肯定,美國警方軍方一年殺死的無辜市民,遠比六四死的人數多

但民主加狗完全失蹤




作者: diverstranger     時間: 2016-6-15 09:33

師兄!好!評得好!




作者: tcell     時間: 2016-6-15 18:23

這裡應該還未計算那些在街頭槍戰而死的黑幫青年。
如果加入那些被人送入醫院,但又死都唔講身上粒子彈點黎嘅後生仔。數字應該加多三倍。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5 19:49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16-6-15 03:24 AM 發表



只是有些疑惑,很多人也看出,這事件的發生的時間和目標。
至少,在槍管法審議前後期間,發生多起校園槍擊案。

我也有些混亂,究竟反槍管法好,還是自備一槍防身好(不論持槍者的最初動機)。。。。

現在槍械流 ...
各國在發生大型槍擊案後都是加強管制,只有美國反過來放寬槍管。
美國有關研究也發現,擺在家裡的槍,最後被用來射殺家人的機會比用來射殺入侵者大得多,
用得上一槍防身的機會,在現實根本不常見,
何況槍械管制下入侵者也沒有持槍,為何要用到槍自衛?更遑論突擊步槍
容許每人都持有致命武器,只會助長暴力,尤其是因一時衝動而引發的暴力罪行。

只要立法禁止出售和管有槍械,並向平民購回武器便可,澳洲就是這樣做,
當管有槍械要坐牢時,有多少人會因為''可能要自衛''而不交出武器,承擔被拘補的風險?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6 12:27 AM 編輯 ]
作者: Thank_777     時間: 2016-6-15 22:22

引用:
原帖由 唔知改乜春野名 於 2016-6-14 06:28 AM 發表
禁槍? 唔好講笑,美國人絕對冇可能不要槍。

槍不可怕,最怕是弓或弩,易制無聲,殺人更冷血。



又不見人口大國死於弓的人數大過美槍犯殺人?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6 01:43

欣賞師兄花了這麼大篇幅, 礙於時間不足, 只能略指出幾點。

1) 美國槍械管制法律立法權不在聯邦政府, 而是由州/市政府負責立法和執行。
2) 美墨 / 美加邊境除了邊境城市/公路算是有一點點的海關之外, 其餘3000 (美墨) / 6000 (美加)多公里的陸/水路邊界基本上自出自入。連證件也不用。
3) 要美國完全無槍, 需要52州同一時間禁槍。但換句話說, 這需要經過上百個州議院和州長肯首。
4) 承3), 除國內因素, 美墨美加上萬公里的邊境亦需設立24小時監察系統和海關防止槍械流入。
5) 3)和4)的問題是, 要52州同一時間禁槍沒什麼可能, 因為有好幾個州份是共和黨控制 - 即支持民眾持槍。其中一個最出名的例子便是肯内索市, 其市法律要求所有業主最少擁有一枝槍並子彈。而要全邊境監控則需要大量金錢 - 但禁槍後收入反而少了。
6) 只要3)和4) 不能同時執行, 美國沒可能全面無槍 - 什至連管制也做不到。否則, 每個人除時可以到另一州/國家帶槍回家。像這次的事件, 犯人便開車開了幾乎200公里到現場。
7) 美國憲法容許民兵, 容許公民擁有武器 - 全面禁槍雖要經過上下議院和總統簽署。
8) 解決不了以上問題, 美國人只會愈發買槍來自衛, 沒什麼可能實行得了禁槍。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6 01:44 AM 編輯 ]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6 02:51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6 01:43 AM 發表
欣賞師兄花了這麼大篇幅, 礙於時間不足, 只能略指出幾點。

1) 美國槍械管制法律立法權不在聯邦政府, 而是由州/市政府負責立法和執行。
2) 美墨 / 美加邊境除了邊境城市/公路算是有一點點的海關之外, 其餘3000 (美 ...
各州法律不同,聯邦政府不能代州政府立法,這點我也清楚,
你提出的問題,簡單點說,就是在於難以要所有州份同時禁槍,也難以阻止人們非法把槍械帶入境(不論是禁槍州份或是美國本土),
但同一問題,也適用於毒品和其他違禁品上,
部份州份不禁槍,就和在某些州份如科羅拉多州可以合法買到大麻一樣
墨西哥毒梟更是無日不從美墨邊境把大量毒品送入美國,而美國也確實被毒品和大麻問題搞得焦頭爛額
但還是一句老話,立法禁槍後問題不會完全消失,不等同就不應該採取行動,
至少,立法後問題變成了打擊非法藏械,而立法前卻是要阻止那些可以合法持槍的公民射殺自己的家人,
或者上街、到學校隨便找些人來射。我肯定前者比後者更可行。
即使不完全禁槍,至少應該收緊槍械管制吧? 有什麼理由可以讓平民輕易弄到如衝鋒槍這種火力的武器?

