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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請離開公務員,不能效忠其他國家又宣誓效忠中國,立即申報國藉,虛假申報犯國安法判入獄,雙重國籍立即離開公務員隊伍,不得有唔,雙重國籍請滾開,政府立即行動,不得有唔


公務員唔好以為唔撈就可以?根據港版國安法,規定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唔好以為唔簽就得,做緊公務員,唔簽就係拒絕宣誓效忠,違反國安法,不是聶所講革職或冇晉升,本身係公務員唔簽已成犯罪行為,可判監入獄?


引用:
原帖由 kw_lam 於 2020-12-14 12:22 AM 發表
僱主有權要求僱員遵守及執行僱主所訂規則,而僱員可選擇離職或不入職
刪除

[ 本帖最後由 嘻哈嘻哈 於 2021-1-16 09:5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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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10:57 PM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很佩服樓主一人與這麽多人舌戰,我是絶對認同樓主的觀點。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22:57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其實作用不大,尤其是對住誓願當食生菜的敗類。


中央應該設「香港公務員教室」,讓公務員分批到內地上課。
考試肥佬的留班,兩次肥佬是廢柴,即時炒魷,永不錄用。



林鄭家人入籍英國時唔知有冇宣誓!?


引用:
原帖由 kk2964 於 2021-1-4 18:44 發表
公務員唔好以為唔撈就可以?根據港版國安法,規定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唔好以為唔簽就得,做緊公務員,唔簽就係拒絕宣誓效忠,違反國安法,不是聶所講革職或冇晉升,本身係公務員唔簽已成犯罪行為,可判監入獄?
又唔係. 以我既法律知識, 跟據國安法, 如果唔宣誓, 係唔可以當係公務員, 即係政府唔可能出糧比你. 咁所以唔宣的話, 就算今日唔炒你, 未來都可以炒你, 仲要'date back' 番扣你糧. 即係十個月後炒你, 要你賠番呢10個月糧都得.

但如果你宣誓, 不過違反誓言的話, 你唔單止有機會違反國安法, 更可能中國安法生效前的 "叛逆罪". 比如早前有個入境職員去起警察底, 目的係幫暴徒打擊警察, 或者幫外國領事做野等等, 咁佢唔單止會中公職人員失當罪, 更可能中 "叛逆罪" 呢D.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10:57 PM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宣誓擁護「基本法
但唔係宣誓擁護任何政府或政權!

公務員係civil servant
服務對象係市民! 唔係個突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3 22:57 發表
要求公務員宣誓有咩法理依據?學人上「講清講楚」,其實自己都不清不楚。

唔簽就行為不當?

唔簽就是危害公衆利益?

點樣危害法?
樓主簽左未丫?



引用:
原帖由 voyagehk 於 2021-1-29 07:46 AM 發表

樓主簽左未丫?
未,但會簽。痛心政府在勞工界及法治層面開了不良先例。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1-1-29 08:05 發表

未,但會簽。痛心政府在勞工界及法治層面開了不良先例。
又話未搞清楚唔簽嘅咁樣你唔怕有問題跟手咩



引用:
原帖由 voyagehk 於 2021-1-30 12:58 AM 發表

又話未搞清楚唔簽嘅咁樣你唔怕有問題跟手咩
個人唔會有問題,只是制度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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