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ocrazy 誤譯作「民主」
大家講「民主」,通常都係人人平等、一人一票
但西方的「民主」其實從來都冇做到這兩點
先看看古歐洲,只有少部分男性才有投票權
再看看現今歐美,大多數都是兩院制,上議院都不是一人一票的
最騎呢就係美國,除兩院制外,選總統仲有個"選舉人票"制度
更別說還有一個高高在上卻從不民選的法院
中文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應該更接近民本思想
就算真係做到人人平等、一人一票
其實也只是一種「多黨競爭的政治程序」
完全不保證勝出者必定以民為本
如果可以保證,又何必幾年選一次呢?
然後又會有人說,這個不好過幾年再選就好
完全是陷入一種重複犯錯的怪圈
用同一種方法,憑什麼這次做錯了,然後下次會做對呢?
根本上就是欺騙愚民的手段
任期限制、多權分立、媒體監督 ... ...
都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手段
既然民選政府代表人民,為何還要限制?
說穿了就是法國大革命這個資本階級革命的產物
萬一代表多數人(即窮人)的政府有強大權力
說不定某一天就會把資本家的財產分了!
西方所有的巧立名目限制政府,都是為了防止「多數暴力」(tyranny of the majority)
少數服從多數,不就是民主的基本精神嗎?
怎麼會變成暴力了?! 哈哈哈
[ 本帖最後由 starr 於 2019-1-19 07:09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