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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
姓蔡、名叫Kenneth,30歲,任職金融業,曾為投資網任直播主持,分析港股走勢。他在交友APP自我簡介,聲稱擁有港大碩士學歷,身家150萬元。據受害人指出,該賤男在過去5年間,透過Tinder、微信、Sweet Ring等交友APP,結識大批年輕美女,隨即以甜言蜜語,哄對方成為情侶,相約見面。

賤男於2013年任職科大商學院教學助理時,因在網上論壇偶爾發現前女友的自拍裸照,竟向前度傳送短訊,訛稱自己是論壇版主,威脅對方跟他性交,否則會以版主身份,公開發布其裸照,前女友受驚,假裝答應。後來兩人相約在旺角一間賓館見面時,前女友報警將賤男拘捕,他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4個月。

當年在法庭上,辯方律師求情,形容賤男勤力上進,每月替學生補習,賺錢幫補家計及供胞弟升讀大學,又讚賞他精於計算數學,但欠缺社交技巧,曾接受心理輔導。不過,裁判官公開斥責,賤男曾於2011年干犯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行,被判社會服務令,但他未有吸取教訓,再次犯案,而且情節更嚴重,親手斷送自己的前程。

同時,裁判官指賤男有良好教育,是樂於助人的有為青年,另一面卻不懂紓解情緒及壓力,產生自私心態,利用公開前女友的裸照,威脅性交,行為極不尊重女性,斥責他是雙面人,所以必須判處阻嚇刑罰。

賤男的母親當年在法庭上,驚悉兒子被判入獄,傷心欲絕,即時暈倒,由親友替她塗藥油蘇醒後,蔡媽媽仍然情緒激動叫喊,五名在場人士合力勸阻,都無法制止場面,只好召救護車將她送院平復情緒。

*希望唔好再有女仔受害..

*有相:請大家多多防騙子
https://www.facebook.com/ks.ip.3 ... aNMTqg4&fref=nf



蔡嘉根
裸照逼前女友性交 科大教助罪成還押


太陽報專訊】在香港科技大學任教 學助理的二十五歲統計系碩士畢業生,早前在網上討論區發現其十九歲前女友的裸照,之後訛稱他是討論區版主,恐嚇前女友與他性交,否則會把裸照向公眾發布。 女事主假意答允並暗中報警,二人翌日於旺角的賓館見面時,警方即拘捕該男助教。被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決定先拿取被告的背景、社會服 務令及心理報告,押後至七月九日判刑,期間還押被告。 

被告蔡嘉根被控於今年五月四日在香港威脅十九歲女子X,指會作出令她名譽 受損害的行為,意圖以此導致X與他性交。案情指被告與X曾是情侶,但於○八年已分手,X於前年至去年曾將裸照發放予朋友。案發當晚X在家中透過 WhatsApps收到由被告發出的裸照,被告亦在社交網站聯絡X,表示在網上討論區發現X的裸照,並指他是該討論區的版主,要求X與他性交,否則會向公 眾發布有關裸照。X因害怕而答允被告要求並相約他翌日見面,但暗中報警。警方翌日在旺角的賓館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並非版主不能公開發布裸照。

被告過往曾有一次不同類案底,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在浸會大學學士畢業,其後修讀統計系碩士,畢業後在科大任助教,月入約一萬五千元。他亦在補習社任 兼職補習老師,月入亦為一萬五千元。律師指被告將任助教的收入交給家人用作供胞弟讀大學,並指被告已去信涉案討論區要求刪除X的裸照,討論區已刪除該照 片,認為被告只是碰巧見到,並指被告只是沉迷於計數,令他缺乏社交技巧才犯錯。

律師指被告現已尋求心理專家協助,並信奉基督教,同時呈上多封科大教授及家人的求情信,並稱讚被告會利用私人時間替學生補課,而且為人有上進心。
案件編號:STCC 2329/13

教學助理威脅性交囚4月
2013-07-10 05:38:00 來源: 香港成報
核心提示:擁有統計學碩士學歷、在科大商學院任教學助理的青年,取得前女友傳送給朋友的裸照後,恐嚇威脅前女友跟他性交,女方大驚報警。他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昨斥責被告乃雙面人,極度不尊重女性,重判入獄四個月。被告母親聞判後情緒激動,當場暈倒。
【記者陳超銓報道】擁有統計學碩士學歷、在科大商學院任教學助理的青年,取得前女友傳送給朋友的裸照後,恐嚇威脅前女友跟他性交,女方大驚報警。他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昨斥責被告乃雙面人,極度不尊重女性,重判入獄四個月。被告母親聞判後情緒激動,當場暈倒。

  被告蔡嘉根(25歲)是科大商學院的資訊系統、統計及營運管理學系教學助理,與19歲女事主曾為情侶,2008年分手。2011至12年間,事 主自拍了數張裸照,發送給多名朋友。今年5月4日晚上,被告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聯絡她,稱在網上論壇發現其裸照,又自稱是該論壇的版主,要脅事 主與他性交,否則便會把有關裸照廣傳。事主感害怕,遂相約被告於翌日下午見面,同時報警,被告應約出現,被埋伏警員拘捕。

  馬漢璋主任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本是有為青年,擁有高學歷兼在大學從事教學工作,熱心公益,上進兼樂於助人;但另一面則有非常自私的心態,為排解 壓力而犯案,不尊重女性,可謂兩面人。因案情嚴重,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要判即時監禁。被告的母親聞判後暈倒,醒來後呼天搶地,事後須由救護車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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