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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曾在去年被列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有幾真?有可能嗎?

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剛於上月走馬上任,接替退休的馬道立。張舉能的任命過程於去年初確認。特區政府行政署長於去年三月二十四日致函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張舉能為馬道立的繼任人。由於這個任命需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才確認,於是推薦委員會如何揀選馬道立繼任人的部份過程,就在立法會的文件中曝光了,而當中的一些情節,更間接披露了戴啟思曾被列為候選人。

根據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去年六月十二日的一份關於有關任命的文件披露,「一名非華裔的推薦委員會成員似乎被視為合資格獲任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並已按要求以書面表明是否願意獲考慮為候選人。」文件又說,推薦委員會在第一次會議後參照符合任命的專業資格規定(不包括國籍規定)編制候選人長名單、短名單,並諮詢包括司法機構的法官及司法人員,律政司的法律專員、大律師及律師在內的相關人士。文件又引述推薦委員會的秘書說:「經過有關程序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向四名已入圍作進一步考慮的人士個別確認是否願意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如有關人士表示願意的話,他/她如獲任命時是否或能否及願意符合國籍要求。」

按上述立法會文件的陳述,一名非華裔的推薦委員會成員應在四名入圍人士之列,而在這個程序進行期間,推薦委員會只有一個非華裔成員,就是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今天的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是張舉能,說明了他擊敗了包括戴啟思的另三人。

張舉能勝出,結果並未見爭議,但在整個任命過程中,戴啟思可以從長名單中被成功篩選列入合共四人的短名單中,才真正教人驚訝!從二○一九年反修例運動展開以來,戴啟思高調撐黑暴策動的反政府運動,大律師公會數度出聲明支持運動,旗幟鮮明,一個高度政治化的大律師公會主席,被列為符合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候選人,何其匪夷所思!《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須符合中國國籍要求,推薦委員會對一個非華裔人士開綠燈甚至納入短名單內,有幾荒謬?這個推薦委員會能交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嗎?

推薦委員會有權有責,有實權揀選香港的法官,以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其運作絕不透明。在去年六月,這一份立法會文件出台,可能因社會情況太紛亂而被忽略了,但今天當我們有機會重溫這份文件時,是否值得重新探討有關推薦委員會的一系列問題?例如掌握實權的推薦委員會的成員是如何揀選的?其運作有透明度和問責性嗎?其決定應如何被監察?這些都是不能掉以輕心的問題。推薦委員會過去一直保持低調,避過了公眾監察,今天當我們的社會對法院的運作關注日增時,推薦委員會還能夠繼續閉門操作,免受監察?現在社會上提出司法改革的聲音有增無減,未來改革若啟動,推薦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應是必要檢視的一環。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 ... -Tea-戴啟思曾為終院首席法官候選人

林鄭都開到聲叫市民不可批評司法界了, 那個混帳架構有可以繼續獨大了



好彩無揀到佢


張舉能過往處理梁頌恆及游蕙禎因宣誓問題被 DQ 案,在判詞中強調《基本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可凌駕立法會,故全面採納當時的人大釋法。郭黃鏗表示對張對釋法的立場不能接受,認為人大釋法是踐踏香港《基本法》及損害人權自由,法官應該向人大釋法說不,不可照單全收。
跪求美國制裁香港的郭狗吠完就執包伏走人
林鄭推舉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須符合了中國國籍的要求, 總算向公眾有了一個正確的交代了。



俾佢有份參選,中央有權決定最後結果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Perfect 於 2021-2-18 10:41 AM 發表
好彩無揀到佢
揀到先好玩
有冇可能放棄美國籍
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宣誓完就拉



引用:
原帖由 wk221ab 於 2021-2-19 08:18 PM 發表

揀到先好玩
有冇可能放棄美國籍
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宣誓完就拉
香港回歸已中國廿四年了, 班法官還戴著英廷遺下來的假髪, 不知所謂。
難為中央咁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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