不過實說實話,即使我再同情美國人,他們到底是住在太平洋的另一邊 ── 他們不收緊槍械管制,我也不是真的這麼痛心疾首。
我更想表達的,是自詡政治制度先進的美國,其民主政制背後有多嚴重的弊病,這種弊病不旦禍害深遠,更危險的是,
像NRA這樣的勢力,將弊病包裝成正常甚至是有益的現象,愚弄美國民眾。
再壞的獨裁政權也只是入侵身體的病菌,人們至少知道要動手解決,腐敗的民主卻是癌細胞。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6 03:14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6 01:43 AM 發表
欣賞師兄花了這麼大篇幅, 礙於時間不足, 只能略指出幾點。

1) 美國槍械管制法律立法權不在聯邦政府, 而是由州/市政府負責立法和執行。
2) 美墨 / 美加邊境除了邊境城市/公路算是有一點點的海關之外, 其餘3000 (美 ...
wah. 我又學到野。精彩。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6 03:25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6 02:51 AM 發表


各州法律不同,聯邦政府不能代州政府立法,這點我也清楚,
你提出的問題,簡單點說,就是在於難以要所有州份同時禁槍,也難以阻止人們非法把槍械帶入境(不論是禁槍州份或是美國本土),
但同一問題,也適用於毒 ...
我了解ching的論點。強大勢力能左右民眾觀感(民情),在一個民主國家中,造就了多少左右逢源的人和企業?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6 06:02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6 02:51 AM 發表


各州法律不同,聯邦政府不能代州政府立法,這點我也清楚,
你提出的問題,簡單點說,就是在於難以要所有州份同時禁槍,也難以阻止人們非法把槍械帶入境(不論是禁槍州份或是美國本土),
但同一問題,也適用於毒 ...
目測fb/youtube等網站、街道和電視, NRA 在美的宣傳勢力還不及在香港泛民在香港宣傳的十一 - 加之民主黨當道, 反槍械的宣傳比NRA 的宣傳還要多。而諷刺的是, 美國人, 尤其是共和黨, 對政府的信任程度, 分分鐘比香港黃絲對美國政府的信任程度還要低。相比之下, 美國共和黨更像香港的藍絲, 他們基本上不信任現任民主黨政府可以推行什麼有效政策, 亦不相信政府會有什麼能力保護他們 - 所以他們才反對槍管 - 務求以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 是一群務實的人。

至於現在於美國正討論/已實行的所有槍管條例, 基本就是拿公民自衛能力來換取 *理論上* 更難讓罪犯買到槍枝的系統。但就這次奧蘭多市的事件而言, 佛羅里達州的槍管政策作用是零 - 盡管佛羅里達州買槍是需要背景審查的。

最後, Omar Mateen 拿的, 是 SIG Sauer MCX Rifle, 屬於半自動槍, 口徑是0.224吋 (5.7mm), 比一般手槍的口徑 (0.355吋/9mm)要小、射速要快, 但不算是衝鋒槍 (Assualt rifle) 的一種。衝鋒槍的定義因美國各州而異, 但廣泛認知是全自動步槍。一般而言其每分鐘可發射子彈是半自動的3-5倍, 性能跟半自動槍不在一個檔次 - 所以全自動步槍在美國已經是禁槍。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6 08:06

隨手附上全自動跟半自動的對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2PFY8MNVuY

片中0:26分開始是全自動 (長接板機) 的示範, 1:00開始片主則把步槍切換至半自動模式 (按一下板機只發射一發子彈)。有能力做到前者的步槍基本上已經不在美國合法槍械市場流通。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6 10:24

下班後時間比較多, 補充多一點:

佛羅里達州有若干禁槍地區, 這次的槍殺案, 就是在其中一個禁槍地區發生的。大家可以想想為何Omar Mateen 不去找一些容許帶上槍枝的地區來殺人。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6 10:29 AM 編輯 ]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7 03:30

真係各有論點,很精彩。

個人對美國本土不算太了解。


在網上看了一些片cctv,不知發生在那。

總之就是有人持gun行劫,可是被店主持機反抗,反而射殺劫匪,而且在劫匪躺下之後,再近距離補多幾槍。

我覺得有機會是洩憤,洩慾。劫匪可能兇狠,但受劫者可能也在找一個合法合理而可滿足私慾的理由。

可能是我想多了,我全憑cctv去猜測。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7 03:59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16-6-17 03:30 AM 發表
真係各有論點,很精彩。

個人對美國本土不算太了解。


在網上看了一些片cctv,不知發生在那。

總之就是有人持gun行劫,可是被店主持機反抗,反而射殺劫匪,而且在劫匪躺下之後,再近距離補多幾槍。

我覺得有機會 ...
有可能是發洩, 也可以是減低風險。美國有案例是戶主用槍把入侵者嚇得跪地投降後, 轉過頭就給屋外的入侵同伙射倒了。店主有機會是想先解認眼前敵人完完全全失去行動能力, 讓他可以完全分心去找下個目標或報警。

而美國持槍群體中也有更多補充: 因為Stand your ground rule / Castle Doctrine 等係刑事抗辯理由而非民事抗辯理由, 戶主射倒入侵者後雖然有很大機會不受刑責, 但若入侵者死不了又用些奇形怪狀的理由去證明戶主其實是不需要用致命手段 (例如, 入侵者抬著你的電視機正在離去並背向著你, 戶主便沒有即時的生命危險了), 那戶主便有機會要負上民事責任, 被入侵者多打劫一次。

