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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我在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無任何角色,只是「主觀期望」美國政府的任何對港政策和法案均應以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妥善落實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依歸。
選舉主任:劉頴匡作為「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曾舉辦至少兩場支持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公眾集會,顯示他對美國干預香港特區自治的事務予以縱容。
劉頴匡:我原則上認同特區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反對香港國安法是因特區政府未能釋除公眾對部分條文可能與基本法有衝突的憂慮。
選舉主任:劉頴匡於7月15日在其facebook發表「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聲稱會「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因此他是從原則上反對香港國安法。
劉頴匡:否決財政預算案並無超越基本法框架下賦予立法會的權力,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會以公眾利益為首要考慮,並以政府對市民訴求的處理、政策、官員表現作全盤考慮,決定如何行使職權。
選舉主任:劉頴匡於4月28日在其facebook發帖,明言「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逾半議席後,會「以議案否決權與暴政全面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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