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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地冇正氣 於 2019-3-6 12:20 PM 發表
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容許特區政府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公民黨會面時還表明,正與中國磋商移交逃犯協議,也不會就修例進行公眾諮詢。新法例一旦生效,中國執法人員日後只須向特區政府發出指示,就可以把他們視為罪犯的異見人士拘捕、移交中國,等同把來港綁架銅鑼灣書店職員的行動合法化。近日正興起的「#MeTooUyghur」 ...
政府唔修例等同係台灣殺人無罪



《議事論事》主持李朗怡都話 : [ 外界擔心條例有可能被濫用 , 而引渡到內地後 , 亦可能面對不公平審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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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七個宇宙的魚蛋 於 2019-3-21 08:40 PM 發表
《議事論事》主持李朗怡都話 : [ 外界擔心條例有可能被濫用 , 而引渡到內地後 , 亦可能面對不公平審訊的問題 ]
香港人每年千萬人次進出大陸,佢哋個個唔驚,你呢係香港驚乜?做左乜事咁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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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殘廁變態的豬豬 於 2019-3-22 06:54 AM 發表



家家戶戶封鎖大門囉,個個都唔準出街好冇。
咁又唔使,都要俾南亞裔人士黎香港申請政治保護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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