所以, 在某些州份裡, 讓入侵者落個死無對證是較方便的做法。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8 03:25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6 06:02 AM 發表


目測fb/youtube等網站、街道和電視, NRA 在美的宣傳勢力還不及在香港泛民在香港宣傳的十一 - 加之民主黨當道, 反槍械的宣傳比NRA 的宣傳還要多。而諷刺的是, 美國人, 尤其是共和黨, 對政府的信任程度, 分分鐘比香 ...
這幾天要準備前往斯里蘭卡,沒太多時間回應。
泛民宣傳再廣,也難敵NRA的財雄勢大,
最直接的分別,就是泛民永遠是接受政治捐獻的一方,NRA卻是送出的一方,
這一點導致了兩者實力本質上的差異,泛民的宣傳力度,比之NRA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人家可是有能力操控學術機構、私人企業甚至政客和政府本身,泛民做得到嗎?

公民自衛本身就是一個騙局,這次事件也有休班警察剛巧在場,也有嘗試和匪徒駁火,結果呢?
美國年中這麼多槍擊案,有多少最後是一個持槍的好人擊殺了壞人?
如果入侵者也沒有持槍,根本從一開始就不需要用槍去自衛
全世界大部份禁槍的國家都沒有因禁槍導致大量兇殺案,
反而是不禁槍的國家兇殺案和暴力罪行橫行,這一點我在前面已經列出數據證明,
所謂政府無力保護自己、需要用自己的力量保護家人,正正是NRA和相關政客打造出來的騙局。
何況,維持治安是州政府的工作,聯邦政府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影響有限。
更何況上一任美國總統也還是共和黨人,執法機關在短短幾年間不可能有多大轉變吧?
怎會民主黨政府一上任,共和黨人就突然不信任自己州的警察了?
至於你的結論,單一事件怎能證明佛羅里達州的槍管政策作用是零?
數據上,全國禁槍的州份涉及槍械的暴力罪行比之不禁槍的州份較少,
這種宏觀數據,才能證明一個政策有效無效吧? 怎能因為一宗事件就說一個政策的作用是零?

一開始新聞發布的消息是兇徒使用了AR-15,官方後來改變了說法,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checkpoint/wp/2016/06/14/the-gun-the-orlando-shooter-used-was-not-an-ar-15-that-doesnt-change-much/
但問題的本質沒有改變,AR-15和MCX的性能不同,但設計理念也是相同的,
引用上面的新聞: providing a highly portable, customizable, easy to operate and accurate rifle for the individual who possesses it.
而平民根本不應該持有這種火力的武裝。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8 03:32 AM 編輯 ]
作者: 王者的殞落     時間: 2016-6-18 03:43

二百年後的今天,武裝平民起義推翻美國政府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即使真的發生了,
只有輕裝備的平民可以如何對抗美軍?憲法根本不足以作為反對槍械管制的基礎。
如果真的是想自衛,更應該支持收緊槍械管制,有多少人會藏一把半自動步槍在家?更遑論帶上街。容許其他人持有這種級數的武力,只是方便了有預謀兇徒。

[ 本帖最後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8 03:51 AM 編輯 ]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18 03:46

各有道理,理據也多。

讓人能思考更多的可行性。

質素很高。縱使想法不同,但理性,又引用很多相關資料去支持自己的論點。
是讀者之福。

樓主的帖引導出更深層次的主題,借槍械法的例子去表達金主(得益者)用什麼手段去維護自身利益。上至政要,下至小市民,無孔不入。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8 07:23

樓主有很多發問, 先讓我陳述一下立場再逐一解答。

基本上, 如果美國可以做到 (不是實行, 是在現實中做到) 全面禁槍, 我是不反對的。我也是在全面禁槍的香港長大, 也在好一兩個全面禁槍的地方生活過, 這些地方給我的人生安全感絕非是美國可以讓我感受得到的。就例如昨日深夜, 我鄰居在吵架並掉了些東西在地上發出響聲, 我是從睡中立即彈起來, 頭腦幾乎立即回復100%清醒, 全神灌注地留意究竟發生什麼事 - 我差不多連槍也抽出來作準備了 。我以前在香港, 數百磅吊櫃整個掉在我旁邊, 我可是要家人來推我才醒的。

但是, 如上所說, 我的立場是: 美國做不到全面禁槍。但只做局部禁槍/局部槍管只會做成更多悲劇。例如這次事件就是一個不在現有槍管政策所制的人買了槍, 去了禁槍地區作案的悲劇。我認為, 像美國這個不愁衣食, 人民行乞也比靠搶要賺得多錢的地方, 人民人生安全度, 是呈鐘型分佈, 毫無槍管和全面禁槍是為兩極 - 並最安全。中間局部禁槍才是最危險。 (但還是需要一定控制, 例如背景審查, 但過份嚴格的審查又會把情況推到此程式較危險的中間部分)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8 03:25 AM 發表
人家可是有能力操控學術機構、私人企業甚至政客和政府本身,泛民做得到嗎? 我對NRA 認知真的不多, 師兄可能比我還多, 我只能從日常生活所接觸來交流一下。不過離題一說, 泛民不是操縱著香港從教育到司法的法律系統嗎? 有好些民調也是泛民地頭, 連立法都有泛民插了一腳, 如果把拉布這種不成文的權力也放進考慮之中, 泛民可是佔了香港半邊天的政黨, 在美國是在野黨的存在 - NRA 作為金主之一, 其課金量只佔了整體選舉經費0.6%, 所以我還是認為泛民在香港影響力比NRA 在美國影響力要多一些。

