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間係特殊學校黎既,
以前有朋友係特殊學校教過,
有d學生會對老師吐口水,部分學生亦有傷害自己,或其他人既行為(包括傷害老師,或同學),
當中既學生有唔同既情況,有些是身體殘障,有些有自閉症,輕度/中度弱智,
有部分不懂得表達自己的感受,會有攻擊別人或自己的行為.
所以,要看看當時的情況,
是否為了防止該學生傷害他人或自己,而作出合理性停止該生的行動.
如果是,就合理,如果不是,當然要懲治當中的有關人員.
然而,我在香討看見小粉紅的評論是什麼呢?
只能看出兩個字,無知!
一看到有關非警方人員的事件,就口誅筆伐.特別是教師,律師,醫生這一類.
但當看見警方人員犯事,就一大堆樹大有枯枝而已,公正不偏私.
這就是香討,這就是香討小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