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始還 歡迎 香港逃犯條例的修改
后來看到香港黃蟲動亂之后
覺得有利可乘
就拒絕同意修例!
還說只與香港達成 司法互助一條路可走!!
可是這根本行不通!
根據香港特區《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現有條款,移交逃犯不適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部分。經過審慎研究,特區政府提出修訂建議,擬將內地、澳門、台灣等中國其他地方納入移交逃犯法律範疇,在彼此之間建立長期相互法律協助協議。
台灣就是拒絕認可此部分!!
他們就是逼迫香港特區認可台灣的獨立主權地位!!
這根本超出了香港特區的能力範圍!
所以台灣就是看準了香港的暴動后
故意繼續以此事 挑動香港的暴動分子的暴動因子
台灣前後反覆就是在搞政治操作!!
香港不要理這種政治詐騙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