公民自衛本身就是一個騙局,這次事件也有休班警察剛巧在場,也有嘗試和匪徒駁火,結果呢? 公民自衛係第一道防線, 警察係第二道。案發場所當時就有300百人, 若5%人有槍, 那可是15個人, 15支槍對一個人。這是一個可以改變整個事件的力量。
美國年中這麼多槍擊案,有多少最後是一個持槍的好人擊殺了壞人? 撃殺的確不多, 撃殺後沒被定罪也少, 但拿起槍來阻止罪案發生的一年倒是有數萬宗。美國這麼久以來, 相關調查有很多, 但每個調查 (包括NRA的) 因有背後的政治原因完成很多漏洞, 很難成為決策指標。聽視效果多一點的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9eCrs_MXxo。影片只有十分鐘, 不長不短, 不能代表全美, 但論述到位, 足以證明好人持槍有一定作用。
如果入侵者也沒有持槍,根本從一開始就不需要用槍去自衛 認同, 胡椒嘖霧通常夠用, 小弟女友也有好幾枝。但在美國入侵者沒可能100%不持槍。
全世界大部份禁槍的國家都沒有因禁槍導致大量兇殺案,認同。所以我認為局部禁槍才是問題所在。
...
所謂政府無力保護自己、需要用自己的力量保護家人,正正是NRA和相關政客打造出來的騙局。美國罪犯有槍, 事緣美國的警察不夠快, 通常在警察到達之前已經做成一定破壞, 這就是美國人認為政府無力的原因。若罪犯無槍, 能做成的破壞有限, 警察的反應速度長一點也可以有效防止/停止罪案了。何況,維持治安是州政府的工作,聯邦政府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影響有限。認同, 不過, 州/市政府長和州內上下議員的議員也是要選的。
更何況上一任美國總統也還是共和黨人,執法機關在短短幾年間不可能有多大轉變吧? 怎會民主黨政府一上任,共和黨人就突然不信任自己州的警察了? 更正確的說, 共和黨人不信任這個政府, 選上誰也沒分別。但美國情況又未去到需要反政府, 此真正含淚投票是也。
至於你的結論,單一事件怎能證明佛羅里達州的槍管政策作用是零? 不是以此事證明佛羅里達州的槍管政策沒作用。而是倒轉, 佛羅里達州的槍管政策在此事的作用為零 - 正確一點來說, 作用為負; 因為民眾在禁槍區連自衛也做不到, 而禁槍區也是把罪犯引過去的原因之一。購買槍械的背景審查等槍管政策我是認同的。
數據上,全國禁槍的州份涉及槍械的暴力罪行比之不禁槍的州份較少,這句我看不明白, 美國沒有禁槍的州份。
這種宏觀數據,才能證明一個政策有效無效吧? 認同, 但如上所說, 各種數據政治因素太重, 每份我看過的數據也有很多漏洞。就例如有些州份容許公眾場合帶槍, 有些容許帶不容許上彈, 連同一州份不同市容許帶槍的條件也可以不同(註一), 有些不容許放在手袋裡, 有些有禁槍區, 等等。我從來沒有看過一份對比各州份的槍擊案統計有把以上分別計算在內的 - 如果計算得了的話。就例如這次, 就是容許帶槍州份裡的禁槍區發生 - 這是算到槍管嚴的州份頭上還是槍管鬆的州份頭上? 我沒有答案。每次以分析這些統計都要非常用腦筋, 下極多的假設才能抽出統計可取的小部份, 所以我反而很少引用州份之間的對比數據做論證。但基於數據本身的模糊性, 兩黨中人倒是樂此不倦地引用有利於自身的統計。怎能因為一宗事件就說一個政策的作用是零? 看以上

一開始新聞發布的消息是兇徒使用了AR-15,官方後來改變了說法 AR-15 也是半自動的
註一: 我跟槍店的人也算是有兩句, 因為租客有些心理不穩定, 有表達過自我傷害的念頭, 所以問過一下公眾場合持槍牌照的申請問題。槍店的人告訴我, 若我的屋在 Ontario 市, 持槍牌照在我的情況可是一申即批。可是, 我的屋在洛杉磯市, 這不算是持槍牌照的申請原因。因為, 槍牌照的申請原來又不是州政府直接管, 是由當市警長管。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8 07:58 AM 編輯 ]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8 08:14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8 07:23 AM 發表
樓主有很多發問, 先讓我陳述一下立場再逐一解答。

基本上, 如果美國可以做到 (不是實行, 是在現實中做到) 全面禁槍, 我是不反對的。我也是在全面禁槍的香港長大, 也在好一兩個全面禁槍的地方生活過, 這些地方給我 ...
關於數據統計, 退一步說, 不以52州逐一做單一個體來做對比, 單單以禁槍區會否比非禁槍區發生更多大型槍擊案, 美國都沒有什麼定論: http://www.politifact.com/texas/statements/2016/jan/13/dan-patrick/dan-patrick-says-two-mass-shootings-1950-occurred-/

