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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9-8-15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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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9-8-15 05:59
唔明商戶為何不投訴管理公司
店鋪被破壞可能冇保險賠
如再有葉繼歡此種捍匪
近兩月就是做大案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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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9-8-15 12:44
遲下殺人放火打劫強姦後,走入商場地鐵就可以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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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9-8-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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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9-8-15 13:21
[按此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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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香港要霖鋪勁,睇下可唔可以唔靠阿爺,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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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9-8-15 14:21
有人問,點解民眾唔可以和平表達訴求,到底點樣先會完。
但與其講件事可以點樣完,倒不如講下件事係點樣開始。
2月13日,保安局開始就逃犯條例進行公眾諮詢。
3月4日,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反對。
3月19日,香港總商會主席表示反對。
4月2日,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大律師公會再反對。(留意返咨詢期係比正常短)
4月3日,在爭議聲下,親中議員支持下,首讀通過。
4月28日,13萬遊行。
5月15日,大律師公會再發聲明反對。
5月28日,學界和宗教界發聯署反對。
6月6日,法律界遊行反對。
6月9日,100萬遊行,全港七分一人口。
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有反對者,不乏商界和法律界的知識份子,絕對不是「廢青」。
條例有甚麼問題?你說你不懂。
你不懂法治,法律界權威說有問題,你不相信。
你不懂經濟,商界賢達說有問題,你不相信。
你說外國勢力亡我中國之心不死,你說他們被煽惑,你說他們收了錢。
曾經和平表達過意見,但政府無視,更只出動警隊加強震壓。
6月12日,政府無視所有商界法律界知識份子的反對聲音,硬要把它推上三讀正式通過。
之後的故事,就在 150 枚催淚彈的響聲中揭開序幕。
已經告訴了你,事情係點樣開始。
那你可否回答,事情點樣先會完?
公道自在人心
耳聽七分假,眼看未為真
如果政府高官有無真正體恤前線警員同人民
點會推佢哋做磨心,任由人民打人民
[ 本帖最後由 jimmyho2006 於 2019-8-15 02:3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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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9-8-15 14:26
引用:原帖由 jimmyho2006 於 2019-8-15 02:21 PM 發表
有人問,點解民眾唔可以和平表達訴求,到底點樣先會完。
但與其講件事可以點樣完,倒不如講下件事係點樣開始。
2月13日,保安局開始就送中條例進行公眾諮詢。
3月4日,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反對。
3月19日,香港總商會主席表示反對。
4月2日,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大律師公會再反對。(留意返咨詢期係比正常短)
4月3日,在爭議聲下,親中議員支持下,首讀通過。
4月28日,13萬遊行。
5月15日,大律師公會 ... 其實點解逃犯修訂條例會叫做送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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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9-8-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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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9-8-15 14:37
引用:原帖由 ypcathychung 於 2019-8-15 02:26 PM 發表
其實點解逃犯修訂條例會叫做送中條例? 應你的要求,修改了,但並不影響事情發展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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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9-8-15 14:46
[按此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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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jimmyho2006 於 2019-8-15 02:37 PM 發表
應你的要求,修改了,但並不影響事情發展的因由。 不是不是,我係真係想了解到底發生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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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9-8-15 15:21
引用:原帖由 jimmyho2006 於 2019-8-15 02:21 PM 發表
有人問,點解民眾唔可以和平表達訴求,到底點樣先會完。
但與其講件事可以點樣完,倒不如講下件事係點樣開始。
2月13日,保安局開始就逃犯條例進行公眾諮詢。
3月4日,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反對。
3月19日,香港總商會主席表示反對。
4月2日,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大律師公會再反對。(留意返咨詢期係比正常短)
4月3日,在爭議聲下,親中議員支持下,首讀通過。
4月28日,13萬遊行。
5月15日,大律師公會 ... post條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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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9-8-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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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9-8-15 16:11
引用:原帖由 jimmyho2006 於 2019-8-15 02:37 PM 發表
應你的要求,修改了,但並不影響事情發展的因由。 首先政府有按商界要求, 修改條例至7年或以上罪行, 及需要由中央檢察院提出, 商界後來已不反對
如要扮客觀公正, 請加返上去
另外法律界既"疑慮"我嘗試睇過下, 普通人真係冇時間及水平去了解, 法律界反對, 只係其中一個借口, 但絕不是因此去上街的原因........真正鼓吹市民上街既原因, 係大量誇張失實既抹黑及有心人在不停散播恐懼.......
其邏輯就與當日一地兩檢一樣.....一地兩檢, 法律界亦舉出一大堆反對理據,但普通市民, 不會因為這種原因去遊行(唔計反對派既基本遊行班底).......其實一地兩檢亦有大量誇張失實既抹黑及不停散播恐懼,(說老解除時走出來捉人), 只不過太幼稚冇乜人信而己
至於催淚彈, 首先你答我, 贊唔贊成以違法手段去表達訴求, 這是原則問題, 如在這點上沒有共識, 是沒有任何討論空間
香港人有合法遊行示威既自由, 但遊行之後, 請你返屋企,
你唔返屋企,去霸路, 包圍政府建築物, 叫非法集會, 再去衝擊警察防線, 就要吃催淚彈,合情合理合法,警察既職責是維持社會秩序, 係唔需要理會你違法背後的原因
[ 本帖最後由 伍皓昌 於 2019-8-15 04:1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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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9-8-15 16:17
香港出世長大嘅中國人 默默等待丫爺快d算脹,一國一制 襯而家後生最適應得切 最好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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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9-8-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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