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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nson2004 於 2019-3-24 11:44 PM 發表

大陸佬無,所以唔想香港人有
大陸人食屎,所以想香港人一齊陪食屎
大陸佬無感受過, 所以唔知個體驗, 正如盲人唔知乜嘢係顏色一樣!



引用:
原帖由 anson2004 於 2019-3-25 01:30 AM 發表



如法官有問題錯誤引導陪審團,律政司可以上訴


法官無問題你講左19幾次失望就係你自己問題
其實仲話仲人知
就算大多數(5比2認定有罪)陪審員定佢有罪
在法律上都無法定罪
在這種情況下究竟法律是保障甚麼呢



引用:
原帖由 rrt202 於 2019-3-24 03:40 PM 發表
為何係由冇法律知識既人去判罪?
法官只係一個中間角色冇L用?
法官點解唔投票?
大陸又有冇陪審員?
旺角d陪嬸員人工好高



社會人士參與
係極度有需要的



[隱藏]
又一班有哂立場既人去判有無罪, 哂九氣啦, 咪即係人治囉


我只知普通法已經唔適合喺香港使用


引用:
原帖由 Video 於 2019-3-24 07:58 PM 發表
陪審團又要受法官擺佈
有機會被擺佈,好過直接由法官話晒事



陪審員制度有其可取之處!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19-3-24 04:33 PM 發表


由於陪審員無法律知識
所以佢地判案
都係由大老爺指點
所以大老爺點引導陪審員變成關鍵....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rt202 於 2019-3-24 03:40 PM 發表
為何係由冇法律知識既人去判罪?
法官只係一個中間角色冇L用?
法官點解唔投票?
大陸又有冇陪審員?
不成文法。
以良心,公義,去判斷。



引用:
原帖由 krolik 於 2019-3-25 13:02 發表
我只知普通法已經唔適合喺香港使用
可惜無人提出廢除普通法,邊個肯提出一定投票支持佢



引用:
原帖由 高山大海 於 2019-3-25 01:06 AM 發表


歐洲四十多個國家,大部分都沒有陪審員制度,你給解釋解釋
好多國家有參審制/陪審制度,
例如之前講的,比較先進的德國、法國、意大利......就有了。



引用:
原帖由 無聊的小市民 於 2019-3-25 01:16 AM 發表



這件事會使人出法官有點失望
再加法官的親戚和法庭的爭議判決
上訴不上訴都會有爭議
因為有好多這樣的疑問判決出現會使人信心動搖
要信心動搖就一定會動搖,
上訴機制就係減少錯誤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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