這篇文便用了2000字, 找了5-6篇論文/和論文作者, 引用了上十篇新聞, 把50年來的大型槍擊案抽出來審議一翻 - 連地圖也找了出來。結論就是他們沒有結論。勉強一點, 還可以說禁槍區較多嚴重的槍擊案, 但不禁槍跟有沒有槍擊案的關係還是不明。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18 08:17 AM 編輯 ]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8 11:12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8 03:43 AM 發表
二百年後的今天,武裝平民起義推翻美國政府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即使真的發生了,
只有輕裝備的平民可以如何對抗美軍?憲法根本不足以作為反對槍械管制的基礎。
如果真的是想自衛,更應該支持收緊槍械管制,有多少人 ...
憲法是否反對槍管的基礎, 恐怕是要由兩黨慢慢談了。什麼時候民主黨讓利讓得夠, 什麼時候就不是了。至於要禁"步槍"也不是一件易事, 一枝槍的性能基於非常多因素: 槍管長度, 彈匣數量, 槍枝重量 (這又可以細分至每樣配件的重量), 彈頭大小/種類, 子彈火藥容量, 等等。這些才是可以寫進法例的東西, 因為法律很難禁某1、2種型號的槍, 否則生產者改裝一點就可以重售。但要根據以上來禁又是另一個mission impossible, 事關手槍在以上的性能跟步槍重疊, 反而亦之, 互相轉換是一般市民也做得來的: 例如這裡: http://www.fab-defense.com/en/ca ... conversion-kit.html .  

盡管動手改裝是需要牌照的, 但買已改之槍門檻卻很低 - 只要不是全自動的槍。有些時候, 手槍單發威力比步槍還要誇張, 例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g2qj29EReE

另一個難禁步槍的原因, 如你所說, 不是很多人有 - 所以以步槍來行兇反而不及手槍普及; 反對呼聲反而不高。

總括而言, 我不認為現時美國法律還可以就槍性能這方面來進行管制, 因為禁了"步槍"某些性能必然會觸及某些"手槍"性能, 反對聲音就更大了。這些東西兩黨當然知道, 所以, 陰謀論來說, 這堆禁槍言論, 有機會還是槍械製造商放出來的: 反正不會禁, 放風出來做免費宣傳也是好的。從結果來看, 這完全是2013年以來的情況 - 禁槍呼聲愈高, 槍反而賣得更好了。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18 11:16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16-6-18 03:46 AM 發表
各有道理,理據也多。

讓人能思考更多的可行性。

質素很高。縱使想法不同,但理性,又引用很多相關資料去支持自己的論點。
是讀者之福。

樓主的帖引導出更深層次的主題,借槍械法的例子去表達金主(得益者)用什麼 ...
金權政治是美國立國以來的常態。所以, 華爾街和美國政府基本上是一體的 - 就像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一樣。
作者: freepic1iman_dc     時間: 2016-6-19 10:44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3 20:13 發表 6
奧蘭多槍擊案後有感。

美國過去10年總共有413610死於和槍械有關的暴力事件,而全美步槍協會仍然大力反對槍械管制。有槍械管制的國家,槍械暴力會大大減少是事實,然而全世界槍枝暴力最嚴重的發達國家,偏偏其槍械 ...
民主嘅選擇權在人民,人民自由選擇自己嘅生活制度。

反問一句,十年文革,內地死了多少人。




作者: freepic1iman_dc     時間: 2016-6-19 10:49

引用:
原帖由 泉船 於 2016-6-16 03:25 發表

我了解ching的論點。強大勢力能左右民眾觀感(民情),在一個民主國家中,造就了多少左右逢源的人和企業?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跨國企業,唔會食強國飯 x強國鍋。




作者: kokpklko     時間: 2016-6-19 15:34

話事話 你依DX月投稿 係咩黎

點解可以頂置既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20 02:39

引用:
原帖由 freepic1iman_dc 於 2016-6-19 10:49 AM 發表

跨國企業,唔會食強國飯 x強國鍋。



http://n2.hk/d/images/r10/mobile.jpg
當然不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有錢大家揾,為什麼和利益鬥氣。

不過一些資本雄厚的企業,錢都多到沒地方使,随之而來的想法,可能平常用錢也買不到,雖然,那些玩意也是基於資本雄厚之下。




作者: 泉船     時間: 2016-6-20 02:42

引用:
原帖由 kokpklko 於 2016-6-19 03:34 PM 發表
話事話 你依DX月投稿 係咩黎

點解可以頂置既
師兄有沒有更精彩的社評,歡迎參與,好令我們增廣見聞。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21 06:01

引用:
原帖由 freepic1iman_dc 於 2016-6-19 10:44 AM 發表
民主嘅選擇權在人民,人民自由選擇自己嘅生活制度。
反問一句,十年文革,內地死了多少人。
http://n2.hk/d/images/r10/mobile.jpg
你看來並不明白樓主此文的中心思想。樓主在說, 生活在民主自由的美國人民, 連槍殺案也停不了。由此引伸, 民主自由其實可以改變什麼?

