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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婕 |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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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9 09:39
藝人王宗堯等衝擊立法會案判決,12個被告判刑4年8個月至6年10個月,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出,本案所涉暴動在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發生,過千名示威者案發時肆無忌憚地包圍立法會,行為屬於對特區政府作出挑戰和侮辱,以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更是對法治的衝擊,所以要對被告重判。 李官指王宗堯的罪行不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案發時他現身以示支持和鼓勵,故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但李官不接納王宗堯以逗留時間短為求情因素,指暴動依賴每個人加入而延續,李官又指不論王宗堯的名氣如何,他的行為均可壯大暴動的聲勢和士氣,所以判他入獄6年2個月。 有人認為王宗堯的判刑很重。其實他有幸身在香港,衝入立法會只是坐6年2個月的監,如果他身在美國,可能會被判處20至22年監禁。 這種暴動行為既觸犯法律,亦涉及最高層次的政治。美國和台灣闖入立法機關的例子,可茲借鑑。 發表於 2024-3-19 09:28
3月13日,被香港通緝的前學民思潮成員許穎婷,去到美國眾議院門前聚集,支持眾議院通過要求TikTok從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剝離的法案。
許穎彤此行是受美國眾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民主黨資深眾議員克利胥納莫提(Raja Krishnamoorthi)及榮譽議長佩洛西邀請,到場撐場。現場可以說是「五獨俱全」藏獨、疆獨、台獨分子全員在列,亦顯見美國執政民主黨借這些流亡人士,發動對中國的攻擊,為自己的選舉糾集籌碼。 美中關係近日又有一連串惡性互動。 第一,突然湧現針對TikTok的行動。去年美國國會有一波針對TikTok的行動,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去到美國國會聽證會解畫,之後事件似乎平靜下來。正當TikTok高層鬆一口氣之際,近日針對TikTok的行動突然以跨黨派的形式湧現,執政民主黨和在野共和黨聯同拜登政府,忽然發起要逼TikTok剝離母公司字節跳動的控制,要字節跳動將TikTok的控股權賣給非中國、特別是美國的公司。 這個名為《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軟件侵害法案》快速在美國參眾兩院推動,上星期剛在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以50對0的票數迅速通過,顯示兩黨已有共識,3月13日亦在眾議院全院表決,最後以352比65票高票通過。 發表於 2024-3-18 10:07
收到電費單不禁驚嘆, 在這個百物騰貴的香港, 竟然有獨大機構肯主動減價。
中電此舉給出一個信息, 讓企業融入大灣區的生活水平, 拉近中港兩地的差距。 中電坐言起行, 帶頭減電費, 減低市民的負擔, 其他機構若能願意加入惠民政策, 相信香港明天會更好! 發表於 2024-3-15 08:51
香港23條立法進入直路,美國媒體炮轟香港立法的火力加強,其中一間是美國《華盛頓郵報》。
《華郵》發表社論,題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大鎮壓力度》。社論指《蘋果日報》發表社論支持美國制裁香港官員,是「黎智英行使創始人和老闆(owner)的權利」,這「似乎是正常的編輯決定或媒體老闆的特權」。《華郵》以此要求釋放黎智英。 這些美西媒體的思路,在4個月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發表的聲明已表露無遺,4人的聲明指黎智英是一個香港著名「新聞工作者」(journalist),「因從事正常新聞工作而受到審判,這玷污了香港曾經享有的聲譽和輝煌。」 如果不明白西方新聞學的原理,看到這些似是而非的觀點,似覺有理。但是如果明白西方新聞學的原理,就會為美國政客和媒體的雙重標準,感到震驚。 按美西方新聞學理念,傳媒有「編輯自主權」,不但政府不能指揮傳媒工作,即使傳媒自身的老闆,亦不能指令傳媒,特別是不能夠把自己的政治觀點,強加於編輯部身上。在黎智英案審訊期間,無論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或是主筆楊清奇披露出來壹傳媒運作方式,都是黎智英說了算,根本不容許編輯有異議。當中陳沛敏被辯方大狀問及《蘋果日報》有沒有編輯自主時,她的回答最經典,笑言:「如果黎生無出聲嘅時候都係有嘅。」《蘋果日報》全無編輯自主可言。 發表於 2024-3-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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