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渠務奪命意外|勞工處測沙井氣體濃度 警重案組調查 涉事公司拒回應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kw_lam 於 2020-12-14 12:22 AM 發表 僱主有權要求僱員遵守及執行僱主所訂規則,而僱員可選擇離職或不入職
禁止發言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10:57 PM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Platinum Member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22:57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kk2964 於 2021-1-4 18:44 發表 公務員唔好以為唔撈就可以?根據港版國安法,規定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唔好以為唔簽就得,做緊公務員,唔簽就係拒絕宣誓效忠,違反國安法,不是聶所講革職或冇晉升,本身係公務員唔簽已成犯罪行為,可判監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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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oyagehk 於 2021-1-29 07:46 AM 發表 樓主簽左未丫?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1-1-29 08:05 發表 未,但會簽。痛心政府在勞工界及法治層面開了不良先例。
原帖由 voyagehk 於 2021-1-30 12:58 AM 發表 又話未搞清楚唔簽嘅咁樣你唔怕有問題跟手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