你搬出文革反而把民主比了下去。如上所述, 美國的槍擊問題根本原因是人人有槍 - 不管精神有問題與否。但把問題進一步嚴重化是局部禁槍和局部槍管。在民主美國裡, 人民自由選擇的政府花了上六十年還沒有把問題解決掉, 每次大型槍擊案的死亡人數還愈來愈多。這是最實在的論據去證明民主沒什麼能力去解決問題。

相反, 中共治下的文革, 根源就是毛澤東主席。文革一完, 中共是立即揪了4人幫出來, 轉頭便從主席終身制改為五年一任, 這種程度的政制改革, 是民主政府之下想都不用想的。這種改革, 亦另文革在往後40年不再發生。

你要拿文革和美國槍擊案來比兩地政府之優劣, 是中共完勝。而你拿死亡人數作比較, 兩國也在佰仲之間, 以十年計兩國都是死了人口的0.2% (以最後一年的總人口作分母)之內。但美國的數字還在上升, 因為問題還沒有停。若把美國1965 - 2005的槍擊案死亡人數算進去, 這就變成了0.5%了, 比中國文革還要多。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21 06:03 AM 編輯 ]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6-21 07:46

無意中找到這個 FBI 的2000 - 2013大型槍殺案統計。
https://www.fbi.gov/about-us/off ... -the-u.s.-2000-2013
這主要是給警察看的, 所以沒有牽涉到應否禁槍等話題, 分析相對中立。但由於此統計的作用並非決策指標, 所以把跟以下因素相關的槍殺案完全排除在外:


Conflicts arising from self-defense;
Gang violence;
Contained residential or domestic disputes;
Controlled barricade/hostage situations;
Crossfire as a byproduct of another ongoing criminal act; or
Drug violence.

由於此話題是全美所有與槍械有關的案件, 此統計不盡切題, 只供大家參考之用。但此統計在死亡人數(市民/警察), 槍手, 地點, 多少是(有/無槍)市民幫忙制止槍手, 等等的資料算是整齊, 對認識美國槍擊事件來說是一個不錯的起點。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6-21 08:27 AM 編輯 ]
作者: middle-class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elloevera     時間: 2016-6-26 08:13

好想睇下大陸可以好似美國甘甘多州可以自由買賣槍械武器,一年內大陸會如何丶死幾多官員。




作者: 一個普普通人     時間: 2016-6-27 19:40

其實...
美國容許國民持槍...
好大程度是用以自保...
由於居住環境..很多時警察提供的保護未如理想..
而世事難兩全...這是一個副作用嚟...我古..
作者: gohead1     時間: 2016-7-1 22:09

引用:
原帖由 shi410 於 2016-6-14 06:49 發表
美國又豈止槍械問題,其它如能源,財經,醫療系統都是如出一澈的同樣被大財團控制!問題完全一樣!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美國太多陋病。
都係中共最好,人權記錄一流,新聞言論自由,中共人修養好受外國人歡迎,中共重型智識產權,中共無山寨,中共政府對中共人非常和平,成管公安武警與人民相處溶恰,永無暴力衝突,生活於中共國生命財產言論自由受到黨高度保護。
身處美國就比身處中共惨好多了。
中共真偉大啊!
中共人一齊放棄移民美國吧!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7-21 02:49

http://www.breitbart.com/califor ... ewest-gun-controls/

加州的新槍例, 這次是把一種叫 "Bullet Button" 的彈匣移除模件禁掉, 但重點是其前因後果。


Bullet button 的出現是因為加州之前立法, 半自動步槍的彈匣不可以徙手換, 一定要用外來的工具來移除彈匣 - 槍商便生產了這個模件裝上步槍, 讓槍手必需以較細的東西(例如其他子彈) 來按這個"bullet button" 才能移走彈匣以越過法律。

現在在禁掉Bullet button 之後呢? 槍商出了一個 "Patriot Mag Release", 基本上是改良了Bullet button, 加一個小扳手, 先把槍管推高才移除彈匣。整個過程加長了1-2秒左左右。

在這個拉鋸戰之下, 不說全面禁槍後的非法入境槍支問題, 美國單單國內法律要禁槍亦是遙遙無期。槍商卻繼續推出新的模件掙錢。
作者: 神經箭     時間: 2016-7-22 08:49

引用:
原帖由 王者的殞落 於 2016-6-13 20:13 發表
奧蘭多槍擊案後有感。

美國過去10年總共有413610死於和槍械有關的暴力事件,而全美步槍協會仍然大力反對槍械管制。有槍械管制的國家,槍械暴力會大大減少是事實,然而全世界槍枝暴力最嚴重的發達國家,偏偏其槍械 ...
國民選擇,有乜好講?




作者: lwh168     時間: 2016-7-26 16:48

【王者的殞落】的論點是在NRA 的阻擾、操控之下,美國無法取締合法購買、擁有槍支的制度。

而【DORAEMONLAM]的論點似乎是美國各個州有權出制定或取締合法購買、擁有槍支的制度,所以,跟NRA無重大關系。

我的看法是同意【王者的殞落】的論點,雖然美國各個州都在槍支制度上有自己有權力,但是實際上,美國的州很少做到取締這個制度,我相信NRA做了很大功夫,以致影響到這個結果。試想一下,美國各地槍擊問題嚴重,人民都深受其害,生命隨時受到威脅,嚴重缺乏安全感,這就已經有巨大的動機去要改變、取締這個制度。

美國人都為此打過官司,但是,法院都以【擁有槍支是保障人權的理由】來判決擁有槍支的合法性。當然主要推手就是NRA.

試問,如果有一些州取締合法擁有槍支的這個制度,社會上就減少或完全杜絕因此而發生的槍擊事件,那就樹立一個好榜樣,其他州就紛紛效仿,但是,只是對NRA是致命的。故此,有理由相信,財雄勢大的NRA將這個苗頭扼殺于星星之火之中。
作者: 一個普普通人     時間: 2016-7-26 20:09

引用:
原帖由 freepic1iman_dc 於 2016-6-19 10:44 AM 發表

民主嘅選擇權在人民,人民自由選擇自己嘅生活制度。

反問一句,十年文革,內地死了多少人。



http://n2.hk/d/images/r10/mobile.jpg
一次大戰..已過去..
2次大戰..已過去..
文革..人禍..已過去..
以往...和往後美國死於槍擊者..總人數..或許多於文革
真的不可阻止嗎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7-28 02:30

引用:
原帖由 lwh168 於 2016-7-26 04:48 PM 發表
【王者的殞落】的論點是在NRA 的阻擾、操控之下,美國無法取締合法購買、擁有槍支的制度。

而【DORAEMONLAM]的論點似乎是美國各個州有權出制定或取締合法購買、擁有槍支的制度,所以,跟NRA無重大關系。

我的看 ...
NRA 還是有多少關係的, 始終NRA有自己的公式去計算選舉捐款對象和金額。所以, 如果某候選人投反槍管議案比較多就會得到更多NRA的資金, 這也是公開的。但NRA課金量只佔了整體選舉經費0.6%, 我只是相信影響有限而矣。至於現時體制需要改變是美國普遍共識, 怎樣改才是拉鋸戰的所在 - 有些人認為放寬槍管, 全民武裝對減少罪案 (對減低罪案傷害)有利; 有些人則認為全面禁槍對減少罪案有利。於兩種地方都生活過的我認為兩方說辭都對, 問題是美國處於半禁狀態。

至於打官司, 可不是因為 NRA 的介入, 法院才會判擁槍 = 人權。擁槍 = 人權是寫到美國憲法上的: 第2條,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所以, 美國聯邦政府要全面禁槍, 一定要從憲法入手, 以憲法逼各州分跟從 - 但現時在美國基本上不可能。中國把憲法重寫十遍, 美國恐怕只能改上一句。美國對上一次修憲是1992年, 這條憲法(第27條)用了200百年才修訂下來。這當然誇張了一點, 但再上兩次修憲已經是1971和1967年。

再退一步, 真的讓美國改了憲法呢? 原來州份還是可以選擇反對並不遵從的 - 密西西比就有好一陣子沒有接受憲法第24條, 所以當時密西西比人沒交稅不準投票。直到憲法受3/4州分贊成後兩年, 聯邦法院才通過強逼密西西比州接受該條憲法的法令。

回歸現實, 由於憲法第2條已被所有州分接納, 美國各州現時可以做並正在做的, 是在禁這條憲法沒寫的東西。例如禁全自動步槍但不禁手槍就不違憲, 因為此例下美國人還可以 "keep arms", 此法例禁的只是 "certain types of arms"; 有些州禁止美國人把槍掛在身上可見的地方(但容許隐藏槍枝於衣服之內)又不違憲, 因為此例美國人仍然可以 "bear arms" but "subject to restrictions"; 或者某些地方是禁槍區亦一樣; 又例如我貼44所說的等等禁這禁那的法例 - 就是不能全禁。這通通都把 "keep and bear arms" 的門檻提高, 就是憲法容許的 "regulated"。但沒有任何數據顯示此類局部禁槍有助減低罪案, 美國近十數年相關槍管條例有增無減, 但槍擊案的嚴重性亦然 - 即使美國按人口加權的人口密度在下降。這就是我所說的: 局部禁槍/半禁狀態才是美國槍殺案嚴重化的根源。

至於有地方在做禁槍的好榜樣嗎? 當然有, 近年的大型槍殺案都是發生在這些地方的, 不難找到這些地方的下場是什麼。

[ 本帖最後由 Doraemonlam 於 2016-7-28 07:04 AM 編輯 ]
作者: lwh168     時間: 2016-7-28 12:37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7-28 02:30 AM 發表


NRA 還是有多少關係的, 始終NRA有自己的公式去計算選舉捐款對象和金額。所以, 如果某候選人投反槍管議案比較多就會得到更多NRA的資金, 這也是公開的。但NRA課金量只佔了整體選舉經費0.6%, 我只是相信影響有限而矣 ...至於有地方在做禁槍的好榜樣嗎? 當然有, 近年的大型槍殺案都是發生在這些地方的, 不難找到這些地方的下場是什麼。
1 閣下雖然論述NRA 跟禁槍案有一點關系,但是,都否定NRA的主要關系,我相信NRA在美國具有重大的影響力,人所共知,軍工、猶太資本家、華爾街金融資本家這三個集團共同構成主宰美國的一切。NRA 是屬于軍工體系,禁止槍支制度對其幾乎是毀滅性,所以,有理由相信NRA 是主要制止、阻擾美國取締槍支制度的主要推手,當然表面上我們可能看不到一些黑暗的東西。

2 以陰謀論來看,如果我是NRA,那在那少數禁搶的地方刻意制造大型槍殺案以證明禁槍也是沒有幫助的,這麼做可以將全面禁槍的星星之火扼殺。

[ 本帖最後由 lwh168 於 2016-7-28 12:40 PM 編輯 ]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7-28 13:10

引用:
原帖由 lwh168 於 2016-7-28 12:37 PM 發表

1 閣下雖然論述NRA 跟禁槍案有一點關系,但是,都否定NRA的主要關系,我相信NRA在美國具有重大的影響力,人所共知,軍工、猶太資本家、華爾街金融資本家這三個集團共同構成主宰美國的一切。NRA 是屬于軍工體系,禁 ...
台面上NRA 每年只捐了4百多萬美金, 這算是多大的影響我沒意見 - 但美國背後的軍火商權力大我倒是認同。至於是否NRA 參與大型槍殺案? 恐怕未必, 亦不必。試代入一個準備殺人的槍手, 在你面前有兩間屋:

屋1貼這圖:



而屋2貼這:



你會進哪一間行兇?

圖片附件: s-l300.jpg (2016-7-28 13:10, 14.25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36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5788659



圖片附件: gun-free-zone.jpg (2016-7-28 13:10, 13.04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40
https://news.discuss.com.hk/attachment.php?aid=5788660


作者: lwh168     時間: 2016-7-28 13:19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7-28 01:10 PM 發表


台面上NRA 每年只捐了4百多萬美金, 這算是多大的影響我沒意見 - 但美國背後的軍火商權力大我倒是認同。至於是否NRA 參與大型槍殺案? 恐怕未必, 亦不必。試代入一個準備殺人的槍手, 在你面前有兩間屋:

屋1貼這 ...
關鍵是殺人的動機,如果我是NRA,去沒有槍支管制的地區行兇,只會又激起市民去要求取締這個槍支制度,所以,我不會去。相反,必定失去消槍支制度的地區,以便證明取締這個制度反而更加不安全,就打消人們的要求。同時增加擁有槍支自衛的要求。

這麼多好處,如果是NRA,當然會去取消槍支制度的地方用槍殺人啦。

[ 本帖最後由 lwh168 於 2016-7-28 01:20 PM 編輯 ]
作者: Doraemonlam     時間: 2016-7-28 13:44

引用:
原帖由 lwh168 於 2016-7-28 01:19 PM 發表
關鍵是殺人的動機,如果我是NRA,去沒有槍支管制的地區行兇,只會又激起市民去要求取締這個槍支制度,所以,我不會去。相反,必定失去消槍支制度的地區,以便證明取締這個制度反而更加不安全,就打消人們的要求。同時 ...
在一個有3億人並充滿不平等的社會, 恐怕不需要NRA去製造殺人動機吧。
作者: lwh168     時間: 2016-7-28 14:17

引用:
原帖由 Doraemonlam 於 2016-7-28 01:44 PM 發表


在一個有3億人並充滿不平等的社會, 恐怕不需要NRA去製造殺人動機吧。
事關生死存亡,NRA 絕對有動機不擇手段制造一些案件,以便維護它自己既得利益。
作者: gohead1     時間: 2016-8-8 11:41

每十年死四十一萬,大概五千年老美就會滅國!
所以中共必勝!
作者: daimonster     時間: 2016-8-8 12:12

感謝樓上所有大大分享.  長知識了

身邊經驗有兩個

1/工作上與一連鎖超市buyer開會, 佢老婆Home alone, 住得算偏僻(Detroit, Kansas 郊區), 發覺有一壞車停在附近有人行近佢屋,打電話求救.  Buyer叫佢個人一拍門即開槍射佢

2/ 同一美國game友講開槍械, 佢話當日有喪屍出現佢有槍防身我只有鐵鏟

基於本身防身需要, 未必所有美國人同意取諦槍枝. 同上述朋友傾談, 兩者覺得手槍(包括自動)及類似獵槍的長槍已經足夠 (要駁火冒死保衛家園
已經保證自己安危)




[ 本帖最後由 daimonster 於 2016-8-8 12:57 PM 使用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iphoneD.jpg 編輯 ]
作者: gohead1     時間: 2016-8-8 12:29

引用:
原帖由 daimonster 於 2016-8-8 12:12 發表
感謝樓上所有大大分享.  長知識了
身邊經驗有兩個
1/工作上與一連鎖超市buyer開會, 佢老婆Home alone, 住得算偏僻(Detroit, Kansas 郊區), 發覺有一壞車停在附近有人行近佢屋,打電話求救.  Buyer叫佢個人一拍門即 ...
講真,如果壞車嘅人係黑人or亞非拉裔,我都叫老婆咁做。
又如果真係有喪屍,有槍真係好d。
世界和平留畀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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